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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迹【原稿】

星迹【原稿】

作者: 慕玖哥哥 | 来源:发表于2018-01-31 15:25 被阅读0次

    集者语:

          按时间顺序来看,这是熊孩子最后一篇未发布未更改,却流传最广的草稿文章。本文应为【星迹2】的一篇番外,但出于某些原因熊孩子并未将其加到总文里。

        尽管文章由于是草稿,许多地方存在部分瑕疵,但依然比较出众,是熊孩子后期最著名的散文之一。

    正文

                我,还有我哥

     

      海宫黎说,每一个中二的背后其实都有一个狗血的人生和一群努力让人生变得更狗血的熊孩子。但我不一样,我就是站在他人身后的熊孩子,虽然我的人生同样狗血。站在我身前为我带来光明的,是一个冰雪聪明刁蛮捣蛋爱耍小脾气的女表哥;而站在我身后为我当下黑暗的,一个比我小一岁的男孩,我的老哥。

        熬到了今世,终于有机会当一回人生的主角。

          然而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我却从来都没敢这样认为。那时的我总觉得自己充其量就是一给主角当跑龙套的。

    而真正做主演的,应该是她才对。

    很多人在认识我之后都会认识她,只不过认知程度略有不同。但他们大都也知道:她是我哥,比我大五岁,我们在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

    许多人都认识她。只是,了解甚少。在一些和她偶有交往但对她不甚了解的朋友眼里,她老人家温和儒雅,大方体贴,有点正太控,或许还带点孩子气/汉子气?

    但我要说:你们错了,你们都错了……其实她老人家不但是个腹黑,还是黑到骨子里的那种。更要命的是,这货的腹黑貌似还是对内型的。。。自从我认识她以来,我就没见过她捉弄过除我以外的任何人(泪目)!在除我以外的任何人眼里,她都是一副玉璧无暇一仙女的光辉形象。至于某个可怜的弟弟饱受某人折磨神马的……即使看到也被他们无视了……或许他们还会来句“好有爱!和你弟感情真好”神马的……

    特喵的其实我和她是生死不共命里相冲的两冤家你们造么!

    在我们家还没有搬到乌烟瘴气的东北的时候,或者说,在我还在大院里和一群熊孩子比赛谁更熊一点的时候,那些闲到在家里种蘑菇的老头子们就总拿她和我做比较--哪怕她明明比我大了五岁--而比来比去的结果也总是那么老掉牙的几个:

    沈家小子应该比现在岑丫头更淘一些,不过岑丫头向沈小子这么大的时候好像比他还淘;

    沈家小子没岑丫头长得漂亮(…);沈家小子没岑丫头能干(…);沈家小子没岑丫头淘气(…)沈家的那个什么都不如岑丫头……

    尤其是我家的老爷子。据说每回在那个“岑丫头”离开大院以后,他老人家总会在当天傍晚从屋里搬个藤椅出来看落日。然后躺在那里一边吸溜茶水一边还兀自感慨:同样都是熊孩子,人家的那个怎么就比自己的强出那么多那么招人稀罕呢?

    丝毫不顾及在他旁边往他茶壶里撒辣椒末的本人的感受……

    那个时候,虽然还和她老人家素未谋面,但每当听到有人提及她的名字时仍然很不爽。还没见面就把我欺负成这样了,要是以后她跟我混熟了还不得欺负死我啊。

    后来事实证明我简直是诸葛亮转世:后来她还没和我混熟呢,刚见面就欺负上我了~

    在我小时候她其实并不在国内。她一岁的时候我姨父姨母闹离婚,姨母带着她去国外躲清净,一躲就是七八年。然而人家回来的时候就上初中了~十七岁的时候研究生都考完了~更吓人(无误)的是她在欧洲那段期间还顺便拿下了六国语言,其中英语俄语说的和母语一样溜(我妈那边的在语言方面天赋普遍极高,我妹估计也继承了这个)。有一次她跟我显摆,一句话用了英俄交替两种语言,而且没有丝毫僵硬生疏。

    要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国家为她封存了一切私密档案,你们说不定能再见到一名学习变态。

    所以说,熊孩子敢在学习上下功夫,天王老子都挡不住~

    就是这么个主,她直到十二岁时才第一次真正的回到了大院,她出生的地方。

    她回来的时候,几乎是满载辉煌和荣誉。

    在她回来之前,原本都要销声匿迹的八卦舆论再一次被家里的老头老太太们所津津乐道。甚至连一帮少不更事的小屁孩都在扳着手指头列举她的成就,以此来向其他更小的小屁孩炫耀。

    虽然我不清楚知道某人的辉煌战绩有什么值得自豪的,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听腻了……

    她回来那天,我刚好从书社里扛来一大摞书,全是那些订装的经典名著。

    别误会,我是拿它们当武器的,砖头在大院里不让用…

    然后我就看到某妖精拎着大包小包身后还背着个大书包过来了。

    她一个人居然走出了浩浩荡荡的气势……

    那时的她还没有留长发,高高的马尾辫随意地被她理在脑后,雪白的脖颈暴露在空气和他人的视线中,再配上白皙的脸庞上那双微眯的双眸,整个人显得高贵无比。

    她走过来,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摞(…),然后笑眯眯地问:拿来看哒?

    我愣了一下,由于不知道她就是那个后来折腾我至今的暴君,所以没想到她会和我搭讪。

    随后我摇了摇头。

    她偏头思索了一小会儿,然后又问我:出来混哒?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事后我问她是怎么想到我会用书当武器的,她回我说这事儿她没少干过……

    我怀疑我身上的暴力因素可能也是继承了我妈那边的……

    随后她又问我:你知道****区怎么走不?我又愣了一下,扯扯嘴角伸手向她身侧一指……她冲我笑了笑算是道谢,然后就迈开大步走在了我前面。走了好几步才反应过来,回头问跟在身后的我:话说你是怎么知道这里的?你家住在这附近?

    我:……我就住在那……诶等会!你刚才问我啥来着?话说你也住在那的?

    ……

    这就是我和她的第一次接触。当时两个反应迟钝神经大条的小路痴在那足足愣了半分钟。

    那年她在大院里度过了整个暑假,而我几乎是度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抢我玩具掀我被子也就算了,冒名顶替砸别人家玻璃然后让我善后我也忍了,三天两头找老爷子告状我都没(敢)吱声,然后我还大度的带她去吃水煮鱼。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这样豁达大度的人她都忍心欺负。那天她把足足半瓶胡椒粉掺着川椒面撒到了我的调料碗里……

    不仅如此,作为一个潮流时尚开放的好孩子,面对我这么一个落后善良有单纯的小孩子她都忍心给我灌输大量奇奇怪怪的知识。总之那个夏天我几乎被她心脑,她那时说的话有几句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

    老娘回来是为了砸你场子的!(当时的她刚刚完成挑翻全大院的熊孩子的大业)

    乖啦,见面要叫哥哥哦(老爷子在场时)……再叫姐姐小爷就崩了你(老爷子不在场时)。

    小家伙长得还行,就是傻了点……话说你妈把你生出来不是为了给大院里的男同胞们充当福利的吧?(当时的我正被她摁在床上摆弄)

    你要是个爷们儿,早把你和那堆小屁孩卖给越南那帮人妖了,可惜人家不收你这样的(……那时我们那接连发生了数次小男孩被越南人贩子强奸的案例)……

    ……

    将近入秋的时候,她终于蒙主召唤(…)离开了大院。后来她又回来过几次,几乎每一次都成了我的梦魇。

    认识这货以后我在大院里的地位一落千丈,就和不久之后的家境一样。那时的我还不懂得什么叫做现实黑暗,什么是好坏善恶。那时的我只是纯粹的幻想着自己早日长大离开大院,好不再受她欺负。

    后来这个梦实现了,然而我却因此在以后失眠了。

    之后的几年可以用突遭横祸来形容。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里说过我记性不太好,甚至失去了一段长达数年的记忆,医生说这是选择性失忆的后遗症。

    我不知道自己失忆的原因是为了忘却曾经受过的痛苦,还是想回避自己曾经在人间看到的丑恶。总之对那段黑暗的时光我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

    我记得那时有一段时间,有许许多多的人进出搜查我家的房子,家里的老爷子和他们大吵大闹,极力为某件事情和他们辩争什么,那些人却无动于衷,继续把我家翻得乱七八糟。而大院里其他的老爷子纷纷跑出来观望,有不满愤懑的,还有戚然同情的,但却因为某种顾虑不敢上前帮忙。

    我当时不懂大人们的顾虑,后来懂了也开始和他们一样有了顾虑。

    我记得,在那之后家里很乱,和大人们的心一样乱。而好像是从那时开始我失去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我的父亲。

    从那时至今日,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我父亲的真容,一张照片,甚至由于某些原因他的档案证件和一切能够证明他存在过的文档都被吊销了。

    而我,也没能再想起他的样子。

    我对那段时光的最后一段稍显清晰地记忆,是一个男人给我的。那段记忆就好像一个梦,我在那之后时常会梦到。

    梦境中,一个男人牵着我的手,带我来到初春时的河堤旁。景色很漂亮。

    他摸摸我的头,指着对岸教我辨认花草。他和我说,初春是一年中最漂亮的时节,任何画家都不能将它们描绘的尽善尽美。真正能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其魅力的,不是画家的笔,而应该是作家的笔。他问我想不想当一名作家,用自己手中的笔将世界的美丑善恶统统封存在一张文稿上,一段记忆里。

    我没能记起自己是否回答了那个男人的话。但我记得,在梦的最后他好像叹了一口气。

    后来每当我做这个梦的时候,都会主动挂电话或者干脆找她老人家当面谈谈。我一次又一次地问她,这段记忆是否是真的,那个男人是谁,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每当我将这些疑问统统退给她时,她永远都是那一句话:小屁孩都胡思乱想些什么,早点洗洗睡吧。

    在那之后,我妈独自一人回了娘家。而我则又在大院里多呆了几个月。据说在那段期间,我母亲改嫁了。

    十一岁生日那天,我被带到一个可以说是转折了我的人生的男人的面前。他就是我后来的二叔。

    那时的我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尽管老爷子极力反对,然而早在一个礼拜前我仍然被通知自己要过继给一个远房亲戚。

    我看着他,他也打量着我。良久,他突然开口:这孩子像我。

    三天以后,我被他带到了东北。

    来到东北以后,他在那里置了一所房子,我在那附近的一所学校上学。用二叔他自己的说法,他是一名流浪作家,既要读书千卷,更要行路万里。所以那段日子其实几乎就是我一个人度过的。当然,某个变态哥哥时常也会来这里。在所有曾经和我们家走得较近的亲人中,只有姨母和她时常来看望我。虽然她每次来还是会照例欺负我一顿,我照例会在她欺负我时和她摆事实讲道理然后再被她欺负,但我却不再像过去在大院时那样那么反感她了--这或许也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明我长大了呢。

        虽然二叔其实对我也很好,但我最终仍未成为他的继子,现在我依然叫他二叔。

    这一切都源自那年的暑假。

    其实有的时候,人生往往比现实还要狗血。我再看到我母亲时,她正拉着一个比我小了两三岁的小女孩逛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我妹妹。

    我在她后面,而二叔又刚好在我后面。直到她领着那个我素未谋面的妹妹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也没有叫住她,那个曾经和我父亲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女人。

    表哥她老人家和二叔并排站在我后面,直到她消失在我们三人的视线中。

    我们三个都没有开口说话。然而我知道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

    在那之后,我知道了许多其实我一点也不想知道的东西。

    早在很久以前,我父亲还在西南驻兵的时候,那个被我称做母亲的女人,在东北,给另一个男人生了一个孩子,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的父亲,和我现在的二叔是表兄弟,虽然二叔只是私生子。

    对某些人而言,世界其实真的很小。

    一个月后,我从二叔那搬到了那对夫妇的家里。之后,没有人在乎我是否同意,我随了我那个妹妹,也就是家里那个男人的姓氏。至此,除了还在我身上流淌着的血以外,我父亲留给我的最后一缕痕迹终于被他的妻子抹杀殆尽。

    说实在的,其实我一点也不恨她。为了一个已被时间冲洗干净的背影和她与她的男人背水一战并不值得,哪怕那个背影的名字叫做父亲。

    但这并不代表我会原谅她,还有他的男人。我和他们仍会不时发生冲突。在我与他们的战争中,他们的女儿,我的妹妹也没有幸免,虽然她只是个善良单纯的孩子。原谅我,那时的我还没有真正长大。

    那个时候表哥正在为自己的学历结业做准备,根本无法也不能关注到我。而她在当时又可以说是除二叔以外我唯一的亲人。所以那时的我其实挺孤独的。

    即使是这样,我依然无法控制自己不与他们发生冲突,我最多只能做到尽量不迁怒于我妹妹,仅此而已。那个时候的我经常被逐出或者主动离开家门,游荡在都市的每一个角落(很遗憾即使是这样到现在为止我依然是个路痴),去倾听每一个人的生活,或者干脆主动进入他们的生活。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他人的世界其实挺有意思的。不过那时的我却更热衷于掺和进去。主动和一个陌生人交往,哪怕只是像他说一声“早上好”,也会在偶尔收获到一份意外的友谊。

    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这个习惯。现在,从我家到学校再到少年宫,沿途所有商场的管理,小摊的摊主,甚至是长期驻留于此骗吃骗喝的乞丐都认识我。努力去路过每一个人的世界,这对如今的我来说已成为一种本能。

    所以到了后来,不用他们赶,只要我有时间就会主动往外跑,跑到熟人身边,跑到自己喜欢的街道,将那个房子远远地甩在身后,直到自己迷路找不到回去的路为止。

    不过走到最后还是要回去。我说过,我有个单纯善良的妹妹。她知道我喜欢和习惯去的每一个地方。

    每当我在外面疯够了的时候,她总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朝我伸出手,说:

    哥,我们回家。

    上初中的时候,我遇到了老哥。至此,那段黑暗的时光正式寿终正寝。

    在那以后,我不再是孤家寡人,如今的我有了委屈可以找人倾诉,遇到的每一个快乐和不快乐都有人和我一起分享。在他的引领下,我第一次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学会了宽容和有原则的退让。还学会了撒娇。我和那个女人以及她的男人也不再频繁发生冲突。在善意的主动介入他人内心世界的基础上,老哥又为我加上了理解和体谅。这两点同样十分重要。

    至于某个奇葩的表哥,其实她老人家认识老哥的时间甚至比我还要早,老哥的许多幕僚其实也是她的亲友。我整个初中三年的时光都是在两人直接或间接的监视下度过的……所以说,整个初中三年,我虽然砸过敌班(…)教室的玻璃,画过学生处的小黑板,拆过学校的监控摄像头,还扎过校长大人的轮胎……

    但我从来没碰过一次烟,说过一句脏话(我骂人从来不带脏字,和表哥学的),去过一家歌厅,上过一回网吧。在表哥奉命驻藏之前我甚至连酒都没沾过一滴--这对一个在东北长大的大老爷们来说是件挺丢人的事……

    用表哥她老人家的原话说,有些规则违反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在下一次违反时注意点就行了。而有些原则性规则,你要是违反了,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犯第二次了。

    每月月末向二叔老哥他们总结自己上月的错误并要下月的零花钱的时候,他们的回答一般也都很简短:零花钱给你,错误自己反省。

    ……我遇到了两个好家长……

    我十四岁生日的那天,正好是二叔(表哥侧)和文欣姨(老哥侧)邂逅二十周年的日子。她们两个一个是我的家长,一个是我的部长。他们错过多年,追忆多年,多年以来一直没能放下彼此。而他们其实就生活在彼此看不到的身后,如果不是表哥在那天亲手拂散了挡在两人眼前的云雾,或许二叔那个“流浪作家”的名号要一直当下去,而万里路也会被他走到头,而“近在眼前”也必将成为他们彼此最遥远的距离。

    我们年轻的一代将二老送到天桥,随后就去为我庆生了。我们知道此刻的二位需要空间。

    二老在历经风雨后,对那段消融在历史长河中的爱恋付之一笑。二十年前,他们在长江淮岸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二十年后,他们在松花江畔又用近似于亲情的友谊将其至于彼此最美好的记忆里。

    至于我,在大小中二们闹够散场了以后,表哥她老人家把我拉到了江的另一岸。随后我们就站在江台上赏景,彼此一言不发。

    当时正值夏天(我生日是六月六号,一直按阳历过的),那是滨江最美好的时节。

    由于是清晨(我喜欢清晨,生日就是在清晨中过的),江面上隐约升腾起一片轻雾,任由朝阳将沐泽万物的晨光撒在薄雾上,总之看着挺美的。

    而表哥就那么倚在江栏旁,眺望着彼岸任由思绪和身后的长发一样随风飞扬。而我站在她的身后,默默看着三千青丝随风飘盈。

    那时的她看着也挺美的。

    这个时候,某个在平时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熊哥哥在我面前突然化作了一个感伤岁月挽忆旧城的女孩,开始有的没的叙起陈年往事。而我在她的感染下也开始同她一起回忆起来。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有我们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有我从大院搬到东北时她和我告别的场景;有她紧抱着我扬言立志要做一个法学家为我父亲翻案时的神情,也有我在得知她和老哥居然做过一回同学时吃惊的样子。我们聊了开心的,还有更开心的。

    聊到一半,我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对她最初的嫉妒,忽然忍俊不禁,忍不住将其告知与她。她一直都听得很认真,当听到我将她比作星空中那颗辉煌明亮到遥不可及的星时,她却莞尔一笑。

    她揉了揉我的脑袋说:“傻丫头,如果那颗星不够亮,又怎么能庇佑在地上行走的人为他指引方向呢?它一切的光华,其实都是用来奉献给自己最关心疼爱最挂念的人啊。”

    “那我要做太阳!”不知怎的,这句话几乎是是我脱口而出。她愣了一下,随后嫣然一笑,脸上的璀璨另万物都为之沉醉。

    之后我们又聊了很久,直到太阳日上三竿才站起身。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问我:呐,从来到东北开始阿黎就没有出过吉林省吧?世界这么大,敢不敢,和我一起去看看?

    我怔了一下,随后冲她一笑:好。

    三天后,我们开始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旅行。一年之后我回到学校读初三,而她则留在了西藏,直到执勤结束为止。

    不认路怎么了?是路痴又怎么了?依然自信满满走遍天下。

    因为,我有天上那颗最灿烂最辉煌的星为自己引路啊。

    写到这里,本文其实已经要结束了。突然还想再添两笔。我说过,我有两个最好的哥哥。去年夏天,其中的一个走了,是永远。

    我的生日是六月六日,而老哥早在去年三月份就被查出来是绝症。医生告诉我们只有两个月不到的时间了。据说当他们告诉老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老人家一点都不在意。他说他自己其实是幸运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和世界告别的那一刻,最起码他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和世界告别--总比卧在病床上瞎猜自己什么时候才会挂掉强。

    在化验结果出现的当天他还给我发短信,他说小吉你等着,这次你过生日哥一定陪你。最后,老哥是在六月十日清晨入土的,我没能参加他的葬礼。

    对老哥入世前后一直参与其中的是我表哥。她和老哥曾经就读同一所学院,那是的老哥甚至还是她的学长。她在最后的几天一直守在老哥身边。直到六月十三日把一切都处理完毕后她才从乌兰巴托飞回长春。

    她回来见到我之后沉默犹豫了很久,然后她说,阿黎,你哥哥累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对你更好,我要当你两个哥哥。

    我当时早就从幕哥那里得到了消息,在经历了最初的痛苦之后,见到表哥时我早就麻木了。我说,我知道了。然后她就抱着我哭,一个劲儿的说烂好人没了,再也不会理她了,不会理他的弟弟了。

    那是她第二次抱我,也是我第一次当着她面哭。

    或许,她,还有其他人,对我老哥的感情并不输于我。但他们比我懂事,也比我坚强。我没有在第一时间主动安慰其他需要安慰的人。

    但是我想,我会珍惜他们,就像老哥曾经做过的那样。

    今天是感恩节,我老哥真正的生日,我表哥生日之后的第三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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