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参加日更,我简直没当回事,结果这才几天,我就是被关在笼子里的困兽,走来走去却无计可施。
我是一个简单懒惰的人,如果能躺着,决不坐着的主儿,我可以三天不刮胡子,二个月不理发,可以把自己流放成野人。
但,文字,不将就。
有人批评我,说一个男人写的东西过于细腻,缺乏力度和糙度。我接受,但改正不了。
我会因为一个字的运用想好几天,所以我的文字看似随性,但决不随便。以前看过一个作家对写作方式的评论:
当人们用毛笔写字的时候,文字凝练简捷。当用钢笔写字时,就开始絮絮叨叨。当用电脑写作时,字里行间都是相同软件的味道。
我不会用毛笔写字,但喜欢用钢笔。我电脑打字的速度不亚于钢笔书写速度。但我喜欢钢笔在纸上写意流淌的感觉。那是我的头脑最灵动的时候。用电脑就不可以。我会被电脑绑架。思绪就是僵硬的。写出来的东西就像石头一样。
晚上十点到凌晨二点间是我最喜欢的写作时间。点一盏小台灯,看着窗外的星星和月亮。一杯水,我就能写好久。
但从很久以前,大约是婚后吧,这样的时候就越来越少。慢慢地也就缀笔了。有很多的奇思妙想就胎死腹中。现在想想挺可惜的。
但人生就是如此,选择这样注定放弃另一样。既然选择了努力工作,就牺牲了写作的时间。
现在好容易有时间了,但笔却挥洒远没有那时自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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