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鲁迅还是求学期间他写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前几天,有幸来到鲁迅故居,找寻童年时候的认知记忆。鲁迅故居很大,七拐八弯,多进院落,绕过正厅后面有一个小园子,就是百草园,园里鸣蝉在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
穿过故居西首的长弄堂,便来到了厨房,里面有一乘大户人家用的三眼大灶,还陈列着八仙桌和其他炊具。厨房里面矗立着两个孩童的雕像,是少年版的鲁迅和闰土。在鲁迅著名小说《故乡》里面,闰土和鲁迅年纪相仿,“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就是闰土最直观的表象。鲁迅就是在这厨房里和他初次见面,成为好朋友的。在这里,闰土教鲁迅怎样捕鸟,讲述在海边沙地里看管西瓜、拿胡叉刺猹的故事,让鲁迅认识了一个在书本上见不到的陌生世界。
20年后,物是人非。再次相见,闰土已不再是记忆中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样子,“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
多年之后,老友相见,并没有想象中的热情奔放,儿时的灵气也消散殆尽,取而代之的是麻木的表情。闰土见到鲁迅后,再也不敢肆无忌惮的开玩笑,而是恭恭敬敬的叫一声“老爷”,还要解释“那时是孩子,不懂事……”这声称呼深深地刺痛了鲁迅的心。鲁迅明白,昔日的闰土哥再也回不来了,他已经被生活折磨到屈服了。
最让鲁迅心痛的是,他的儿时最好的玩伴,已经活成当初他最讨厌的样子。
还记得,以前看过的一部老电视剧《血色浪漫》,剧中的主人公叫钟跃民,自由洒脱,敢爱敢恨,敢打敢拼,是很多人儿时的偶像。他有着别人羡慕不已的主角光环,有着配角一辈子骑马都追赶不上的生活品质和情感纠结。他可以一时兴起跑去开出租车、又可以开饭店,开好了觉得不好玩有去流浪人生。剧中,钟跃民有一个好兄弟,叫李奎勇,一个典型的自带BGM的配角。年轻的时候,他和钟跃民一样,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大有“敢叫日月换乾坤”的豪情气魄,悲情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无奈的发现自己终究是一个太过平凡的渺小蝼蚁,改变世界的梦一去不返,改善自己的家庭状况都成为压在身上的一座遥不可及的大山。
从某种程度来说,鲁迅和闰土,李奎勇和钟跃民就是截然不同的人。
阶层不同,身份不一,这就是最大的差距。
中年闰土养着八口人,靠着种地,靠着地主家的照顾才能勉强生存。他难道不希望回到那个和鲁迅漫山遍野奔跑的青葱岁月吗?只是成年人肩上的担子太重,他不敢对他的老爷有任何的不尊敬,害怕自己的错误会带来一家人的痛苦。
中年李奎勇肩负重担,孩子饿着嗷嗷哭,母亲瘫在床上动不了,他能做出的选择也只有两个,要么逃避、要么承担。
闰土成不了鲁迅,李奎勇也变不了钟跃民,他们缺的远不是敢活出自我的勇气,而是一个也能给他兜底的出身。
是的,闰土和李奎勇确实窝窝囊囊了一辈子,变成了碌碌无为的大多数,要为生活奔波,要为钱做妥协。
罗曼罗兰有句名言:“真正的英雄主义,是认清生活以后仍然热爱生活。”
最后,我想说不管我们最后离鲁迅和钟跃民多远,跟闰土和李奎勇多像,这并不是一件那么糟糕的事情。
因为,生活本就是如此。
——致那些为了生活忙忙碌碌,操劳一生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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