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是女儿上高中时我为她买的书,她看过了,我一直没看。读《我的精神家园》时,作家王小波说不喜欢《活着》那样的作品,太沉重。的确,王小波的文章语言诙谐,读起来常常让我笑出声。可是,读完《我的精神家园》后我却突然想读读《活着》这本书了。前天从书架上抽出它开始读了。现在读完了,我想说说它。
这小说所写的故事的确是太过沉重、太过悲凉,是一部悲剧。可是通过故事主人公的自述方式来写,似乎又大大减轻了这种沉重,因为悲惨的故事中也时时透露出里边人物的满足,那种黑色生活中最基本的愿望时有实现的满足。所以,让读者读着还没有喘不过气来想扔了不读的那种冲动,尽管文中的人物一直过着被时代压得喘不过气来。
我觉得小说中的悲源自各方面的原因。
先说主人公福贵,他由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变为比穷人还穷的人,用他母亲的话来说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爹年轻时败家,他比他爹有过之而无不及,仗着家里有家产,过的日子混账得没有天理。以至于赌博输宅子输地,从社会上层直线坠入社会最底层。他的悲是缺少了一个家庭应有的正面教育。他从地主家阔少爷输成穷光蛋,被抓壮丁参加打仗的两年,让我们看到国家混乱带给老百姓的苦难,这样的苦难属于一个时代、很多时代的广大劳苦大众。人一旦落入社会最底层、落入混乱的时代,自己的生活也就完全不能自助了,作为一个普通人,唯一的希望就是如同贪生的所有生物,使劲想办法去活着。回到家,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他和家人拼命劳动,为的也就是能活着,这种或者是社会最底层的挣扎。他有和家人在一起的快乐,但却穷的难受;他有儿子逐渐懂事的快乐,但儿子又死掉了;他有勤劳的聋哑女儿出嫁的快乐,但女儿生孩子中死掉了;他有对他一生不离不弃的妻子的满足,妻子在送走儿女后死掉了;他有悲苦的女婿和他相惜的安慰,女婿很快死掉了;他有稚嫩又聪明的外孙和他相依为命,外孙最终也死掉了,最后就剩他孤苦一人,却在以自己能亲自给一个个亲人送终以致死后再无牵挂而觉得踏实,于是在反复的回忆中充实着内心,在自以为随时会死去却一次次意外的活着中继续挣扎地活着。他自己造就了自己穷人的命运,而时代造就了他人生的悲剧。
再说说福贵的儿子有庆。穷人家的孩子或许大多从小都懂事,有庆就是这样。这个从小没过过一天好日子的孩子在那个及其悲苦的黑色时代懂事、勤快,有着少年人的积极向上,却在抢着给县长老婆生孩子献血时被抽光了血死掉了。家庭、时代使他营养不良及其瘦小,一家人拼命活着使他勤苦耐劳,学校生活使他积极向上。他的死带给人的不再是悲,而是愤。县长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同样是穷人出身、在战场上捡回命的县长未必就想为了救自己的老婆孩子而不让别人活,但医生这么做了,为了县长老婆,把一个活生生的少年抽光了血。这绝不是救死扶伤,而是某些人骨子里存有的奴颜媚骨造成的缺少天良。这种悲剧属于一个民族的劣根性。这种劣根性不知道从人类哪个时代开始的,更不知道将会在什么时候消失,但恐怕他是贯穿人类这个物种的始终的。这种劣根性比时代更可怕,更可恨。时代会越变越好,可是这种讨好权势的奴颜媚骨往往只会改变一下存在的形式,但绝不会越变越好。
最后勉强说说家珍和凤霞。这对母女是旧社会典型的勤快善良却悲苦的妇女形象,虽说她们有不一样的出身,却逃不出旧社会最穷苦人民的厄运。而悲的是他们死在新社会。
读完书,返回头来想一想,这故事中悲惨的人生除了是时代的产物,我还想说说它还印证着两点,一是福祸相依,一是因果报应。
福贵本是一地主家阔少爷,过了一二十年混账得不能再混账的晕乎日子后,因为赌博把家里田地家产输了个干干净净,彻底成了穷人。而四年后土地革命,当初赢了他家产的龙二成了地主快活了只有四年就被枪毙了,他却安然无恙。他在土地革命和文革中都没因为曾经当过地主而遭过殃,但一辈子也尝受了常人难以尝受的痛苦。前半生糟,后半生殃,这难道不算是因果报应吗?不过用来报应他的却是一系列好人的不幸。把好的人毁掉,比直接毁掉他更让他痛苦吧。这其实也是自古以来治人的一种方法、悲剧的一种形式。当然这两点只是我的体会,并非作者本意。
不管人生多悲、生活多苦,当人没有多少欲望,只渴求能活着时,生命可能就能顽强地活着。活着只为活着,谁又能说这不是生命存在的又一种意义?
余华一个故事,揭示了旧中国和新中国之初太多的不幸和压在心里实实的那种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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