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过一个女孩儿,今年考上了重点大学。鲜红的光荣榜上,她的名字排在前十,我一阵惊喜。
女孩儿上初中时,我是她的初一班主任,开学第一天,我就对她印象深刻。
皮肤白皙,长相俊秀,性格开朗。可是头上的两处疤痕非常抢眼,虽然留长发也无法遮盖,右手指少了无名指和中指。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曾经遭遇了什么不测?我想知道。
一个偶然的机会,女孩向我诉说了自己的不幸遭遇。
在五岁时,跟随父母到广州,住在一个棚户区,父母每天要上班,早出晚归,自己被送到幼儿园,脖子上挂着钥匙,放学后自己回家。棚户区有很多孩子都和自己一样。
有一天下午放学后,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回家,刚拐进棚户区的巷子,忽然从里面冲出一个手持菜刀的中年人,蓬头垢面,一路狂奔,一路狂砍。当时砍伤三个,自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个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女孩平静地叙述,岁月的流逝已渐渐抚平内心的伤痛。
“妈妈说,我已经很幸运了,没有伤到脸,除了少了两根手指和头上的两处疤痕外 ,没有其它伤,而另外两位小朋友就没有我幸运了,一个离开了人世,另一个伤到了眼睛,双目失明。”
然而,罪恶的凶手因为是精神病患者,拘留数日后,很快恢复自由。
凶手家属以家庭贫困为由,只是做了象征性的赔偿。
一次可怕的遭遇,给孩子留下的创伤是无法预估的,所幸的是,孩子性格开朗,阳光自信。但愿以后道路上,生活能温柔以待,日子平静美好。
但是,女孩的不幸遭遇让我总是不能释怀,精神病就能为所欲为?杀了人就能逍遥法外吗?两伤一死,重大案件,如果是正常人必判死刑无疑。可是精神病人就能不死。
怪不得有人会钻法律的空子,明明是故意杀人,偏偏在判死刑的节骨眼上,拿出一张精神病鉴定书,精神病倒成为名副其实的免死牌。
精神病人犯罪,早已成为社会热点,成为法律工作者研究的课题。
怎样有效预防精神病人犯罪?精神病人犯罪应不应该受到制裁?怎样避免无辜人群再受到精神病人的伤害?也许很多人想知道。
但愿生活能减少无辜的伤害,岁月多静好,大家都珍重。
无辜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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