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使出洪荒之力写5000字长文《别念》,它是我目前所写的最长的文章,超过了《致微笑哥》(3500)。其实我写的时候就是带着要突破上限的心理,所以,先祝贺自己完成目标——鼓掌!
当然,字数不能说明质量,只能说明我确实话多,确实热爱表达,而且,这个主题,我可以写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我都不忍心一次写完,我还要带着这矫情一点的纯粹热情在写作的路上摸爬滚打好长时间。
《别念》到底在表达什么——我的同学问我。其实,青春回忆这样的主题,每个人都有发言权,每一个人的青春都充满美好,每个人都对或多或少的一些人有独特的思念,我也是,我有很多他们,却只有一个她。曾经有过一段分开的日子,十分难过,思念如马,自别离,未停蹄。我带着这样的伤感,一次次站在楼上看夕阳,偶尔几次还看出了“高楼目尽欲黄昏,梧桐叶上潇潇雨”的感觉。上过高中语文课的人都知道,古代文学家经常会触景生情,也不只是文学家,恐怕是个人都会触景生情,美好的事物一次次地出现在我眼前,心里都是:嗯,好美,但是,她在哪?
她是青春的印记,没有她,青春不存在任何浪漫色彩,所以,我看见美丽的事物,却总是想起流逝的时间,因为这很痛苦,我想快点过去,我可以去另一个世界寻找自由。
《别念》是带着思念和记忆中的伤感与遥不可及写的。感受过最美的凋落,就会珍惜身边的美丽,继续保有那份执着。或许我的视角带有伤感,或许我的言语反应了悲观——那是在记忆中找寻感动,在思念中拼接成的文字,有伤感和悲观不是很正常吗?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要知道《别念》虽然通篇都透露出伤感,但是,写它的想法是在乐观中诞生的,我重新找到了观察美的视角,我觉得美的消失很可惜,我想倾尽全力用少年的姿态把这一切用不成熟的文笔记录下来,这一切都是因为乐观和热爱,也许只有我自己看得懂,那也不在乎了,我为的也是给曾经的时光一个交代。
我感到庆幸,青春还在的时候,我就热爱写作,这也就意味着,我能够在更早的时候用真情记录更多的美,长大之后的文笔可能更好,见过的世界更大,思想也会更加复杂,这就意味着,我或许会拿一个完全不同的眼光审视青春——审视本身就已经失去意义,失去纯粹了,所以,即使现在写得再烂,我也一定要写下来,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我相信将来的自己会庆幸现在的选择,这些文字记录的与其说是一些事情,不如说是某种心绪,少年没有见过世界之大,独自愁苦,“多情却被无情恼”也好,“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也好,总之,那绝对是成年之后难以忘怀,无法追寻的情思,《别念》是基于对一个人的情思,发展到对整段时光的留恋。
不要忘本,记住,心底最深处,对谁来说,都只可能是一个人。
哈哈,可惜,《别念》的伤感,可能很快就要被另一种完全相反的情绪取代了。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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