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争论谁的车子更靓,26岁的青年姚某善与30岁的男子姚某发生争执,姚某善被打后,竟持刀刺伤姚某,最终锒铛入狱。
9月4日,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姚某善有期徒刑6个月。
案情经过
去年国庆节的晚上,姚某善驾驶摩托车去到村中的一个小卖店处玩,后将自己的车子放在姚某的摩托车旁边。
坐下来后,姚某善与姚某先是一起聊天,聊着聊着就谈论起双方的摩托车,说到谁的车子性能好、声音大、车形靓的问题引发了争执,最后竟互相推搡,继而姚某用手先打了姚某善的脸部两巴掌,看到两人闹得不可开交,众人只好硬将双方拉开。
而姚某善被打了两巴掌后不服气,就从自己摩托车后备箱里,拿出一把折叠刀放在口袋,又拿出一把大锁敲打姚某的摩托车,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在冲突中,姚某善持折叠刀向姚某连刺三刀,造成姚某右胸背部、腰背部、左臀部刀刺伤。
姚某善持刀伤人后,驾车逃离现场。今年5月25日,姚某善在家中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姚某善的家属代其赔偿了各项损失共计15996.30元。
案件审理
经鉴定,姚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姚某善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
年轻人血气方刚
争强好胜,容易冲动
姚某善与姚某本是同村兄弟
在面对突发情境的时候
不能正确合理地控制情绪
导致一方刀伤,甚是痛苦
一方则身陷囹圄,也不好受
伤人伤财伤和气,教训何等深刻
所以,年轻人要加强自己的修养
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保持头脑清醒
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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