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画画是因为我上中学时于组停更黑白无双,什么粮都没有,饿得搪不牢。每天像许三观躺在床板上,望着虚空想象炒猪肝热黄酒。我流着泪心想,要是有一口吃的,就把灵魂卖出去……
我没有老师引导画画,我像猎人里面奇美拉蚁摄食交配一样,吃其他生物而成长。吃挂历上戴敦邦画的水浒诸将,吃王惟震画的毛毛和灰先生,吃釜溪江岸的茶楼、竹桌椅、松树盆景,吃契诃夫和马尔克斯和海明威;吃大家的画儿,每一张都很好。我画着画着,认识了于组。于组说,你画得真好!我很喜欢。
我心想,这是我吃过的一切——也包括您——的恩情。
我完全支持摄食交配,我愿意变成他人吃的血肉。这是进化之路,我亟需还恩。
后来时常有少侠过来说,你被抄了。
我:抄都抄了,给我产点粮再走吧……
抄袭者没有把食物吃下去,仅仅是把断肢挂在身上,这是本质区别。
我有一次看到一个抄袭现场,该小瘪三把高悬整个抄了一遍,核心改成鼓励大家变成更好的人(这真是一个十分瘪三的词组),从而获得爱(这个词组更加瘪三)。场面类似ayawawa传教现场,大家降PU升MV,公堂之上吃芒果,阖家鮟鱇,新年快乐。
读者:这一段话好像在另一个作者那里也见过类似的表达
伊:是的,这里引用了桑
我:…................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
人为什么要声称拥有了自己根本不理解的事物呢!谁能凭爱意要克苏鲁私有
在这里再解释一下高悬,我认为有的人生来是人,有的人生来是鬼,大家的灵魂并不相近。如果在水中照出自己的鬼相,那么除了试图在人世间痛苦地隐匿,也可以顺应自然,回到丹波山中。(摘自茨木童子的故事)
现在想想,抄袭行为本质上没有对我造成什么损失,一张画只有在和人产生联系时才是有价值的,其余时刻它是甘蔗被嚼走甜汁后留下的渣滓。留在纸上只是一些死的影像……我的友人,我热爱的事物光辉灿烂在人世间,无论他们是死去还是活着,都长久地存在于这张画与我的联系里。即使我也死去了一百年,这种联系仍漂流在宇宙中,像深海里的雪,亲吻着每一座山、每一个病毒鸟嘌呤、每一只橡皮小鸭子。
一个人抄袭,即使其他所有人都不愿意,也没有办法禁止。这是自由意志的不可强迫性。但我没见过有谁意志足够坚定,决意将抄袭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在研究如何抄袭的道路上为万世开太平——有的话,那尽管去,绝不应当阻拦。如果亟需荣光,亟需钱……认真工作才是唯一的道路,通过抄袭得来的钱和光荣完全是饮鸩止渴,它们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几倍几十倍地索求偿还。人对此视而不见签下高利贷,在它显形催债时痛哭流涕:签约的时候你可没说啊!
去你的吧!
我有时想,这张画只要有一笔没有我自己的意志在里面…它就不属于我而属于赋予它意志的那个人。未必是客观定义上的抄袭,只有我和它知道我们之间的同床异梦,这种知情是十二层被褥下的一粒豌豆,我睡得再好,也不能假装它不在那里。抄袭者的荣耀仍是原作者的荣耀,抄袭者获得的名声越高,这座丰碑越高。树立到高天之上,向一切事物宣称另一个名字的光荣。而抄袭者的命运与它紧密相连,直到摔死,直到所有人都遗忘,也不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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