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垃圾角度说,有生产性垃圾、生活性垃圾和经营性垃圾。大力推行源头治理,对“经营性垃圾”回收实施“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理“闭环运转的新模式。这句话说说容易,做起来很难。为什么?由于受认识不足、利益拉动影响,会出现因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到位引起的回潮现象。
一是认识一定要到位。商超垃圾分类是各行业垃圾分类的源头治理的源头治理。源头的源头,是指生产环节生产的产品和经营环节经营的商品,如禁塑减排过程中的塑料制品生产和塑料制品销售。就塑料制品销售渠道来说是多方面的,一是商超、便利店,二是农贸市场,三是指社会上的个体流动贩子。前天下午,我在与市分类办同志交流中说,不得销售厚度小于0.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薄膜,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资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不要存在销售渠道方面的漏洞,即个体流动贩子。
一次性发泡资料餐具在严格落实”限塑令“的基础上,推广使用环保袋、菜篮子、布袋子和可降解塑料袋,不向消费者主动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
一次性塑料棉签二是执行要到位。要高度重视商超经营过程中的垃圾源头治理。我们兰溪市商务系统准备与综合执法局一起试行商超垃圾分类桶设置标准店模式,其中对超市购物区生鲜区、熟食柜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桶,对超市其它购物区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桶;对商业综合体餐饮单元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桶,楼层商户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桶。与此同时,对农村中小商超还尝试实施经营者承诺书的形式。
在此基础上,要加强与清运、回收单位对接,真正做到““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理“运转方式的闭环管理。
三是检查要到位。做到每周一检查,一月一通报,月月有整改,事事有回音。
总之,只有采取以标准店、承诺书和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才能促进商超垃圾分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避免因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到位引起的回潮现象。
陈水河 2020年10月15日下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