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一些事情尚未有定论之前,人们总是喜欢带着有色眼镜去揣测,三人成虎,信的人多了就好像成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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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重庆公交车与一辆红色轿车撞击后,坠入长江事件刚一报道,警方尚未查明事故原因时,很大程度的一部分人就先入为主认定是私家车违规逆行撞到公交车造成的,只因为轿车司机是位女司机。
于是人们就凭借着以往所谓的经验,作出这样那样的断定,网友的言论好像蚂蚁一样铺天盖地,而各种各样言辞激烈的谩骂也扑面而来,让人不由得不寒而栗。
想起来不久前正是因为网友的断章取义和不知情人的妄加揣测,使得被冤枉被诟病甚至家人孩子生活受到威胁,后来选择自杀的某位医生。也想到了因为忍受不了舆论的诽谤侮辱而抑郁成疾的一些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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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事件后看到官方的调查结果,私家车司机是正常行驶并未违规,这下子舆论又哗哗哗再次倒向另一边。
令人不由得瞠目结舌,难道舆论不应该关注在救援工作的进行以及如何完善交通规则增强每个人的交规意识,呼吁大家遵纪守法互相礼让,然后思考如何吸取教训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么?至于责任的划分以及追究,自然有有关部门开展,大家只要安心等待结果就好。
任何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都不要胡乱猜测或者人云亦云甚至恶意中伤。一个人拥有强大的内心固然好,可以抵御外界各种不良声音。
但我们并不能要求每个人拥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的能力,相反,我们应该保护每个人生而为人的安宁。舆论的作用是为了社会更加和谐而不是去弄的人心惶惶动荡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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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舆论的力量总是不容小觑,而在网络媒体将信息的传播日益便捷化的今天,舆论的跟风和导向有时候就像决堤的洪水泛滥成灾一发不可收拾。
舆论,它作为言论自由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作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重要的监督形式之一,在民主法治的年代,代表着某种意义的进步与发展,代表着人权的保障与实现。
但舆论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阶层,虽然是底层的呼声,却难免夹杂着偏激与情绪、武断与盲从。
而如今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下,一些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人为了博眼球求关注,动动手指动动嘴发布或者传播一些子虚乌有的消息;
一些新闻媒体也为了提高点击率都成了所谓的“标题党”,甚至不惜做一些歪曲事实夸大问题的失真报道,不仅违背职业道德还造成某些舆论导向危害社会稳定。
我什么都没做错,可是没有人相信我如今,对于大部分信息的获取仍然需要依靠传播,所以对于传播者而言一定要实事求是,而对于信息的收取者而言,也要有基本的甄别问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能尽信他人之言也不能不假思索一股脑跟风倒。
早些年舆论干预司法的案子就比比皆是,民众那种愤世嫉俗的呼声借着一些煽动愈演愈烈,一旦再牵扯到官员或者富豪,这种舆论就更容易被带偏,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呼着杀人偿命,可是杀人就一定得偿命吗?
作为一个法科生着实有点瞠目结舌,司法应当是这个社会保护权利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既然是最后一道屏障,就应当公平无疑,抑或是最大限度地公平公正。
那么就不能受任何跟案件本身无关的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主观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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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舆论不可怕,舆论一边倒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舆论被利用偏离方向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这种负面的影响比比皆是,比如学校里的不分青红皂白的言论造成小孩子被孤立被排斥甚至被欺辱,比如一些失真报道让一些人不堪重负无法生活;再比如一些舆论曝光隐私使得当事人精神恍惚甚至选择自杀来结束痛苦等等。
正所谓权利不得滥用,任何人行使权利都不能危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利益,同时也不能妨碍他人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言论自由权亦是如此。
每个人都享有此项权利,但若是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造成危害的后果,那么就得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轻则是道德谴责,重则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握好度,不轻言不轻信不随便传播不侮辱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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