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哲学问题,对不曾接触过哲学的人来讲,可以说是一个难题了。尽管任何人都可以问出“这个世界是如何构成的”、“什么才是真知”这样类似地属于哲学范畴的问题,但他们可能不知道自己提出了重要性的哲学疑虑。
那么刚接触,或是打算接触哲学的人,究竟应该如何入手呢?罗素通过将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事物,用哲学的眼光分析它(书中用了“书桌”这一例子)。
罗素先向读者发出了挑战:“世界上有没有一种如此之确切的知识,以至于一切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对它加以怀疑呢?”
通过这一问题,罗素告诉我们,一旦开始发觉,找到一个直接可靠地答案不是那么容易时,你就进入哲学的思考中去了。他告诉我们,哲学与日常生活不同,也与科学不同,它研究的是问题的本质。寻找我们不能解答上述问题的原因,再去批判地讨论,这才是哲学。不过,在学习哲学前,你需要区分“现象与实在”(即第一章标题)。
罗素列举了一系列我们确实可信的场景,比如说我现在听见空调发出阵阵呼声,吹出的冷风让我感到凉爽,桌子在我眼前,上面有纸和笔,还有电脑和键盘。简单的例子往往更容易令人信服。而这种写作上的方法身为作者是应当借鉴的,毕竟罗素还凭借这本小册子拿了诺贝尔文学奖呢。
第一章的引人入胜之处就在于,通过“书桌在光线下的明暗变化”,让读者开始理解,为什么它(书桌)会在哲学中变得不一样了。
比如,电脑显示器在不运作的时候,我从正面看去,它就是黑色的。倘若有人在旁边看上去,被光亮反射的部分就变成了白色或者其他颜色。任何人从任何角度在不同的光线下,去考察电脑显示器的颜色,或多或少都会有差别。那么,我们能否相信,自己看到的颜色就是真实的呢?我们是否能真正地认识电脑显示器的颜色?于是,我们感觉到的这些素材(视觉、触觉材料等等)或多或少是不可信的,因为它们带有严重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罗素举的书桌的例子中,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桌子,发现桌子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四个角都是直角,而是有两个钝角和两个锐角;而近处的桌子边,要比远处的长;原来认定两条平行的桌边,在视觉观察中,似乎会在远方聚成一点;力气大的人会觉得这张桌子很轻,力气小的人则相反……还有许多其他的例子告诉读者,“我们的观察(感觉材料),并不能告诉我们这张桌子的真理”。
我们所感受到的,只是现象:我看见这是棕色的,我敲桌子,听见有木器的响声。但是有视觉或者听觉障碍的人是感受不到的,他们对桌子的体验与我的大不相同。因而,我们所能通过感觉材料“只不过是某种不确切性质的标志。”
这样一思考,读者会明白,在哲学中,要把自己接收到的感觉材料聚集起来,客观地分析它们,而不是武断地认定,书桌或者电脑显示器就是我们认定的颜色或者模样。由此引发出的讨论,产生了“唯心”与“唯物”两大哲学派系。
唯心主义认定,物质是不存在的,在不同唯心主义者口中,它或者是上帝的观念(贝克莱),或者是一堆灵魂(莱布尼兹),又或者是其他的存在,而我们只是感觉到它的一个现象。倘若不看电脑,我就不能察觉到电脑;倘若不在空调房内,我也听不见空调的声音;倘若不敲键盘,我也不知道它的触感是什么样的。当我从没有见过这张桌子时,它就在我的思维里消失了。
走出屋子,那张可能是桌子的东西或许仍然存在,而且,我们也不能通过自己“不可靠的感觉材料”来直接理解这个东西,我们无法进一步了解这个近似桌子的东西了。
于是,贝克莱主教认定,物质是上帝的观念。“这种观念具有必要的永恒性和相对我们的独立性,而同时有并不是某种我们完全不可知的东西”。这样,他就“解决”了“究竟有没有‘物质’这样的东西”以及“‘物质’的性质究竟是什么”这两大哲学难题。
事实上,第一章的内容,是希望读者能够辨别“现象”与“实在”的区别,这是哲学的入门。倘若无法辨别这一点,那么所有的哲学上的讨论,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很多人认为,这种哲学上的探讨并没有什么用处,只不过是一些人在钻牛角尖罢了。但就它对人类所作出的贡献来说,是意义非凡的。
人们都说,最杰出的科学家,往往也是杰出的哲学家(罗素便是如此)。我们探讨物质究竟是什么,它的性质又如何,这个问题在科学上给出了答案:“这张桌子”是由一堆剧烈运动的原子组成。光也是一种波动。哲学的讨论直接或间接推动了社会科学的发展,它不再只是常人口中的无谓的逻辑争论,而是比数学、物理学、化学等科学还要深刻的探讨真理的永恒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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