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在《小狗包弟》中说了一个艺术家和狗的故事。很感人。
艺术家的邻居有一条小狗,他时常拿食物款待它,与小狗成了好朋友。
不久w革来了,有了武斗,艺术家有意出去避一避。不想给揪回来,说艺术家“里通外国”,是反革命。于是,批,斗。打得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被拖着游街示众。
“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从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直到大棒打断了它的腿。
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摘《小狗包弟》)
我相信真有这样的事。
脑子里出现小狗从围观看客中跑出来,扑到艺术家跟前的亲热画面,感动得泪要盈眶,心里又说不出的难过。
一个被当成反革命打倒在地的人,认识的人见着都掉头走开,反而是一条狗不顾安危的出现在艺术家身边。它不忘艺术家对它的好,没有像聪明的人长着一对势利的眼睛。连性命也不顾。真是一条傻狗。这条傻狗对艺术家的情感和忠诚,换是人能做到吗?那些“认识的人”用行动诚实的给出了答案:不能。
不得不说,对于忠诚,人不如狗!
认识的人为什么会掉开头去呢?害怕受牵连,害怕受到同样的伤害。不得不掉开头去,是为了保全自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不正是我们一惯处世的原则么。
有人或许说,小狗是糊涂的,它不知道危险。假如这样成立的话,那么,小狗为什么回到家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而死去呢?这不是傻到家了吗。
所以叫我说,小狗不是不知道危险,而是不忘艺术家的好。朋友有难了,当挺身而出。小狗的眼里心里只有艺术家,誓死要与他站在一起。
这个故事让巴金想到了包弟。
包弟是搬家的邻居送给巴金的一条小狗,与巴金一起生活七年了。包弟有一个技艺,不是人教的,它会举起两只前腿向人作揖,以讨糖吃,很可爱。后来扫四旧。包弟成了目标。也成了巴金一家的包袱。风声一天紧似一天。送给别人吧,这个时候谁敢要呢?最后,没有办法,只好交给大妹妹,拿到医院当实验品。
送走了包弟,巴金如释重负。可到了夜晚,躺在床上,就想到包弟躺在解剖桌上的情景。想到为了保全自己,连一条狗都保护不了,心里受着责备。
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这或许不能怪巴金。如果不送走包弟,势必连累自己。所以说,人比狗聪明。聪明在哪?不像狗那么死心眼。人有若干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变通本领。在利害攸关面前,可以退,一退再退,一路甩掉包袱。相比较,狗要笨得多,傻得多。人之所以为人,比狗聪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巴金怀念包弟,向包弟说道歉。这简直是一个巨大的反讽。包弟之所以有那样的结果,跟巴金有关,但根本在于那个时代,那个时代下险恶的人。
为什么那个时代人会那样?感觉像是一种暴发。人性的那种恶,在条件成熟,环境允许下,都跑了出来。像鬼在夜晚从地缝旮旯里钻出来。
人为了活下来,为了活得更好,绝对不会像狗那样死板,只认一个对它好的人,自始至终。
不是有话说么: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不够。无所谓男人还是女人。
当然,我也不否认忠诚,相信有忠诚的人存在。譬如文天祥,岳飞,算是忠诚的吧。
说忠诚人不如狗,在于一种讽刺,对某些卑劣的人,对卑劣的人性的一种批判。并非一棍子打死。同时,也是对狗忠诚品质的赞扬。
我宁愿像艺术家和狗中的那条小狗那样多一点傻,绝不做那些见了危险掉头开去的聪明人。其实,聪明人明哲保身,也无可厚非。起码没有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可恨的是那些拿着大棒,耀武扬威,利用职权,以图私愤和某种利益的人。这样的人,岂是狗能比的呢,实乃狗不如也!
我看,现代人都精致得很,精致于利己。对于人事物,总会优选,精打细算,怎样如何对自己有利。没有利,是不会做,不会交往的。
而我与人交往,我认真思考过,不是看你有没有钱有没有权有没有地位,而是从人品,从情感上出发,去衡量,是不是愿意交往。所以我总是失望,落得失败。愿世上多一条艺术家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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