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高中同学建群共读的第一天,第一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分十二天读完,每天十页,读完在群里发读书心得,十二点签完成,不能完成的发红包并补录。很少读国外的小说,这本书还算人名比较少,主要通过书信形式展开。今天读扉页到第十一页。
对书籍有着“古老”胃口的作家海莲•汉芙小姐,在看到马克斯与科恩书店在《星期六文学评论》上刊登的卖书广告后,惴惴不安地寄信给该书店(因为古书商让她认定古一定很贵)。信中列出的书单如果不高于每本5美元,可将该信视为订购单。书店寄出了品相较好的其中几本,承诺留意暂时没有的书目,将留意并找到后再寄给她。汉芙小姐对斯蒂文森的书称赞有加,对英格兰传道会自行编译的《新约圣经》骂不绝口,汉芙小姐请她楼上邻居女孩凯特的英国男友布莱恩将英镑换算成美元寄给书店,在布莱恩处得知书店工作人员每户每周只有二盎司肉,每人每月只分一个鸡蛋时,给书店寄去了一条六磅重的火腿的圣诞礼物。然而,当她发现账单上“b马克斯和m科恩”这样典型的犹太人名字时,又担心寄出的火腿会违反犹太人的饮食禁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
想起小时候去书店,一个柜台隔开距离,想看哪本书得要看售货员高不高兴。现在很多书店的书都可以自由翻阅了,却不晓得该看哪一本。读书似乎被手机替代了,刷一天手机不觉得累,看会书就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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