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给我们的印象是非常的高大上的,作为清朝的王爷能够拥有无上的权力,而作为清朝的官员在普通老百姓看来更是拥有着无限大的权力,有钱有权有势,是令无数普通人向往的存在。
作为清朝的官员看似风光无限,拥有源源不断的收入来源,而实际上他们赚的钱还没有花的钱多,而且还是无偿付出,没有回报的那种。
在聊清朝官员为什么捐钱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清朝官员的俸禄是多少?
总督,官阶从一品,辖治两省、三省军民数百万,巡抚,官阶从二品,一省之长。督、抚均系位尊权大、主政一方,号称封疆大吏,古之诸侯王,照说应该是锦衣玉食,妻妾成群,仆婢如云了。然而,总督一年正式的法定收入,只有俸银180两、薪银120两,巡抚还少25两,只有275两。太少了,根本不够用。
钦封的“天下廉吏第一”之两江总督并一度还兼江苏巡抚安徽巡抚的于成龙,连家眷都未曾携任同住,“日惟以粗粮蔬食自给”,常备豆腐食用,民颂“于豆腐”“于青菜”。只有这样300两、275两年俸的总督、巡抚,却要承担皇上、宰辅、九卿多方需索,支付省府州县千头万绪的公共用费,备办马驼车船夫役银米的巨量军需,处境之艰辛,实难以文字形容。
作为州府或者地方的首府,每年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支出,而那些盐税、商税皆是朝廷的收入,归属不同的专门衙署与官员管理,与地方首府无关,所以它们能取用的就是《赋役全书》《大清会典》所规定的“存留银”,只有600多万两。
正如康熙所谕,其“为数甚少”,“此外则一丝一粒,无不陆续解送京师”,“州县有司无纤毫余剩可以动支。”而“存留银”开支的项目也很少,只有会典规定的“官俸、役食、驿站夫马、祭祀、廪膳、孤贫等项银两。”
一、奉工银被用作地方公共费
那么,遇有其他的必要的用费,但不属于规定的存留银项,或存留银已经用完的情形下,怎么办?
路只有三条,一是动用官俸役食银,二是挪用正项钱粮,三是官员自己出银。
可是,官员的薪水对于庞大的支出简直就是杯水车薪,最后,只有从官俸役食或藩库银两来想办法了。
“俸工银,指的是官员的俸银和书吏(吏、役)的工食银。”
官俸役食银,数量不少,雍正元年(1723年)九月初五日,御史蔡仕舢特上奏折说:“惟官有俸薪,役有工食,国家所予以有养廉之具,近者各省抚藩俱提解藩库,以充公用,大省银至十余万,小省亦不下数万。”
由此看出,官俸役食银一年能有几万两银子,可以抵挡好些开支了。用俸工银,基本上成为全国各省应付公共用费的主要方式。
湖广总督满丕奏述捐出俸工,加固加坚湖北湖南所属九个州县之沿江沿湖堤岸,得到康熙的嘉奖,提朱笔批示:“很好”
可见官员的奉工银,并不能真正落到官员的手中,并且很多时候被用来作为地方的公共费用,清朝的官员真的有点惨了。
清朝的官员
二、军费支出
当朝廷需要派军出征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更是数不胜数,开销之大。这些费用理所当然的是需要国库支出了,可是“精于理财”的“玄烨”怎么会错过这个给个地方首府官员聊表忠心的机会呢?
他曾颁下“恩诏”:“至于接济兵丁,抑或另办用物,以利兵丁之处,著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官会议具奏。”
甘肃巡抚舒图立即上折奏称:“今值西土用兵,仰副圣主矜念兵丁之至意”,从所得“茶马旧项应得银二万二千余两”中,“愿捐银万两。”
军费支出本应该是朝廷负责,而现在则落到了各省督、抚、司、道、府、州、县等官员的头上,他们必须一次次的捐献银两,然后扣工,摊派到老百姓身上,如此一来便能为朝廷“节省”了少则几十万两,多则上百万两得银子呢。
三、为“皇家”做事
在那个皇权至上的年代,无数人渴望能够为皇上效力,只要皇上要求做的事情,或者是猜到皇上想要做什么的时候,各省官员便会前赴后继的出力,只求皇上的欢心。
闽浙总督满保曾奏请将自己应得之“节省银”四万两,捐造热河营造工程。
康熙朱笔批示:工程已完,“尔或另行奏请,或采买现成米粮,以养浙江百姓。”
满保遂再次奏称:浙江“民食似暂不乏”,“则将奴才所进银四万两,奴才觐见皇上时,亲携之来,或交其他营造处,以修建圣主行宫数间,或预备为圣主赏赉之用。”
满保为了获取康熙的欢心,不惜把自己节省下来的银两捐献“造河工程”,后又再次说给康熙建造行宫,真是为了讨皇上的欢心而不遗余力呀。
四、疏通关系,孝敬京官
按照清朝的官阶来看,总督、巡抚分别与京师的六部尚书、侍郎相同,低于内阁大学士。总督、巡抚都是主管一省或二三省的诸侯王,其位尊权大,威风凛凛,但对于京师的大学士和九卿,他们一般都是十分尊重的,大多数的巡抚都很重视与京官之间的关系,所以在进京的时候都会拜访大学士和九卿,名贵的土特产、黄金白银、珍贵的高级古玩字画,这些送礼也已经成为常态。
康熙四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河南巡抚鹿佑陛辞。康熙谕鹿:“为督抚者,不畏惧人,奉职循理,本无所难,每因部费繁多,以致不能洁己。”
可见,六部尚书、侍郎、司官势力之大,索贿之多,以致督抚为了过关不得不恭送金银,其数量之大,危害之重,弊之盛行。
涂天相于康熙五十八年当钦差,来到广东,广东送钦使银三千两。
像这样的例子在那个“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时代,再正常不过了。
五、有得必有失,官员捐献奉工的后果也是朝廷自负
地方的公务费用、军费、为皇家办事、孝敬军官,这些费用大部分都是朝廷国库支出,而现实却是全部压到地方的官员上,短期内是能解决朝廷的支出问题,可是长期下去出现的问题比“省钱”更大。
1、官难清廉,吏难守法
国子监的生员,历任知县、道员、按察使、巡抚和晋湖广总督的杨宗仁,为官三十载,身经数职,熟谙个中道理,被皇帝称之为“廉洁如水”,纵使是这样的人,在雍正元年上书:
“极言扣捐俸工之害说:“照俸工一项,乃朝廷禄养官役之殊恩,岂可任意饬捐,下填贪官欲壑。查湖广州县以上俸工报捐,已经十有余年,总无分厘给发,责成官役枵腹办事,焉能禁其不需索闾阎所有。”
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官员没有粮饷,总不能饿着肚子办差吧,他们只能个百姓那里获取,或者是向亲友借贷,如此一来不仅让官员的形象被损毁,而且还会让各级的官员走向腐败的道路。
2、摊派百姓,加重负担
康熙多次巡幸江南,浙江官员为讨君主欢心,建造西湖行官,“各官捐输不等。”浙江巡抚王然,布政使黄明于康熙四十六年六月间,“欲派公费,其下属州县拟派每亩加三。时正当亢旱,遂致省城百姓数千人,直到巡抚辕门吵闹,督抚为之出告示安民而止。”“目下加派因旱暂缓,然藩司黄明移用库银甚多,仍要设法加派。”
3、官员亏空国库
所谓捐修俸工,常是先行借支藩库帑银,支付某项费用,然后扣某年俸工银补还藩库。可是,经常有官从藩库借提帑银后并不归还,日积月累欠库愈多。本来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的政策,到头来反而成了亏空国库的源头。
后记
其实,扣捐俸工之弊是既无实效,又苛派黎民,康熙帝玄烨早在康熙二十六年便已知晓。
康熙曰:捐助俱属虚名,且各省捐助银两,名虽急公,不过先报虚数,并无交库,希图议叙。及至实行支用之时,皆苛取民财,以充原数。甚至用少派多,除原数外,仍行侵渔肥己。即此一事,余皆可知。
玄烨的皇四子、雍亲王胤禛留心政务,注意官场利弊,对俸工捐输之弊更是胸中了然。他登基继位后,立即于雍正元年十月初六日谕告总理事务王大臣们说:
各处工程,有请俸工银两捐助者,此事断不可行。伊等名为捐助,实则借端勒派,扰累小民。若直省大吏,将已分内所得羡余,捐助完工者,听其捐助。如或不能,著动用正项钱粮。
总而言之,康熙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减少支出,大量的减少“存留银”,致使地方没有必要的公务费用,俸禄又少的可怜,逼着这些官员以所谓的捐输来开支公务费用,替朝廷支付着庞大的费用,咋看,这一措施的效果不错,可是长期下来不仅祸国殃民,还害了一批原本有着忠君爱国的官员走向了了腐败的道路,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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