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看完了《平凡的世界》电子小说。
大多是跳读,略读。遇到好的描写段落,回读两遍。
(对快速阅读还是掌握不到技巧。)
一直喜欢纸质书,看电子书是觉得手机屏幕适合一目N行,HAHAHA,随便挑了一本,居然没日没夜的看了三天,白天看晚上看,倒水的时候,入厕的时候,都不放下。
我觉得小说里没有坏人,每一个人都是可爱的,可怜的,可以理解的。
少平的姐夫王满银是村里公认的“逛鬼”,集体公社时代,懒得劳动,搞来老鼠药卖,结果被拉到公社劳教,连累得一家人跟着他丢人,大家都不喜他,因为他,他的婆姨兰花的遭遇被人同情,让家里老人兄弟姐妹操碎了心。后来政策开放了,大家各自奔各自的光景,王满银就丢下妻儿,整年整年的在全国大小城市里“逛”,直到某天在上海旅馆的镜子前看到面前那个陌生的人,才发觉前半生一直过得凄惨,有老婆儿女不要,有热炕头不睡,常年在外忍受没有女人的日子,忍受风餐露宿的辛苦。他第二天就坐车赶回了家,从此再也不出门。
大家都很讨厌他,不务正业,不负责任,拿在现代就是个小混混,但是这个混子有点小情调,开朗乐观,会逗媳妇开心,每年从南到北从北到南做着无本买卖,因为穷,生意小,将就没饿死,可是即使他在外过得再凄惨却也不偷不抢不乞讨,没地方就以天为被地为席,却也不觉得辛苦,在外奔波不乱搞女人(也主要是没钱搞),一到年关就回家,回家前总记得给老婆孩子买礼物。
奇怪,我觉得他挺……可爱。特别是他顿悟后回村,就像个孩子似的整日粘着媳妇,媳妇下地干活,他不会干活,就跟在媳妇身边拣些柴,到了吃饭的时间,就跑回家里拿了吃食给老婆送去。
他可能天性喜欢流浪吧,即使穷的吃不起饭,也总想跑到外面去,低价买,运到小城镇高价卖,就这么几乎全国都走遍,不顾家不负责,被人讨厌,他也不在乎,依旧是过年回来,几年后又跑没影。搁在现代,我就羡慕这样的人。也许我血液里也有不安分的因子吧,所以看完这本书,只想起写这么一个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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