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在提笔之前,要对自己咬牙切齿地说一句:再不写点什么就别活着了。也必须只能是最后一次,在提笔之时,心里不确定会不会写一半就跑去做别的事情。半途而废的断章都快垒成西西弗斯的巨石压穿胸口,可我还是硬着头皮厚颜无耻地不去整理,不去清仓,不去寻出些头绪来为自己赎罪。
说是罪过,应该也不算夸张。对于一个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以在书桌前爬格子代替去游乐场,并经常涎着脸皮在众人面前朗读自己文章还能把自己感动哭的做梦者来说,没什么能比生产走心的文字更加神圣高贵。一旦没做成,就是亵渎。而夜以继日地生产残篇剩段,还让时间大片大片地荒芜,可不就是造孽了。没有任何时候比现在更加清醒地知道,就算再多几分对过去废柴生活的憎恶依旧是于事无补。唯一有意义的,只是不要再回头。就这样开始写吧,也许真是那样,觉得为时过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
细想来,如果没有各种社交工具的分享功能,我估计早已终止阅读,忘记还有书写这么回事了。我不是那么爱跟风的人,微信朋友圈里的各种热闹于我也就是看一眼而已。只是有时候不小心碰到好文,还是会在强迫症的驱使下追根寻底地找出它的源头,这样一来,我就偶然而又必然地碰到了拇指阅读,继而引发了我对简书的一系列狂热关注。不过,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不是我发现了一款很对感觉的阅读神器,而是撞响了如何坚持每天写千字文的那口警钟。在简书上晃了好几天,由衷感到再不动手此生必将羞愧而死。至于为什么我已沦落到要靠SNS的分享刺激才能重获写作动力的地步,我想我实在是无力深究。这个纷繁的世界,比杀猪更无情的时光,总是推搡着你不断翻篇,无论好赖都得闭着眼一页一页揭过去。即使有时候静止休息,也会木然发现自己已经未老先衰地忘记了故事的完整章节。算了,只要把头用力藏进臂弯,什么都看得真切分明。瞧,那心底尘封的保险箱上落满土灰,连密码锁的钥匙孔上都生出了各色的霉,多么恶心!直面这些散发着异味的陈渍,此时不拂,更待何时?
其实写一千字并不是什么不遵守就会输的游戏规则,也算不上什么需要绞尽脑汁的难事。可是,要我从此忘记陀思妥耶夫斯基那句触目惊心的名言,却绝非易事。他说除非太卑鄙的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地写自己的事情,从看到它的第一眼起,我就没有心安理得地记录过生活了。每当我灵机一动很想碎碎念些什么的时候,就会如孙猴子被念紧箍咒般纠结痛苦。为了证明我还没有那么卑鄙和偏执,为了提醒自己时刻铭记高尚和博爱,我慢慢滋生了提笔后只开头不结尾的念头,并久成恶习。天,你看我是有多虚伪。囿于对偶像的盲目崇拜,我从不敢妄言陀先生在某种程度上误导了我。但好像除了做新闻追着别人跑的那段时间,我真的已经无法高尚起来。我在不觉中把生活浓缩成除了亲人恋人和闺蜜外再无其他的精华,却忽略了浓的化不开的东西往往会让人生腻。怀念以前那个触觉敏锐的自己,尽管有时候会想太多,但至少眼界开阔,常常能化险为夷。不开心的时候随便就能拉一群人在KTV里吼出无限愤懑,不淡定的时候也能说走就走,在不断的强迫性进步中无暇自怨自艾。
昨夜在雾雨蒙蒙中沿着渭水默默独行,听着语调十分煽情的林徽因传记,真的很想放声痛哭。不是被她感动,而是被突然又冒出的怕死念头吓到了。谁都逃不出化为烟灰的结局,想想这些年走过的城市,路过的风景,除了照片我竟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数十年后,如果连照片也一并消失,我怎样对得起曾经行走过思考过的自己。总之,既然要拂尘,就应该先扎好鸡毛掸子。以后要拿什么继续,至此我已了然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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