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要讲的话题是智力技能的学习,首先要明确的是什么是智力技能。
智力技能本质上是一套办事的操作步骤,概念和规则的学习都属于智力的学习。
智力技能的分类:
辨别学习
概念应用
规则学习
高级规则学习
辨别虽然是智力技能的基础,但它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没有辨别能力,那就无法分辨知识的同异,也就无法对相同的知识进行归纳从而得到相应的概念。有了概念才能将概念进行相互作用得到规则。许许多多简单的规则加起来就成为了高级规则。
智力技能的习得过程:
陈述性阶段(知道怎么做)
意识控制的应用阶段(能做)
自动化阶段(熟练的做,意识控制程度低)
有一个心理学比较认可的概念为:任何技能都可以经过充分的练习达到自动化。
下面讲讲不同类别技能的学习。
概念
概念分为具体概念和定义性概念。
具体概念指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可以通过直接观察获得。一般认为,具体概念的学习要经过知觉辨别、假设、检验假设和概括四个阶段,比较适合采用发现式的学习。
定义性概念指事物的本质属性不能通过直接观察获得,必须通过下定义来揭示。一般认为,定义性概念的学习一般采用先理解概念的涵义、概念的本质特征,然后用适量的典型例子作分析说明的策略,比较适合采用接受式的学习。
规则
是指以句子或其它符号组合表达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它包括原理、法则、公式和定理等。规则学习实质上就是利用大量的例证来说明规则所反应的关系,或者说,能运用规则在其适用的各种不同情景中办事。
1、例-规法
是指首先学习、分析规则的若干例证,然后从例证中概括出一般结论的学习策略,属于发现学习或研究性学习的范畴。
2、规-例法
是指首先学习、理解规则的涵义,然后借助于例证加深对规则的理解和应用的学习策略,属于接受学习的范畴。
高级规则
一般若干简单规则的复杂组合,习得高级规则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以前没有见过的问题。一般来说,高级规则的习得主要靠发现学习,它的习得或形成必须以相关的下位规则的习得为先决条件。
智力技能习得的条件
外部条件
必须清楚地阐明“操作程序”
必须给学生足够的正例和反例
必须提供大量的练习,并给予反馈
内部条件
必须以陈述性知识的形式获得
必须具备相关的子技能或下位技能
必须经过适量的变式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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