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我暗恋的女生半吐槽半开玩笑的说我腿太粗啦,于是就开始了跑步的生涯,希望通过它把我的腿瘦下来。虽然最后腿也没瘦多少,青涩的感情也无疾而终但跑步这东西却意外被我保留了下来
想我这种狂妄和孤僻的人真不适合蓝球,足球这种高度团队协作能力的活动,而跑步就不一样啦,一个人,安安静静的,不缓不慢的,戴上耳机就感觉拥有了整个世界的运动简直太适合我了。除了个性使然我喜欢一个人跑步还有个原因:跑步的节奏太私人了,陪跑的只有将就,让慢变快真的是件缺德的事,只有快变慢的将就,而我是个不愿意将就的人。我爱上跑步,不是因为享受大汗淋漓的感觉,突破自己的快感和锻炼身体的习惯。我只是享受跑步的枯燥,特别是跑到虚脱后慢慢恢复就像是重生的感觉,越痛越累,越爽,简单来说就是有点斯德哥尔摩情结吧。在开始前我会给自己定许多目标,跑多少公里,一公里限时几分钟内……,就算小腿肌肉和膝盖如何酸痛还是会坚持跑完绝大部分的目标,好像有点偏执了。
比起现在的冷漠和无所谓我还是怀念以前那个眼睛能溢出笑意和自豪,每次跑完后都能骄傲的对她说:你看,我跑了20圈,厉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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