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北京电影学院再次通报翟天临涉嫌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调查情况。北京电影学院决定撤销翟天临的博士学位,取消其导师陈浥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两人对此均表示接受。其他相关问题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说明指出,翟天临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一篇文章关键表述使用了其他专家的观点,但未做引用注释说明,存在较为突出的学术不规范、不严谨现象,存在学术不端情况。导师陈浥未能认真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
类似这样的报导不止一次了。不管是导师还是学生,作为知识分子,“面子”是最看重的。但如今,他们作为博士研究生的老师和学生,在做学问期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发表文章引用时要注明出处却不注明,这种不诚信的行为难道不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
作为搞研究的学者或学生,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最基本的素质。如果为了业绩成绩,而任意地造假,那谈何科学?正如人民日报指出的“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人设须谨慎,最忌虚浮风”。
幸运的是,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一贯的鲜明态度是零容忍,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因此,我们不禁为北电的这个举动叫好。
为了防止和杜绝学术造假行为,国家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如对科技报奖做了规定,需要报奖人、推荐人做出诚信承诺,并且按照规定在网上公开公示5天及以上,如果发现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刻取消申报资格,已经发布的奖励也予以追回。
如何让学术造假行为离我们远点?
1、相关高校机构应珍惜硕士点、博士点的资质牌照,珍惜学校等组织的声誉,别为了一个人违反了规则、败环了整体的名声。
2、人才评价机制要进行完善调整。不能光看业绩,更要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3、对违反规则的同志要零容忍,绝不能姑息。要欢迎大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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