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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的起源

战略的起源

作者: Hey_Michael | 来源:发表于2018-02-08 23:26 被阅读0次

         今天花了一天时间看完的《战略——一部历史》的第一部分:战略的起源。

          战略一词,我们耳熟能详,从国际关系到个人职业规划,无处不存在这个概念。维基百科中对于战略的解释是:“战略/策略,是指为实现某种目标(如政治、经济、军事或国家利益方面的目标)而制定的大规模、全方位的长期行动计划。” 在书的前言部分,作者对战略一词的定义为:明确目标,为实现目标获取资源和方法,在结果、方式、手段三者之间保持平衡。出现的另一个定义是:最出色的战略实践在于令人信服地说明如何将一种不断发展的形势转变为一个理想的结果。因此它既是“言语和行动的结合,也是操纵言语和行为的能力。“

        对于战略的起源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解。

        第一种是进化论视角,认为战略在生物群体中是一种社会行为,它是由于关键资源稀缺和生存竞争二者造成的自然结果。

        战略性行为具备两个基本特征(或是条件),第一是要求实施战略性行为的人能够辨别个体之间的差异性特征,判断对方是潜在的对手还是盟友。第二,是能够设身处地地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以便通过传递印象或误导等手段来影响他们的行为。作者使用黑猩猩和蚂蚁群体对这一特征进行了论证。先说蚂蚁,蚂蚁是最好战的动物之一,它们奉行的外交政策是“永无休止地侵犯,无力争夺地盘,尽其所能地消灭邻近群体。”因此对一群蚂蚁来说,另一群蚂蚁在自己眼中只能是敌人,因此双方各自只持有一种策略,那就是打。所以蚂蚁最多只能满足第一个条件:判断是敌是友,它们还未发展出战略性行为。而相比之下,黑猩猩在面对生存竞争下的行为则有趣的多。根据Richard Wrangham的研究,当两群黑猩猩力量不一时,一定是一方攻击,一方逃跑。但两群势均力敌的黑猩猩相遇时,典型的结局是“双方互相打量,发出各种声音进行展示交流,不会发生冲突。”因此重点在于黑猩猩不仅可以分辨敌我,同时已经懂得评估双方的实力,并且依据情况进行选择。而其他的灵长类动物,包括人类,也与此类似,是生物进化的产物。

        第二,战略的概念在圣经中也以出现。圣经中最大的战略家是上帝,而所有经典的故事都是上帝为了彰显自己的伟大神迹而进行设计的。关于这一点插一句话,神学界讨论的重点之一就是人的自由意志的问题:如果万事万物都是归因于上帝的意图,那么各自鲜明的人类欲望又算什么呢?人类的意图是否能够独立形成?

        在所有的故事中,上帝在自己挑选的子民面前彰显伟大的时刻,就是他引领犹太人摆脱奴役、逃出埃及的那一刻。虽然《出埃及记》的主人公是摩西,但其实他是上帝的化身。摩西最初的请求是让希伯来奴隶去旷野进行三天的祈祷仪式,但在面对不愿让以色列人离开的法老面前,摩西及其背后的上帝借用十种灾难,一步步施加压力。从血河之灾、青蛙灾、虱子灾、苍蝇灾,到畜疫灾、泡疮灾、冰雹灾难、蝗灾,到最后的黑暗之灾、血光之灾。埃及法老在后六灾每一次显灵时,都选择退让,可一旦灾难过去,又出尔反尔,不愿信守承诺。因此到最后,上帝将红海一分为二,吞噬了法老的全军,才将事情结束。故事本身虽然是为了彰显上帝的神迹,但其中的方法:胁迫,也体现了一种经典的策略,即通过影响目标人物的心理,让违背诺言的潜在损失超越违背诺言的收益。

        另一个故事是大卫和歌利亚的故事。简单的来说就是两军对垒,派大将出来单挑。歌利亚英勇善战,但大卫机智聪慧,他用自己的绝招——仍石子,出其不意的击败了对方。而这里重要的战略要素不仅仅是力量和机智的博弈,还有对对方反应的预测。

    第三则是古希腊荷马史诗中对于智慧和力量的描述。阿喀琉斯和奥德修斯分别是力量和智慧的代表。奥德修斯在特洛伊中,以木马计一战成名。而阿喀琉斯力量无穷,但却因为命运的捉弄,杀死了同样强大的赫克托尔,可最后却因为被射中脚后跟而死。这些故事不仅仅是在讲述战略,同时对故事还有道德上的评价:即武力如果离开了智慧的掌控,就会很危险。

        在奥德修斯身上,结局证明了手段的正当性。但这一点却让人们很不安,在索福克勒斯的戏剧《菲罗克忒忒斯》中,尽管奥德修斯智慧过人,但是由于这种智慧中包含大量的欺骗、操纵,因此其最终的结局仍然很悲剧:凡是对奥德修斯有所耳闻的人,几乎都不相信他。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奥德修斯身上看到战略的某种特征。Barnouw认为,奥德修斯能够“根据预期结果来考虑下一步行动”,他脑中装的始终是主要目的,但又能超越那个目标回到现实,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手段,达到最终目的。“每当奥德修斯按捺住一时冲动,放弃报复时,他想到的是,相比于眼前的生理,他更需要实现长远目标,比如安全地回到妻子潘妮洛普身边,回到家乡伊萨卡王国。”这种行为,和埃利亚斯在文明的进程中对于理性的概念异曲同工:“所谓“理性”,最根本的特征即为以行为的“迂曲”推延报赏的直接获取,换取更长远的满足,在现有手段与未来目的之间建立起符号化的关联,也就是说可以得出某种“理论”或“模式”,并借此指引行动。”而作者认为,在理性的作用下,它更多的反映出一种“激情的强度和深度”。而由此也能看出一个好的战略实践,不仅仅需要过人的智慧,亦要有坚忍的品质。

         总而言之,战略的三个起源介绍了战略这一概念在西方的缘起,早起的战略虽然缺少现代社会战略的复杂性,但却更容易看到其本质。而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战略不同于计划,计划是实现假定一连串实践,使人能够胸有成竹地随其发展展开行动,战略更是一个为达到最终目的,不但随环境发展的动态互动过程。

    最后吐槽一句。作者是劳伦斯·弗里德曼,译者是王坚和马娟娟。不知道是因为作者本身的逻辑和思路比较跳跃,还是译者没能完全梳理出一种翻译的思路,个人在阅读第一部分的时候比较吃力,希望后续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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