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最好在月经没来后两周即到医院就诊,以确定是否怀孕,这有两个目的:
如证实怀孕,有些事应特别注意,如用药应谨慎、有些医疗检查如X光检查等应尽量避免、维持规律的饮食及生活起居等;
另一方面,可透过超声波检查,确定胚胎确实着床于子宫腔内,并了解胚胎的发育情形。
若胚胎不在子宫腔内则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为宫外孕,这是十分严重的情形,可能危及孕妇的生命安全;
另一种可能则是萎缩卵,即不正常的胚胎,很可能会流产掉,此时,医师可做鉴别诊断,以确保准妈妈的安全。整个怀孕过程只能作一次超声波检查,由此可见这应该是不够的。
怀孕20周左右,亦即健保规定之第三次产前检查,可进行一次超声波检查,以确定有无畸胎或胎盘方面问题,甚至胎儿有无兔唇亦可检查出来。
怀孕中期的产前检查,应注意胎儿的生长速度、胎儿肿瘤及胎盘着床位置是否正常,如前置胎盘,常容易在怀孕中期有出血的情形,亦应多加注意。
怀孕后期的产前检查,除了注意胎儿生长速度与胎位外,亦应注意有无妊娠毒血症发生,若孕妇有糖尿病、肾脏病、心脏病等全
身性疾病或高血压,随着怀孕周数增加,胎儿体重增大,孕妇的负荷随之增加,很可能会加重其症状,须特别注意,应联合内科医师一同照顾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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