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个写者都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写着写着就没有东西写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你想着高大上,不屑于下里巴人;
因为你羞于写身边的人和事,怕人对号入座。
这便是我们的误区。
没有下里巴人,哪来的高大上?没有身边的人和事,一切的叙事便没有了根基。至于对号入座,谁爱怎么就怎么,反正我心不坏,做作家梦的人,还怕这点小事?
最近读蒋坤元老师的作品,发现他的三十多部作品中,绝大部分是写的身边人、身边事。
据我所知,他写过的人,包括他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妻子、儿子、朋友、亲戚、合作伙伴,等等。
他写过的事,包括他当兵的事,买地的事,办厂的事,放牛的事,割稻子的事,还有恋爱的事情,等等。
可以说,蒋老师张口就来,提笔就写,如数家珍,行云流水,这便是他的聪明。
这种全景式地描绘,调动了他的全部经历、经验、知识和灵感,也让人们读懂了社会,读懂了人性,同时,不知不觉中,也成就了他的作家梦。
无独有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2017年在香港谈写作经验时说道:写你最熟悉的人,甚至可以考虑把你的亲人写进作品里去,当然要改头换面,起码要把姓名改一下嘛。
至于我们最担心的碎碎念,他也开出了解药:可以把几个人的经历写成一个人的经历,可以把别人的事情安放在自己的头上,也可以把自己的故事写成别人的故事。
莫言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就是源于一个梦:一个红衣少女背对着太阳,手拿一个穿着红萝卜的铁叉,向我走来…。梦醒之后,结合他童年时在桥梁工地上给铁匠当学徒的经历,写成了三万五千字的中篇小说。
循着这个思路,近期我也学着写写身边的人和事,比如《好看的姨》、《卖猪》、《二爹轶事》等等,几乎没有什么修改,写好就发的,因为这些都是我亲自经历过的人和事,不需要包装和说明,近乎原生态的呈现。
昨天,我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做了一个梦,梦境让我泪流满面,也让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和舒坦,由此我想到了人的七情六欲,它是人的本性,是需要抒发的,是需要通道的,而克情忍性,则是要生出病来的。
这就成了我写文的逻辑,这个逻辑让我得到了写文的便宜,嘻嘻,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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