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将要去单位食堂吃饭的时候,女同学L氏在微信上问我:
“听说你们小区有人跳楼,你听说了吗?”
她补充说在昨天。我回答她没有。
我近来的景况:自从元旦以后,连车位也从原来的地面,移去了地下车库——因为我年前错过小区地面车位的报名,连抓阄的资格一并被工作作风严谨的小区物业取消——所以,后来,不得以租了一个地下车位;并且,在现在,虽然同以前一样早出晚归,而因着从地下车库出入,碰到小区里的熟人也竟是越发少了;我自己又不出去打听,一味喜欢在家里,除去柴米油盐,就是写字、看书——所以,小区里发生的事,我一概不知,也并不奇怪。
然而,L氏确定地说:
“是我同事老公的朋友。”——她指死者。
那么事情也许是真的。
到下午,Z氏——也是女的——同样求证似的问我小区里跳楼的事。
然后,我好像有了兴趣似的,去看几个微信群——都是我所在小区的业主群。在这些群里,也确实有几个人谈到有人跳楼的事。但其中有一位辟谣似的说了事情的真相,然后大家好像都默认了,不再继续议论。辟谣的人说:
“什么自杀。什么失足。说什么呢,就是喝多了被老婆敢[赶]出家门,晚上只能睡草丛。结果一睡天亮了,结果看到这么多人围观,干脆装睡。”
这样的说法,明眼人一看就觉得很荒谬。你想,大冬天的,谁会这么傻?但辟谣的人也许是知情者,而且,吾国的民众,不排除确有这样的人——脑子灌了水,也是很常见的。
然后,我也就以这种辟谣的内容回复了Z氏。但,即刻,Z氏似乎又从其他方面打探到了消息,她随即发过来一张截图,上面是一些对话,主要的意思也竟和同学L氏所说的完全一致。
我于是相信:我所在的小区里确实有人跳楼。并且按Z氏的说法:是四十来岁的男的,当场死的。
我不认识死者,也就无从惋惜。而记起十余年前,余虹教授某篇文章里的话来——说到余教授,他也很可惜,他自己也是跳楼自杀的,但他博学,有思想,是我敬佩的学者——他在文章中这样说:
“事实上,一个人选择自杀一定有他或她之大不幸的根由,他人哪里知道?更何况拒绝一种生活也是一个人的尊严与勇气的表示,至少是一种消极的表示,它比那些蝇营狗苟的生命更像人的生命。像一个人样地活着太不容易了,我们每个人只要还有一点人气都会有一些难以跨过的人生关口和度日如年的时刻,也总会有一些轻生放弃的念头,正因为如此,才有人说自杀不易,活着更难,当然不是苟且偷生的那种活。”
当然,人们自杀,各有各的原因。多数缘于病,极少数为了某种信念,比如王国维。而活着的我们,不管前路如何崎岖,总还要努力地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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