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作品都是看起来似乎非常平易,似乎人世间就真有那么些故事,不是笔写出来的,是天地间原本就存在的,这又如同一些科技发明,是天上某某某之人带到人类社会的。
早年读书,真把鲁迅当成鲁迅的真实名字,真把《故乡》当成散文来看。还煞有介事的说:
《故乡》中迅哥儿和闰土的初次见面便是在少年时期。年少的闰土简直是迅哥儿的偶像,他和迅哥儿讲述如何在雪地上抓鸟的趣事,会邀请鲁迅去海边捡贝壳,这些事情都是迅哥儿不曾体会过的快乐。
当然了,迅哥儿对他最大的崇拜之情是来自与和他去西瓜田里插猹的事迹,那一幕的“伟岸”形象算是深深烙印在迅哥儿心里。
迅哥儿原以为这样的快乐能永远维持下去。殊不知长大成人才是最大的悲哀,因为两人的落差体现淋漓尽致,一切根本无法回到从前般开始。
成年之后的迅哥儿再见闰土时发现他早已沧桑的不成样子,或许因为家贫不得不让他过早背负起家里的重担而失去童真。但这还不是最可惜的,最可惜的是他迅哥儿低头弯腰,还把他唤做“老爷”,完全把自己位置放的低下。
证明还有的是,还有《社戏》呢。
鲁迅外祖母家的平桥村民风淳村、自然和谐,主要还有一帮热情友爱的小伙伴们,大家一起掘蚯蚓、钓鱼虾、放牛、看戏和偷豆等等,孩子们的天性完全得以释放,这是童年最美好的样子,于儿时鲁迅是“乐土”。
鲁镇来的迅哥儿只会死读书、不会干活,对着欺生的黄牛,只能远远跟着站着而不敢近身,让顽皮可爱的小伙们一阵嘲笑,充满了童趣。到了看社戏的日子,却因定不到船看不了戏而“急着要哭”。
六一公公看见我,便停了楫,笑道,“请客?——这是应该的。”于是对我说,“迅哥儿,昨天的戏可好么?”
我点一点头,说道,“好。”
“豆可中吃呢?”
我又点一点头,说道,“很好。”
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的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也要送些给我们的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楫子过去了。
一切都那么真实,让人分不清真假。如同高明的演员,完全入了戏,进入到了角色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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