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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财鞭——第一章

夺财鞭——第一章

作者: 时之轮 | 来源:发表于2020-07-11 09:05 被阅读0次

  “何加,单子对完了没。”

  “对完了,主任。”何加略抬起头,答应着主任的问话。

  “报表填好了吗?”

  “还没有。”

  “今天回去记得把表尽快做好,周末要上交的。”主任没有看向何加,他抬起手看了看手表,说,“都七点了,别留着,下班吧。”

  何加应了一声,收拾好手头的工作,把电脑装进了手提包里。他拎起包,伸开椅子站了出来。办公室现在只剩主任和何加二人,主任已经收拾停当了,挽着公文包,正站在门口,似乎是要在等着何加。何加关上了灯,锁上了门,站到了主任的旁边,微低着头。

  “一起走走吧。”主任说,“顺便和你说点事。”

  “好的,主任。”

  何加略跟在主任后面,在昏暗的走廊上走着。预算科是在一楼,左转就是正门。两人走到了正门前的大厅,还没有说上一句话。这时候离下班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大厅早就没有了人影。皮鞋鞋跟敲在瓷砖地板上,发出了坚硬的脆响,回荡在寒冷的空气中。

  十二月二十五,已经是进入冬天了。走出门后,冷风直往人脸上灌。何加不禁裹紧了衣服,他只穿了一件长袖衬衫。

  “这还好是在鹏城。其他地方早该穿棉袄了。”主任的语气带着点关心,何加嗯了一声。

  主任接着说,“小何啊,你是个很聪明的年轻人,我一直很喜欢你。一般来说,干得好的话,三年就能升副主任科员,更别说你这种业务能力强,又肯干的年轻人了。”

  但是。何加心里默念道。

  “——但是,”主任露出为难的神色,“在你前面有一个老同志了。他已经干科员干了六年多。组织里原则上得多关照关照老员工,给每个人公平的机会,免得打击大家的工作热情。”

  “明白的,李主任。我服从组织安排。”

  李主任本想安慰,但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李主任在何加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没有不满,也没有故作冷漠,就像是听说了明天会下雨一样。

  李主任看着何加年轻的脸庞,感叹说:“小何啊,你身上总是表现出与年纪不相符的稳重。”他顿了顿,语气变得恳切起来,“你只比我儿子年纪大几岁,我把你也当成我的孩子一样。你能力突出,态度又好。谦虚,又肯干事,还那么年轻,做一个科员是屈才了。但这是科长和大家商量后的结果,我一个人做不得主啊......”

  “放心吧李主任,我没有任何怨言。”何加开口说道,“老林工作能力不比我差,资历又比我老,于情于理副主任都应该是他的。”他露出了自然的微笑,“到时候我还得祝贺他呢,我来请客,李主任你也得要赏脸。”

  “......好。”李主任拍了拍何加的肩膀,不再提及那事了。

  

  在半路上,何加和李主任分路走了。临分别时,李主任用力抱了抱何加的肩膀,脸上满是为何加鼓劲的表情。

  何加的家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区里,是整租房,一次交一年的租钱。上一次交钱就是在最近的十月份。他沿着红砖路稳步走着,路边有小饭店,疲惫的何加正要走进去,但是想了想卡里的余额,跨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

  还是用冰箱里剩的小菜凑合一晚吧。何加这么思索着:得再买点菜了留明天吃了。

  何加向左边的路走去,前面是个小菜市场。人比较少,大概是天冷了。鹏城的清洁阿姨还是那么尽责,把大街扫的很干净,干净到让觉得只剩下自己了。

  三斤肉......六捆青菜......一袋豆腐、一袋豌豆、几根葱。五天。也许六天。一百三十八。

  没有逗留,何加讨厌菜市场的味道。

  眼皮变得沉重了,真想睡一觉啊。但这里和自己住的地方不是一个方向,要再绕一段路走回去......嗯?额头上一阵发凉。是一滴水,两滴......很多。

  何加加快步伐在雨中奔跑,左手拎着菜,右手把电脑抱在怀中。雨越下越大,已经不是能冒着冲回家的地步了。何加扫过街边还开着的店铺,他没有多想,见是开着门的,便冲了进去。

  “呼,突然就那么大雨。”何加低头甩了甩身上的水,一边冲这店里不知在哪的老板说着。

  “哟,这不小何吗!”一个熟悉的声音热切的喊着何加。何加心里一沉,心中暗骂自己为什么要不看地方就冲进来。红木柜台后,一个眼神精明的男人爽朗地笑着,走向了何加——但何加知道他一点都不“爽朗”。

  王氏古董店,土到掉渣的名字,以及一屋不入流的次品。与其期待在这里碰见真货,不如考虑考虑彩票中奖的可能性。别说古董,连这红木柜台和陈列柜都是假的。用的是松木,刷上几层红色油漆。

  自己当年初来乍到这块地方,便被这个老骗子坑了一笔。一千块钱,一个“玉石手镯”,不到一周,咔嚓摔地上,碎了。碎的方式神似玻璃摔地上碎成一地玻璃渣。何加拿着碎掉的手镯来对质,这厮咬定这不是从他家店卖出去的。后来何加在这片地方混熟了之后才知道,这店主靠着这充满亲和力的爽朗笑容,专卖假货,专坑生客。笑得越开,坑的越多。

  何加已经不想再计较往事,自己好歹是来躲雨的,也不能对他充耳不闻,于是有气无力地答应:“外面大雨,进来避避。”

  “何老弟太生分了,避个雨,顺便也谈谈心嘛。”

  “对不住,今天工作太累,实在是谈不动心了。”何加搪塞道,一边指着一旁的凳子,眼神询问地看向了老板。得到许可后,何加把菜轻放在了一旁,坐了下去。屋檐豆大的水珠哗啦啦地落在门前的水槽,如同老天爷在大地胡乱地弹奏。何加静静地聆听着这首安眠曲,眼皮更加沉重了几分。

  可惜老板不打算让何加就这么安然睡去。他笑盈盈地走到何加跟前,卖力地说:“看你天天累成这样,我这儿啊有个刚弄到的宝贝,放在你家正好辟邪,助你睡个安稳觉呢!”

  没等何加说话,他便从背后掏出了一个东西,递到了何加手里。“玩意儿还怪沉。”老板嘴里还添了一句。

  何加眯着的眼睛抬了几秒,便又闭上了。他对眼前这凹凸不平的漆黑铁棍没有丝毫兴趣,但困意袭来,也就没管手中的沉重感,正要睡去了。

  “诶诶,何老弟?你觉得这东西怎么样?很不错吧?”老板急忙说道,“最近小店运转困难,急需资金,加上何老弟你也是熟客了,我就只收你三百......啊不,两百,一百五,怎么样?”

  何加没有睡着,他清楚地听见了老板的每一句话。见老板这急迫的滑稽样,何加想笑,嘴角却像灌了铅一样,笑不出来。他不知为何想起了刚才和李主任的对话。

  但这是科长和大家商量后的结果,我一个人做不得主啊。

  ......妈的。

  何加睁开眼,似乎睡意也一下消去了。他没有说话,闷声掏出钱包,数了一百五出来,塞到了老板手里。

  “一个人过日子,都不容易。”何加拎起菜提起包,指了指柜台旁搁着的黑伞,“那伞就当附赠品给我,没问题吧?”

  “没问题......没问题。”老板干笑着把伞拿给了何加。何加撑开伞,没再说话,直走出了店门。

  “老弟等等!”何加身后传来老伴的喊声。他回过头,老板手里端着那漆黑的、怪异的铁棍,“正主你还没拿走呢。”

  何加在原地站了几秒,似乎是在想着有没有必要给自己回家的路上增加一个没有的负担。他瞥见老板不再神气的脸上挂着难为情的表情,于是接过了铁棍夹在了腋下。

  “走了老板。”何加说完,向路上走去了,“......真有够沉的。”

  

  何加住的小区不大,在鹏城普遍昂贵高端的氛围里,这个小区就是众宝玉中的一块鹅卵石。价格合算,也还住得了人。对于何加来说,可以讲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有小卖店,附近有菜市场;有树有路有物业,出门不远就是自己工作的区财政局。

  何加走到了“二栋”前,经过这场大雨的滋润,楼房墙沿的青苔似是又长出来了些。他收起雨伞,站到铁门前输入了密码。随着尖锐的“滴”声响起,铁门打开了。何加拉开门走了进去,铁门在身后哐啷地关上。

  六楼606,吉利的数字。何加掏出锁扭开了门,厨房还亮着灯,看来是昨晚忘记关了。

  何加先把包和铁棍丢在了椅子上上,然后把菜一个个放进了冰箱。上层是昨晚的剩菜,何加把盘子端了出来。打开天然气,热菜需要十分钟左右。没有饭,就一边用电热锅煮点面,晚饭就这么解决了。这次何加记得了要关厨房的灯。

  何加拖着疲惫的身子来到了卧室,没有打开灯。他伸了个懒腰,直直地倒在了床上。看着天花板上孤零零地挂着的白炽灯,何加想到了爸妈家那属于自己的卧室顶上,蓝色外壳的节能灯。随后何加想到了那一百五十块钱。

  “……我为什么要这样糟蹋钱。”何加自言自语,“买了个没用的铁棍,和一把伞。”

  “这不是没用的铁棍。”

  “不是铁棍还能是什么?黑不拉几的………”何加迷糊地答应道,但只是瞬间,困意立马就消散了。他猛地坐起,迅速环顾四周,但是什么都没有。些许月光洒在地板上,一切看起来平常得不能再平常。

  自己在这城市孑然一身三年了,这里不该有别人的声音。况且这完全不像是“人”的声音——像是一口大古钟里的千年幽灵。

  “看看你面前那根所谓的‘铁棍’,凡人。”那声音又响起了。何加仔细一听,这声音的源头竟是那不知名的黑铁棍。

  “拿起它。”那声音说。

  何加听着这如同恶魔般的低语,脑子飞快地运转起来。看来的确是有超出了自己认知范围的事发生了,那么如果按照这声音的照做了会如何呢,有没有风险?大概率不会,因为接触的话,自己这一路上已经接触个够了。

  何加警惕地伸出手,用力地握住了这奇形怪状的铁棍。他的眼前突然有什么逐渐明亮起来,似乎是一个漂浮在空中的虚影。这虚影有着人的样貌,是个男性。身着布衣,长发披肩;宽襟大袖,面容俊伟。再加上这虚影轮廓边缘散着银白色的微光,在黑夜中,便真的像个俯瞰凡人的神仙。

  “你现在拿着的,是个神兵。”这虚影说道,“它是财神赵公明手里惯用的金鞭,不是铁棍。只是饱经风霜,外形上已经不具原型了。”

  “神兵......”

  “这金鞭,又名叫夺财鞭。它能为持有者带来无穷财富,而赵上仙将其留在凡间,有缘人可得之。范蠡、白圭、吕不韦、沈万三、伍秉鉴,都曾是金鞭的主人。而我,是这金鞭的器灵,名启,是赵上仙赐予了我无异于常人的神智。

  “我将为你说明这夺财鞭的用法。你若惧怕神力,便将其丢向屋外,而你将会失去这段记忆。不用担心它的去处,冥冥中自有天意。你若乐为其主,便将成为我的主人,到死为止。”

  何加表现得很冷静,至少看起来是如此。他沉默片刻后,说:“请赐教。”

  “夺,即为抢夺。夺财鞭,夺人财富。如何夺之?”

  启讲到这里,语气森然如死神。

  “以他人余生,换尔之财富。”

  “他人余生?”何加抑制住了心中的惊悚,“是杀人吗?”

  “杀这个字,不够恰当。”启轻笑一声,“应当说是抹去。用这金鞭杀死的人,还剩下的寿命就被这鞭汲取为了养分。这养分将化为财富,出现在你的家中。”

  距离他上一次认主,已经过去了一百五十多年。在此之前,他跟过很多人。这其中有因贪得无厌落得身首异处的贼人、也有利欲熏心不择手段的赌徒;有吓得跪地磕头的孬种,也有借机一飞冲天的野心家......然而,无论是谁,他们第一次遇见自己的时候,不论喜怒哀乐,总是会表现出难以克制的强烈情绪。那凡人在面对神物时难以名状的滑稽场景,总是能給启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及成为对凡人可悲灵魂的补充注解。

  启说完后,双手背在身后。端详着何加的脸。何加坐在椅子上,他的脸埋在黑暗中,难以看出有什么表情。他轻声说像是要确定什么:“只需要这么做就可以了吗?”

  “是的,凡人。”

  何加又沉默了。他似乎正看着窗外的月光,天上几乎没有星星——鹏城已经很久看不见星星了。微风拂过香樟树的枝叶,楼下不时传来孩童的笑声。

  “你叫启,对吗?”

  启一愣,回答说:“是。”

  “凡人的财富,在神仙眼里到底是什么?或者说,在他财神赵公明眼里,到底是什么?”

  “神不关心凡人的财富,神只负责依天道分放,从不过问其中是非。”

  “神怎么知道谁该有财富,谁不该有?”

  “无所谓该与不该。若硬要说个分明,合天道,便是该。”

  何加嘲弄地笑了一声,是在嘲笑自己,又像是在嘲笑神仙。他问:“天道是什么?”

  启定神想了想,而后摇头说:“我不知。”

  “启,你知道现在的世界是什么样吗。”

  “在我没有认主之时,我便以灵体形式四处游荡。虽然按照规矩,我不能也无法对现实世界产生任何实际影响,但我一直了解着世界的发展。”

  “是吗。”何加虚空地望向某处,没有再说。

  过了一会,他开口了。他的双手平放在椅子的扶手上,语气平静,像是要在与友人诉说某段往事。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我的母亲是个高中老师,父亲也是。他们的工资不多不少,从小告诉我要走正道,这正道我走了十几年——我有点小聪明,成绩不错。还算刻苦,也没有什么坏习惯。我考上了申城财大,做了别人眼里的高材生。

  “大二那年,有一个姑娘,她是莞城人,在当地读书,比我小两岁,高三。因为我爸妈在那个城市工作,我偶然认识,认识了两年多了。她时常和父母争吵;喜欢和朋友结伴出去逛街;喜欢汉服,Lolita,并且真的觉得汉服是汉人穿的衣服;考砸了难过不超过两个小时,游戏输了能骂骂咧咧一天;羡慕网上的剧本爱情,但却有七任男朋友,最长的是半年。不过最喜欢的是那个三个月的,爱的死去活来。其他的也爱得不浅,包括那个在一起一周的;喜欢把细节和仪式感挂在嘴边,任性起来一定要人哄。总的来说,就是个普通的女孩子。但总之,我喜欢她,我讲不出当时为什么喜欢她,年轻时候喜欢女孩往往是没有理由的。

  “有一次长假我去了她那里。她说约我去吃饭,在她熟悉的那个商业街。当时我带了两千,我想着莞城消费高,特意多带了点,两千够吃两天了吧?那时候我一个月生活费也只有一千五。她说,要带我去了她常去的饭店。然后到了那里,她说不认识路,因为以前都是她爸妈带她去的。所以还是我开着导航带她过去了。

  “到了那里,她显得很轻车熟路,就像是那的主人一样,摊开菜单让我看看。那里的菜全部两百起步。我看了菜单看了很久,然后问她‘你想吃点什么,你先点吧’,她点了,加起来一千一。她点完后把菜单还给我时,我仔细看了她的表情,知道她是真的习以为常了。她说‘你再点你喜欢吃的吧’,我挑了很久,只点了一份蔬菜,名字叫什么‘金枝玉叶’,二百二十八,是那菜单上最便宜的。端上来一看——就是他妈一碟青菜摆上几朵花瓣。

  “在饭桌上,她告诉我,她爸妈是开工厂的。在十年前——也就是零几年那会,她爸爸还是个农村出来的小伙子。她爸爸最开始是个流水线上的员工,然后认识了她妈妈。打拼了几年,每天累死累活,到现在已经开了个工厂。之后,有了她。现在,她家里有几套别墅,十几台车。我说你家庭条件挺好的。她说只是一般般,她有一个同学买下了一块小岛。我听完后没当回事,现在想起来,可能是真的。

  “讲到这里,差不多也吃完了。算上服务费——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吃饭得交服务费——总共是一千五百多,我还剩四百。出门后,我想,也早就想过了。今晚要去找个地方住下,她和我住一屋。你知道吧,我那时候还是个雏,就期待着发生点什么。哦,对,你不是人,你可能不懂,年轻男生都是这样的。总之,我就找,在手机上查,查到了一家最近的。我不敢找旅馆,找的是酒店。进去后问单人间多少钱,前台指了指价格表。最便宜的是一晚一百五,我选了这个。我对她说,我剩的钱不多了,将就一下。她回报以我理解的眼神。

  说到这里,何加顿了很久,然后一字一句地说:“我他妈有朝一日竟然会被除了我爸妈的人,用这种理解的眼神那样看着。而且还是她,那个平日里公主脾气,幼稚,任性,连离家不到五公里的商业街都没法一个人去的她。

  “我现在还记得那个眼神。她从小养尊处优,和我过着完全不一样的日子。这种理解不是真的理解,而是‘宽容’。她这么做,我知道并非出于怜悯。但从那一刻起,我看着她便像隔着了一层墙。或者说,这堵墙从一开始就在那,只是我那时候才看见了。我想,她其实还没看见。但这堵墙必须得自己看见才行,我说出来是没用的。而且这堵墙就在那。她透过这堵墙传来的目光就像是俯视我,她不是故意的,她只能这么做,因为她脚下的地方比我高得多。”

  “半年后,我和她分手了,没能成为她目前为止在一起时间最长的那个。分的那段时间我们经常争吵,她说了很多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其中有一句说,‘你什么成就都没有,却总是喜欢评价这个评价那个,你有什么资格’。”

  何加笑了笑,接着说:“当时我气得要命,不过现在觉得说的没错。大四的时候我考了公务员,毕业论文写的狗屁不通,但还是过了。结果公布了,我考上了,于是去了鹏城财政局,在里面的预算科工作,干了三年,直到现在。我的亲戚和一些同学都说,羡慕我能做财政局的公务员,油水多,有实权,将来那些企业老板看着我都跟看老子似得。还说要是升官了,要我多照应照应。

  “全都是放屁,我一个小小的科员,每天处理工作表,哪来他妈的油水。升官?这辈子能排队上个科长,我就是祖坟上冒青烟了。就昨天能升个副主任,也给排前头的人拿了资格。但大家都是按照规矩办事,没有人针对我,有什么好说的呢?李主任今天还陪我走了一段路来安慰我,平时这个点他都是都是要去赶着接孩子的。他还不知道,人前他是李主任,人后科室里其他科员笑他妻管严。他更不知道,我也跟着他们笑过一次。大家总是绕成一圈在那说各个领导的糗事。我就坐在那个圈子里,大家笑,我也跟着笑。大家七嘴八舌地说,我也跟着说,和那些无所事事混日子的瘪三没什么差别。

  “我一直有头痛的毛病。上个月每天晚上疼的睡不着,于是我和家里说我要去检查。我去了医院看神经科,医生说拍CT,我一看单子,一千三。这还是单CT的钱,还有血检,尿检......我记不清了,加起来近两千了。我捏着单子走出了医院,没有去检查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看不起。我和爸妈说没什么问题,就这样熬过去了。

  “这就是夏国现在的样子,这就是我这样的人所能拥有的一生,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在夏国,比我过得更糟糕的占了百分之九十。我就是井里的一只不幸明白天有多大的青蛙,却爬不出去。而大部分青蛙连自己身在井中都不知道,更别说要做天上的小鸟了。”

  “我被她说中了。现在,我一眼就能看见我的人生尽头。我大概会就这样做个公务员,有个算是和睦的家庭。会有个孩子,我想我会教的还不错,然后像大多数人一样默默地老死,葬在自己的老家。

  何加拿起桌子上的一杯水,那是今天早上出门前没喝完的。他一口咽下去,有些干燥的喉咙被猛地冲刷了一道。放了一天,有点苦了。他的声音就像恢复了机能的蒸汽机,他说:

  “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的是这样的平等——不是人人都一样,而是人人都可以成为他应该成为的人。普通人也好,怪胎也好。天才也好,智力障碍也好;想成为商人,那么能够做企业努力赚钱。想要做科研,就能做学术;想做个正直的警察,就能打击罪犯。想要不劳而获,也能傍个大款去做个情妇。无论你想干什么,你都能凭借你付的代价去交换,你聪明一点就多得一点,蠢笨的话就去做不怎么需要脑子的活。不用活成一个样子,而是活成自己应该成为的样子。”

  “但这是幻想。”何加顿了顿,说:“如果说真正的生活教会了我什么,那就是钱才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夏国你不用同情任何高喊着追求精神的人,因为有资格追求精神的人,无一例外都是赚够了钱的。房子、车子、社会地位,乃至于择偶......除非你放弃所有这一切——也就是说先把自己废了,你才能说自己在精神上大约摆脱钱的束缚,自由了些。可哪怕是作为一个废人的活法,在如今的夏国也有数不清的人活的猪狗不如。那些好过猪狗的,便日夜呻吟着,在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陷阱里成为富人们的韭菜。

  “钱才是最大的魔鬼,横在所有人的面前。所有的资本家都是这魔鬼的走狗,替它效力。在这个魔鬼面前,所有的梦想都要崩溃,因为要实现梦想,就要过钱这一关。为了通过这一关,就要成为这魔鬼的走狗。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心安理得、有人惴惴不安,最多部分的人是昂首挺胸的。但无论怎样,他们都是走狗。成了走狗以后,便一辈子是走狗,走狗的脑子只有他的主人。如果有幸不需要经历这个过程,那么一定是某个祖辈早就做了走狗了。

  “我没有哪个祖辈替我经历这个过程,更不愿意成为这样的祖辈。这个魔鬼横在我面前,我的梦想只好深深地藏在心里。我没法打败这个魔鬼,那么我只能做个废人。于是我做了一名公务员。我上班下班,每天的生命都像在做单纯的减法一样流逝,但我终于接受了这个现实。因为我好歹不用担心吃穿,安安稳稳背十几年房贷,日子是熬得过去的。我认识了一个姑娘,她的父母都是农民。她温柔孝顺、懂持家、讲事理,虽然我和她讲话她总是似懂非懂,不过是个过日子的好对象。我爸妈说要到六十再退休,但老师很辛苦的,我想再加把劲,争取让他们早几年休息,不能让他们再担心我了。

  “原本是这样的。”何加缓缓地看向了启,“我曾经自命清高,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后来我明白我根本不是这个魔鬼的对手。但我不愿做这魔鬼的走狗,于是收起了所有的梦想,说服了自己,小心但安稳地和家人过完这一辈子就好。”

  何加自嘲地轻笑一声,他拿起那根铁棒,握得很紧:“现在,突然有个幽灵告诉我,用这么一根铁棒,从此以后,财富唾手可得,生杀予夺,皆在我手。你猜,我是怎么想的?”

  启看着何加,沉默地摇了摇头。他似乎在何加的眼里看到什么重新燃烧了,带着一股无名的狂怒急剧攀升,就像一团不安躁动的烈火。这个火种在他的心里埋了多久?启不知道。今天,在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房间里,这个火种剧烈地复苏了。他仿佛看见了自己的第一个主人,那个最大的野心家,范蠡。

  “之前,我只是那魔鬼面前的一个蝼蚁,苟延残喘,只求自保而已。学会忍受这样的生活,我用了二十三年。现在,你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你不用再忍了,你有了这样一个机会。一个能与这魔鬼一战,甚至征服它的机会。那么,我怎么可能再继续忍受这样的生活?不管我手里握着的是你说的所谓天道还是其他什么东西,我都回不去了。十四万万夏国人里独独选中了我,我真怀疑我是在做梦。如果这是个梦,就让我从此醉生梦死罢。”

  “启,告诉我,怎么用它。”何加直直地看着启。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问过一个问题。

  何加眼中的火焰不见了,但启知道它没有消失。这团火将在他内心的最深渊继续燃烧,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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