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于ziyu
夜已深,月清明,满地银光风轻抚,闲情惬意,手把一书,一页一页翻,只闻“莎莎”作响,手托下巴,书已完结,却心中有疑惑。
何为“月亮与六便士”?
“六便士”是人是物,亦或是其他?
书中不曾出现月亮,亦不曾出现关乎六便士的解释!满脑疑问萦绕,是我愚钝,索性百度解疑!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和戏剧家,被公认为“二十世纪用英语写作的最为流行的作家之一” 和最会讲故事的人之一。《月亮和六便士》是他的长篇小说,成书于1919年。
六便士是当时英国货币的最小单位,有个朋友跟毛姆开玩笑说,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忘了脚下的六便士,毛姆觉得这说法挺有意思,就起了这个书名,甚是开玩笑的语气。
豁然开朗。
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
作品是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描述了一位在家庭美满、工作体面的英国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朱兰,像着了魔一样迷恋上了画画,用了一年的时间策划远离英国,踏上追梦之路,于是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流浪各地,如同蝼蚁般活着,无视一切的嘲讽和不理解,不管环境如何都与他无关,只想画出心中之画。
对于斯朱兰这样的人物,说真,我不喜欢,狂傲自大、很无礼、不懂感恩、无情无义、抛妻弃子,视女人为发泄情欲工具和免费模特,用完便弃之;无视别人的帮助却也默默接受了帮助,无意破坏求了他一命的德克夫妻的感情,间接害死布蓝琪,却心无愧疚,觉得与自己无关,甚至嫌弃。每每我想到这一幕便心有不喜。
然而斯朱兰对梦想的坚持和超乎寻人的热爱,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狂傲、放荡不羁、目中无人似乎只有对艺术是例外的,他为梦想放弃一切,这是寻常人很难做到的。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抬头仰望月亮便与六便士失之交臂,低头注视六便士却失去自我心无明月。
后来斯朱兰几经流浪,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大溪地),在别人的介绍下与一位土著姑娘爱塔结婚并育有孩子。
在大溪地的日子,估计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归隐“伊甸园”,不问世事,也被世界遗忘,就这样,美景作伴,一笔一板一画一世界,即使最他得了麻风,最后一年双目失明却心如明月般透亮,在墙上画出荒诞奇幻、创世壁画。
他从不抱怨命运,从没有沮丧过,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他的心智都恬静安详。虽不喜他性格,可我敬佩他。
他用画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毕生的梦想,心中所属梦幻的“伊甸园”和生命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壁画中。最后他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伊甸园”,人生已圆满,然后出于骄傲和轻蔑,又把它一并带走,永别人间。
满地的六便士,他却只看到月亮。
我想,或许在梦想的这条道路上他是孤单的,面对嘲讽与讪笑,他学会了无视,选择无情无义,杜绝一切否认他梦想、阻碍他完成心中佳作的人出现,所以他宁愿抛弃一切,甚至人类的七情六欲,也要坚持梦想,所以才形成了他孤僻、无情无义、狂傲、不拘于世的性格特点。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才成就了最后的斯朱兰,即使你不喜欢他的画,但无论如何都不会无动于衷。因为他触动你,迷醉你。
人往往不是自己渴望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成为别人想要的人,不小心却把自己弄丢了,忘却了自己渴望成为的人是什么标准。而斯朱兰却成为了自己渴望成为的人,完成了自己的理想与坚持,最后无憾而去。
斯朱兰做着自己想做的,生活虽穷苦却不妨碍他喜欢可以让他天马行空、遨游于颜料与颜料碰撞绽放出的奇妙火花的环境。然而斯朱兰的坚持在别人的眼中却是无用,难道做你最想做的,生活在你喜欢的环境中,求得内心安宁,就是糟蹋自己的人生?
后来我想,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臆想的空间,或许会付出代价,但是只有试过了方知是否喜欢,当然也唯有自己知道是否值得,为自己想做的事争取过的人生犹如一幅画,画里天马行空,颜色绚丽夺人,偶尔出现几点黑色斑驳,却也不突兀。
回顾儿时梦想,我已忘却当初的微笑,信誓旦旦要实现,如今踩着影子不放却抓不回,早已忘却梦想的样子是如何?我在低头屈服于满地的六便士。
行走在另一条陌生的路,不再憧憬,却也迷茫,路途漫漫,每天两点一线,工作→睡觉却忙得碌碌无为,表情已僵硬,偶尔抬头,我知,梦却在前方等你。
任风吹散记忆成碎片,缕缕青丝绊红尘,昨日誓语昨日纯,今日淡漠今日冰,不入目,思回醒,就差悟,寻梦回。
子不语,于梦醒,遁世俗,空觉醒,不语不语,道不知,只知寻梦回。
如今有谁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满地六便士谁人还记得头上一轮月儿弯弯!
不,该醒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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