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北——两汉魏晋人的死亡观
近日读某网友文章。文中写到“古代孝子要守孝三年。丧期还在棺材下睡。后读李密的《陈情表》中的“慈父见背”,方明白此意。”
李密是西晋官员。《陈情表》是他写给晋武帝的奏章,收录在《晋书 • 列传五十八》中。孝子在棺材下睡的习俗,如今全国各地确实多有遗存,称为“暖棺”或“暖材”。那么,西晋泰始年间,有没有孝子暖棺的习俗呢?
先秦丧葬习俗,孝子遭父母之丧,要居倚庐,寝苫枕块(1)。倚庐指在中门外用土坯搭建,门朝北开的房子(2)。古代天子五门,皋、库、雉、应、路。诸候三门,库、雉、路。中门是内、外之间的门。天子的中门,是库门、雉门、应门。诸候的中门,指雉门(3)。
苫指草席,块指土块(4)。既然孝子居丧时在倚庐中睡草席、枕土块,那很明显。先秦时期,孝子没有暖棺的习俗。
先秦两汉,为适应古人“席地而坐”的习俗,家具普遍较低。南北朝时期,高足家具开始流行。不过大同博物馆馆藏的北魏司马金龙墓石棺床,高度只有51厘米。石榻较厚,榻下不足容人仰卧。湖南醴陵晋墓出土的石榻,高只有25厘米。大同田村北魏墓石榻的高度,也是25厘米。东汉的床榻更低,河北望都2号东汉壁画墓出土石床高18厘米,河南郸城出土东汉石榻高19厘米(5)。这个高度,根本不足以让人在棺床下躺卧。以笔者推测,孝子暖棺,应该是唐宋时期,高脚凳流行后才有的习俗。
见北——两汉魏晋人的死亡观北魏司马金龙墓石棺床,1965年,山西大同石家寨村出土
见背这个词语,现在多理解为父母或长辈去世。古代,背往往与北通。所以见背,应为见北。可为什么“见北”就意味着死亡呢?
先秦两汉时期,古人认为,人死以后,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6)。把死者头朝北葬在都城北边,是因为鬼神喜欢幽暗的缘故(7)。这一点在汉人的墓葬中多有反映。如图所示,西汉11个皇帝的陵墓,除汉文帝刘恒霸陵和汉宣帝刘询杜陵位于渭河以南西安市东郊的白鹿原北端及南郊的少陵塬上,其余九位均安葬在渭河北岸的咸阳塬上。《仪礼•士丧礼》记载,人死以后,死者的亲友会登上房顶,用死者的衣服向北面招魂,希望死者复生。也是认为,人死以后,灵魂是先向北方去,然后升入天国(8)。
见北——两汉魏晋人的死亡观汉陵分布示意图。图片来自潘谷西主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第二章《城市建设》
“见北”代指去世,是汉人古老的死亡观念。用死者穿过的衣服招魂,也是古代巫术的遗存。人类学研究中,把这一现像称为“接触律”。农村人给孩子招魂,用衣服在屋顶上挥动,不断地喊:“某某某,我的孩子,快回家来。”同样是希望引起迷路魂魄的注意,认出它熟悉的衣服而回到身体内。与古人招魂方式,如出一辙(9)。
既然人类的灵魂可以附着在衣服上,那么把衣服埋在地下,灵魂就不能升天。西晋八王之乱,东海王司马越被石勒杀死,尸体被焚。妃子裴氏要用他的衣服招魂安葬,遭到治书御史袁瑰与博士傅纯的反对,认为招魂葬是把人的灵魂埋入地下。于是,晋元帝太兴四年,下诏禁止招魂葬(10)。这就是些题外话了。
注释:
(1)《礼记•间传》: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
(2)《仪礼•既夕礼》:居倚庐。郑玄[注]:倚木为庐,在中门外东方,北户。贾公彦[疏]:知“在中门外东方北户”者,一释案《丧服传》云:居倚庐,既虞,翦屏,既练,舍外寝。郑彼注云:“舍外寝於中门之外,屋下垒墼为之,不涂塈,所谓垩室。”郑以《子夏传》以既练居垩屋而言外,外为中门外,则初死居倚庐,倚庐亦中门外可知也。
(3)《周礼•天官•阍人》:“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 郑玄[注]:“中门,於外内为中,若今宫閽门。 郑司农 云,王有五门:外曰皋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 玄 谓雉门,三门也。” 孙诒让 正义:“此中门实不专属雉门。当兼库、雉、应三门言之。盖五门以路门为内门,皋门为外门,餘三门处内外之间,故通谓之中门。”
(4)《仪礼•既夕礼》:寝苫,枕块。郑玄[注]:苫,编藳。块,堛也。贾公彦[疏]:孝子寝卧之时,寝於苫,以块枕头。必寝苫者,哀亲之在草;枕块者,哀亲之在土。
(5)大同博物馆《北朝高足围屏床榻的形成》。
(6)《礼记 •郊特牲》: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
(7)《礼记 •檀弓下》: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郑玄[注]:北方,国北也。孔颖达[疏]:言葬於国北及北首者,鬼神尚幽暗,往诣幽冥故也。殡时仍南首者,孝子犹若其生,不忍以神待之。
(8)《仪礼•士丧礼》:士丧礼。死于适室,幠用敛衾。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复!」三,降衣于前。
(9)弗雷泽《金枝• 第十八章第二节•灵魂的离体与招魂》:当一个婴儿抽搐打滚时,惊慌失措的母亲便赶紧跑到屋顶上,用一根竹竿把孩子的衣服绑在竹竿的一端,拿着它在屋顶上挥动,不断地喊着:“某某某,我的孩子,回来吧,快回家来!”
(10)《晋书•列传第五十三》:袁瑰,字山甫,陈郡阳夏人,魏郎中令涣之曾孙也。祖、父并早卒。瑰与弟猷欲奉母避乱,求为江淮间县,拜吕令,转江都,因南渡。元帝以为丹阳令。中兴建,拜奉朝请,迁治书御史。时东海王越尸既为石勒所焚,妃裴氏求招魂葬越,朝廷疑之。瑰与博士傅纯议,以为招魂葬是谓埋神,不可从也。帝然之,虽许裴氏招魂葬越,遂下诏禁之。
(11)《晋书•帝纪第六》:太兴元年夏四月戊寅,初禁招魂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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