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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寻找女儿12年,养母拒绝相认,邻居拍手叫好

女子寻找女儿12年,养母拒绝相认,邻居拍手叫好

作者: 雁儿聊情感 | 来源:发表于2023-01-10 11:53 被阅读0次

    “我的女儿被控制了,都不让我见。”中年女子寻找女儿12年,如今好不容易找到,养母却不让见,邻居纷纷指责女子作孽,得知是丈夫把女儿送人了,女子大骂,丈夫却说: “我好心送人收养,你竟然不感激我。”

    12年前,都是二婚的刘志强发现妻子朱美华骗了她,一岁多的女儿姗姗根本不是他亲生的,于是他找妻子理论。

    两个人就在大街上吵了起来,朱美华一气之下把女儿丢在大街上走了。

    刘志强不忍心转身离开,哪怕不是自己亲生的,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孩子丢在那里不管。

    于是刘志强只好先把女儿抱回家,想着朱美华一定会回去的。

    但他打错算盘了,朱美华一去不复返,失去了一切联系,两人本来就没办结婚证,刘志强不知道朱美华是不是还要跟他过日子。

    但找不到朱美华本人,自己前妻还留下2个孩子,实在无力抚养姗姗,不得已,刘志强就只好把姗姗送给邻村一个单身汉吴志华抚养。

    可吴志华没有带孩子经验,经常手足无措。

    只带了10天,发现孩子不对劲,不喝奶粉还不停地哭,像是生病了,他觉得自己没能力,养不了这么小的孩子,就联系上远方亲戚游秀英,他们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

    当游秀英接过姗姗一看,这不是正流行的手足口病吗?孩子的嘴里已经有很多泡。

    于是游秀英抱着姗姗直接就去了医院,经过几天的医治,姗姗慢慢好转,在游秀英家安定了下来。

    两夫妻都有各自的工作,家庭收入还不错,待姗姗如亲生女儿,从没有让她受过委屈。

    如今姗姗14岁,已经上了初中,游秀英万万没有想到听说姗姗亲妈找来了,要认女儿,说她寻找女儿12年,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的。

    秉承着多一个妈就多一份爱,游秀英就答应和朱美华见面。

    按游秀英的想法,姗姗还没成年,不能明辨是非,现在不是相认的时候,等到姗姗满18

    岁了再相认,她可以尊重姗姗的选择。

    所以现在最好让朱美华不要和姗姗见面。

    可朱美华不理解,说那是自己的女儿,是她亲妈,有权利认回女儿。

    遭到游秀英拒绝后,朱美华就多次到两夫妻工作的地方去闹,当着众人的面说自己的女儿被他们两口子控制了,不让见。严重影响了两夫妻的工作,使游秀英很生气。

    由此也看得出朱美华无理取闹,当初收养姗姗时,为了长久留下来,是走了收养孩子的合法程序的。

    主管这个事的调解员找到了刘志强和吴志华,通过他们了解到整个事情的经过。

    显然问题出现在朱美华身上,为何要瞒着二婚丈夫说姗姗是他亲生女儿呢,是带肚嫁人还是婚后出轨?

    又为何面对刘志强的质问,不去解决问题,反而把自己亲生的女儿丢在大街上转头就走?

    这些问题,朱美华给的解释是,当她回去找时,大街上已经没了孩子,她也不知道被谁抱走了。

    那她要是真想找女儿,完全可以回去问刘志强,而不是就此消失。

    诸多的质疑,朱美华无法回答,反而指责刘志强: 你说不是你亲生女儿,为什么要把孩子抱走?

    刘志强说: 我不抱走,难道让孩子就一直丢在大街上?我没那么狠心。

    朱美华始终认识不到自己的问题,指责刘志强抱走女儿等于害了她。刘志强气愤地说:“我好心送人收养,你竟然还不感激我,如果不是我抱走,你一辈子也找不到女儿。”

    搞不懂的神逻辑,搞不懂的女人心。如果真爱女儿,不会扔在大街上不管,更不会用12年才找到女儿。

    或许这十几年她过得并不好,又或许找女儿有另一番目的,总之,游秀英通过法定程序收养的女儿,就算是亲妈想要带走也没那么容易吧,让人家白白给她养12年女儿?

    有心的人不告她遗弃罪就不错了,邻居们得知实情,纷纷骂朱美华作孽,让游秀英不要还给她女儿,她不配做姗姗的亲妈。

    一个没有责任心的女人,真不明白她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其实应该庆幸朱美华遗弃了姗姗,才让姗姗遇到了游秀英这个好养母,童年也过得开心快乐,健康长大,如果跟着亲妈还真不知道会怎样呢?

    对此你们认为朱美华作为亲妈有资格要走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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