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青春期的诗

作者: 吴小楠 | 来源:发表于2016-01-24 20:27 被阅读31次

    你知道,如果哪首歌、哪部电影、哪本小说、哪个人在你最难过、最无助、最美好而又最容易被辜负的时光里度过那么一段日子,那么无论他们将来去哪里,他们变成什么模样,他们在干什么,你都没办法把他们割舍下。

     回忆,真得能让一个人变成精神病,

     前一秒,还是嘴角微扬,

     这一秒,却是湿了眼眶。

     这几天突然就开始想起以前了,可能是因为快过年了吧,想起了以前自己很喜欢篮球,在没有喜欢五月天之前,自己曾经是那么喜欢易建联。

     还记得当初很喜欢篮球,终于有一天穿上了阿联在雄鹿队的九号球衣,虽然很大,可以当裙子了,还是开心。那个时候还真是容易知足啊,爸妈给我买了一件队服都高兴的不行。

     上了高中后,五月天在自己心中越来越重了,那个时候易建联,己经从雄鹿到篮网又到了奇才,最后来,到了国家队。那个时候不怎么关注篮球了,但是还是会对阿联特别上心,自己每天都看的笔记本上还是会有些从报纸上剪下的阿联的帅气的进球,班里男生讨论篮球的时候,还会去插上一嘴,易建联很厉害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让我就这么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就这么忘了他,这可是陪我度过漫长岁月的人啊,这可是在我青春里呆的时间最长的人啊。

     那痛苦的高中三年,阿联走了,阿信来了,我不知道他的声音陪我过了多少个因为分数痛哭的夜晚。

     后来,就到现在了,最近又拾起了好久不玩的微博,微博里只关注了五只,后来想起曾经让我那么喜欢的阿联,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结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有孩子了,不知道…我觉得自己好不负责任,口口声声说着自己爱篮球,爱阿联,却对他连起码的关心都没有。

     眼看着青春期就这样过去了,迎来了后青春,五月天说,青春之后,认输之前,我依然用力活着。

     学了二十多年的对错,才发现现实只讲输赢。一次次失去又重来我没离开,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最佩服的就是追星的人,每一颗为了一个人而狂热的心都值得钦佩,每一个星都是最亮的那颗。老了以后,可以很骄傲的和自己的后代说,自己的青春可以在别人身上得到体现,那个才是自己曾经年轻过,疯狂过的痕迹,曾经想为了可以离他们近一点,再近一点,付出的努力。

     要去相信没有到达不了的明天,这么辛辛苦苦来到了世界上,来的时候已经哭的够多了,现在更没有必要为了那些不美好而伤心。在已经到来的后青春里,去孤单,去爱,去恨,去浪费,去闯,去梦,去浪费,去后悔。喜欢一个人就去追,因为这一辈子里,可能只有这一次机会去牵到那个人的手了,所以,我才会每次都会很用力说,陈信宏,我好喜欢你。

     我的青春年少不怕山水迢迢。就像阿信说的,谁说不能让我此生唯一自传如同诗一般。这本自传,我已经快写了二十年,接下来的日子,才会勇敢用力的把它写好。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那些我爱过的人和我听过的歌,一起走向后青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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