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和羊肉串有关
啊,这真是个不太美妙的题目。
在我和现在的学生差不多年纪时,我也有一个喜欢的男生,姑且称他为小Q吧。说起来,我们是竞争对手,学习成绩同在年级里领先,他在男生中很有些领袖的样子,而我是备受班主任宠爱的班长。和所有优秀的男生大同小异,成绩好,会打球,性格开朗,长相嘛,当然不符合我现在的审美,然而当时我年幼无知,也就觉得那种圆头圆脑个子不高的男生长得还挺帅。
二十几年前,我们可没有现在小朋友的自由奔放,喜欢这种事,都是慎重地藏在心里。表白当然是不敢的,因为总是会被有意无意地拿来比较,彼此之间还经常会斗斗嘴,说说风凉话。可是,无论任何一个年代,喜欢一个人,总归忍不住想要亲近。我,小Q和另一个男生,家离得不太远,放学经常骑自行车一起走。于我而言,这是一天当中,十分美妙的时光。然而小地方,学校离家的距离相当有限,不过十几分钟,大家就要分别。为了能把这段时间延长,我想出了一个愚蠢却有效的办法——请他们吃羊肉串。
我的故乡居住着不少回民,所以有各种清真食品,羊肉串自然也是其中之一。不仅有现在常见的烤羊肉串,还有油炸羊肉串。和烤的相比,油炸的肉串更细小一些,竹签子上穿着两三片羊肉,老板往往推着辆小车,上面摆着煤气罐和一口小油锅,占据一个十字路口,就开始做生意。自然,价钱也更便宜些。
虽然便宜,但我毕竟只是一个靠些许零用钱过活的初一学生,手上的钱也不够三个人一起吃。为了不泄露心里那点让人害羞的念头,每次我都故作大方,请小Q和另一个男生一块吃羊肉串——还一视同仁地各吃五串。而我,就站在旁边看,等老板炸好时负责给钱。现在想来,根本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冤大头。
写下这些文字的此刻,我已经无论如何都回忆不起,当时究竟是用怎样的理由向他们说明我要请客,并且我还不吃;也想不出为什么他们两个能长期理直气壮地接受一个女生的赠与。也许十二三岁就是这样,专门擅长做傻事,人设一贯蠢萌,还坚持把自己的傻不拉几当成是可爱与真诚。不知道当初那个卖羊肉串的老板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待我,多半在想,“哪里来的蠢妞,这是喜欢上哪个小男生了,自己掏钱看着人家吃,也能眼睛发亮。”
哦,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假如我和老板现在会相遇,假如我们能认出彼此,那……不,太羞耻了,我应该无法努力保持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然而隔着二十多年的光阴,即便很多情节都早早在回忆的长河中消失殆尽,我仍然能感受到当初那份单纯的喜悦。就像顾城诗里所写的:
草在结它的种子
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
就十分美好
和大部分十二三岁时青涩的暗恋一样,我的故事并没有完满的结局。就在我的喜欢涨得满满的,占据了整个心脏,忍不住要往外蹦时,我千方百计地试探着,想知道小Q的喜欢是哪一个。托大家都热爱八卦的福,我也顺利知道了答案——他喜欢我们班上另一个个子高高扎着马尾,笑起来很甜的女生。历史告诉我们,无论是什么年纪的男生,看女生都是从脸开始——没错,他们就是一贯如此肤浅。
知道的那一刻还是很伤心的,但这伤心也很快结束。忘记失恋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暗恋——我又喜欢上了别的班一个圆头圆脑个子不高,篮球打得不错的男生(对我初中的审美已无力吐槽)。并且,还为了这个外地男生,走上了说普通话的不归路,最终变成了一个没有方言的人。这又是另一个傻不拉几的故事了。
后来的后来,我们都长大成人,各奔东西。人人网还是校友录而不是字幕组的时候,小Q曾晒过女儿的照片——他很早结婚生子,日子过得安稳。有时我不免幸灾乐祸地想,以他十二三岁时的圆头圆脑,现在恐怕已经成为了油腻的中年人。至于那个让我说起普通话的外地男生,我根本连名字都不记得了。那时居然为了他,在爸妈和身边同学朋友的质疑中,坚定地说普通话,还真是勇气可嘉。
三十代过了一半,每次回头看,虽然也有进步,还是觉得过去的自己蠢得无可救药;但也许正是这样不断地犯傻,人才不断得以成长。
那些放着煤气罐和小油锅的油炸羊肉串摊子,早就寻不到踪影。和它一起消失的,还有我青涩的少年时代。而和它一起留在心底的,是我宝贵的青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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