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里发生了大事,银监会出台了网贷平台监管新政,身处这个行业,邵帅不得不对其深入解读。为了让每个人都能简单直白的了解到新政的精神,我就从一个笑话开始吧!
记者:“你有100w,一套房,愿意捐给国家吗?”
农民:“愿意”
记者:“你有一头牛,愿意捐给国家吗?”
农民:“不愿意,我真有一头牛”。
那么,稍微改编一下,就是对这次新政发布的吐糟了。
记者:“您愿意开放市场鼓励全民创业向既得利益挑战吗?”
国家:“愿意”
记者:“您愿意发展互联网金融颠覆传统银行吗”
国家:“不愿意,因为我真有银行,而且很赚钱!”。
其实,本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还是有很多亮点的。
比如划出的十三道红线:
* 进一步明确信息中介;
* 不允许“网贷”机构吸收存款,设立资金池进行非法集资;
* 提倡小额分散;
* 禁止网络借贷机构在线下从事营销活动,进行虚假宣传;
* 要求平台从事个体与个体之间融资活动的撮合,而不能从事跨界销售产品进行混业经营等等。
但是,小编为什么还要吐槽?
主要是针对新政中的一条规定: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消息称,如果是企业法人的话,借款上限分别为100万和500万。
这一刀切的真是厉害,可能很多普通大众还不太能感受到这条规定的深深恶意!
那么,小编就打个比方吧。
你遇到了一件急需用钱的难事,甭管要投资、要做生意、要还钱、要干嘛,反正你要用钱,当下这个时代,随便搞点事业,20万根本不算啥吧?开个小奶茶店也要20万了,假设你要50万好了。
你去平台借贷,只能20万,你得找3个平台才行,这当然可以,但问题是你去借贷总要点抵押吧?你有几套房子?几辆车?现在房价那么贵,随便一套房子也要100万,只贷20万,你肯吗?
所以,那些简单理解为我只要多找几个平台,再把老婆的身份也用上就不受新政影响的伙伴们,可以歇歇了。以后只要单一资产金额较大的贷款,比如房贷和部分车贷,恐怕只能去银行了。
银行表示:谁叫你们来和我抢生意的!
而对P2P网贷行业来说,是一次巨大风暴。目前在2千多家网贷平台中,单一个人借款项目超过20万、企业超过百万的,总体数量应该不少。主营企业贷款的网贷平台中,近一半平台的借款项目普遍超过限额!虽然有12个月的缓冲期,但是目测还会余震不断。
总体来说,小编对于新政的看法是:
总体方向正确,但具体尺度方面有待商榷。
个人20万的单个平台借款限额,在如今钱不值钱的时代,显得多么不合时宜,将给网贷平台和用户个人带来多大的操作性麻烦和成本,这更像是某些监管者拍脑袋想出来的数字。
还好这次新政并没有对银行存管下达最后通牒,就目前银行的态度,动不动就要对平台暂停业务,存管更是难于上青天。恐怕监管层也看到了这个现实,所以才暂时没有做出这样的硬性规定。
一个行业成熟需要优胜劣汰,但这更多应该是正常市场竞争中形成,而不该是政策过多干预的结果。
当然对于投资人来说,新政发布之后当然是有利的:
借贷金额的限制其实就是从源头上把控系统性风险,小额分散的属性更使得互联网金融成为一个低门槛、高收益的投资机会,特别是对普通投资人来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互联网金融显然会成为最适合的投资渠道。
最后,也欢迎大家来加息盒子看看,新政发布之后,我们在甄选合作平台的策略上,也会相应的有所调整,力争为大家推荐最靠谱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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