我是一个旗袍控,喜欢旗袍,更喜欢穿旗袍。
在我的衣柜中,长的、短的、薄的、厚的,丝质的、棉质的……,各式各样的旗袍有几十件。
旗袍由于其修身和开叉的特点,不同于平常服饰,平时再豪放的女性,只要穿上旗袍,自然而然就会矜持起来,走起路来也袅娜多姿,徐徐生风了。旗袍绝对是淑女养成神器。
旗袍见证了历史的进程,也承载了艺术与美感的文明,如今旗袍已成为我国固有文化的精华部分,被人们欣赏着,穿戴着,热爱着。她露而不低俗、保守却透着性感。电影《花样年华》中的张曼玉,更是将旗袍的妩媚、幽怨和风情万种穿出了极致。
旗袍给了女人以柔美,而女人的腰,赋予了旗袍以灵魂。即使是那种腰身宽松无省的旗袍,因了女人纤细的腰肢,亦灵动起来。隐隐约约、若隐若现,如春池荡漾,如弱柳拂风。
我喜欢旗袍,喜欢她的恰好。
正是那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的恰好,造就了旗袍特殊的神韵。因为酷爱旗袍,因为“没有赘肉是对旗袍最起码的尊重”的执念,让我6年如一日的坚持跑步健身,没想到,无意之中竟成就了我跑步的巅峰。马拉松是小菜一碟,百公里越野也轻松拿下。不知是旗袍成就了跑步,还是跑步成就了旗袍,令人欣喜的是,我达成了这份对旗袍的尊重。
我喜欢旗袍,因旗袍而入魔,以至于旗袍之于我,不再是一件衣服,而是一个实实在在鲜活的生命。
曾经参加过一次旗袍走秀活动,走秀排练时,我看见旗袍被各种赘肉撑得变了型,龇牙咧嘴的在挣扎、在呐喊、在哭泣。实在受不了煎熬,选择中途退出。不是我对穿旗袍的人有偏见,毕竟如何穿衣是别人自由。只是,太喜欢旗袍,那份执念太深刻了。
喜欢旗袍,喜欢她的百变。
不同场合穿着旗袍,自有其不同的气质。正式场合穿着,她端庄;娱乐场所穿着,她妩媚;走在小巷,她小家碧玉;走在人群,她风情万种……一举手、一投足间,透着灵动、流着暗香。
我喜欢旗袍,喜欢她的清寂。
不知道为什么,旗袍天生自带孤傲。即使融入人群,依然那么的特立、那么的孤寂。像极了古佛青灯下的莲座,透着悠远、透着空灵,透着不容亵渎的尊严。
喜欢旗袍,亦喜欢她的可盐可甜。
真丝旗袍,高贵雍容;纯棉旗袍,舒爽清丽;素色旗袍,庄重素雅;花色旗袍,活泼浪漫。长旗袍,复古典雅;短旗袍,活泼灵动。
我本人更喜欢土布、麻布材质的素色长旗袍,不张扬、接地气,平实却又不失柔美,像极了慈祥的妈妈。
旗袍承载了岁月的风霜,以不变的姿态温柔着一代代女人的生命。而女人,赋予了旗袍以灵魂。如若果真有仙灵,我想,旗袍早已修炼成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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