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我爱他,尽管我知道他是直男;他也爱我,类似于两小无猜的那种兄弟之爱。
谁曾想毕业后六年都没再见过,直到我去他工作的城市旅行,他热情未变,招待我住他家里,跟他睡一张床;不过今晚他去跟同事喝酒了,快十二点了还没回来。
而我因为水土不服,这几天一直有点肠胃不适,肚子闹得睡不着,我又打开交友软件刷了起来,很快匹配到几个不错的,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和大多数男同性恋一样,我也偏爱那些看上去男性特征突出的对象,宽广的前额、有力的下颌骨、自信的眼神配上强健的肌肉;照片背景是热带的海边、北欧的山峰、东京的夜景;
我要寻找和我一样的,有幸达成身份认同,走出阴霾深柜的彩虹男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拥抱这世界的所有美好,不用急着繁衍生息、买车买房。
因为肉体都够精致,我们假装自己只剩下精神,从孙燕姿的《跳舞的梵谷》聊到伍迪艾伦的《纽约的一个雨天》,谈恋爱最美妙的就是这种暧昧时刻,不断地推敲、试探,不自觉地会去幻想以后的朝夕相处,琴瑟和鸣……
这时候我们都是最自由的灵魂,有情饮水饱,有情怎么着都成!
如果对方没问那句“你是1还是0”,我还以为找到了真爱,在这陌生城市的陌生房间,飘萍一样的我遇见另一朵飘萍,一小时内就产生了相伴一生的念头,多么神奇!
可现实终究给我一击。
“你是1还是0?”
看似轻飘飘一条蓝底白字的消息框,就这么毫无预警地陡然弹出;
胃里面翻腾得更剧烈了,我有种食物上扬想吐的冲动;
猛地抬头环顾四周:这房间还是那个房间,床还是那个床,手机上闪着微弱的不变的荧光。
可是我知道有些东西永远地变了,时空坍缩。
那一瞬就如同打开薛定谔猫的匣子,杀死了所有不确定的、朦朦胧胧、波态的美感。
粉红泡泡“啪啪”得破灭了,接下来就只剩下你来我往的心机盘算:
本来,对于我来说,10只不过是一种性行为偏好,至于谁做1、做不做都是可以商量的;
但是会问出这个问题的人,就预设了1和0是角色划分,1就意味着要负起更多责任,出更多力——不仅是在床上,甚至是在现实中。
而且往往只有自定义为0的人才会这么问,因为一个1会很自豪当一个1,同性恋中的1没法像异性恋直男那样获得女性的生育价值,在明面上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所以他会愈发把诉求落在征服欲上面——征服男人比征服女人更有成就感——在资料上就大大方方写一个明脆利落的“TOP”,不需要Well educated,不需要Decent Job,也立马有大量爱慕者涌来,他会明确表现出所谓的“爷们儿”、大气、有担当等1所具备的气质,无须再问。
碰上薛定谔的10,就不得不权衡了,对比双方的各项硬性指标——脸、身材、身高、体重等等——看看对方的美貌值不值得自己含泪做1。
这是一桩买卖,每个人拼命攒足资本只为获得一个被草的资格,魔幻现实。
只要我自认为比对方好看,肯定都是斩钉截铁地当0,不让他有丝毫便宜可占。
匣子里猫的死活盖棺定论,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于是他的爱便骤然降温;如果他有礼貌,也许会说句“啊哦,撞号了哦”,也许他心里正在懊悔,刚才白聊了那么多音乐电影旅行,共同爱好再多又怎么样?灵魂再投契又怎么样?只要你不是1,所有那些无用的罗曼蒂克就像幻术师摆的法阵,轻轻一戳,霎时间如泡沫浮云般统统散掉了。
如果他实在割舍不下我,手边又没有备胎,可能会退让一步,声称是0.5,但能明显感觉到他的热情在一点点的消失殆尽。
我整个人瘫倒在床,腹内仍在翻滚,浑身无力;看见凯穿过的半灰不灰的白袜,被随意扔在地板上,散发着淡淡的气味——我现在唯一能抓住的恒定不变的存在——赶忙捡起来猛嗅了几口。
是凯的味道,还和大学时一样,我想象着他这些年的生活:我们相隔南北联系不多,只知道他当了外科医生,工作繁忙,也是独自在大城市打拼,这是他租来的房子,一个人住,似乎没听过他恋爱结婚的消息。
他并不知道,我此行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对他出柜。像很多飘荡不定的同性恋一样,我也企盼着直男的关爱,因为直男似乎是一个永恒的1。像宇宙间的绝对真理一般颠扑不破,又永远不能抵达。
凯为我忙前忙后,又是订行程,又是请吃饭,又是开车带我遨游;他还像大学时那样,习惯于充当照顾我的角色,而我则负责妙语连珠,给他带来新鲜的见闻——他说他最喜欢我的有趣谈吐,不像他就只懂工作赚钱。
其实我就爱他的神经大条,好像永远也不会有烦恼似的,用他万年不变的洪亮嗓门,团团包裹着我,感受到大地的坚实。
我们不会计较谁付出多少,不担心谁占了谁便宜,除了没有性,简直称得上是最佳伴侣。
当然,我也不可能没幻想过跟凯做爱,上大学时他就是标准的倒三角身材,紧实的肌肉,现在仍保持得不错,只是腰间多了点赘肉,而唯因其这点赘肉,反倒平添几分人性的色彩,令人更想亲近了。
我不由得遐想起来……手机突然响了,是凯打来的,他说自己醉了,坐出租车快到楼下,希望我给他扶上去。我心中一喜,他终于也愿意让我照顾照顾他了,这是个好征兆。
我把他一路扶上床,帮他脱了衣服,拿湿毛巾擦拭身体。他闭着眼,面色潮红,嘴里不停的轻轻呼唤我。
还是第一次见他脆弱无力的模样,我几乎忍不住要亲下去,但理智还是阻止了自己:不行,起码得先出个柜!
等他醒来吧,等他醒来我就跟他说。
我转身去客厅烧了热水,泡了点茶端过去,转念又想到,他昏迷不醒该怎么喝水呢?难道要我喂他吗?嘴对嘴那种?
不行不行,打住,我这样和性骚扰有什么分别?本来我就特看不上跪舔直男的gay……
正浮想联翩时,凯倒已经坐起来了,在跟谁讲着电话,带着慈爱的语气:
“我没事儿!你别担心了,我同学在呢!咱儿子睡了没……”
儿子?他有儿子了?电话那边应该就是他老婆咯?
一盆冷水浇下来,我顿时如遭背叛,但又马上笑自己,我算什么呢?我又不是他什么人,虽然同是男性,可我和他的距离,就像量子力学碰上牛顿定律,他总是属于那个古典的、温暖的、踏实的世界。而我内心的黑洞是填不满了。
不过他真是藏得够深,走的还是独自在外闯荡,把老婆孩子丢在老家的路子——活脱脱像个旧派的秀才,奉父母之命在乡下早早成亲,却不愿放弃城里的精彩生活——朋友圈也从来不晒娃晒妻,有意无意地保持着单身形象……
他挂了电话对我笑道:“哈哈!我老婆。”
“哦。”
“你怎么一直都不结婚?”
“我是gay。”
他听了,故意不看我,嘴角上扬着,用手摸了摸鼻子,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这短促的间歇之中,我看到他肚皮上的肉垂下来,堆了三层——也许是喝了顿大酒的缘故——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垮。
原来直男最可爱的时候不过就是心无旁骛、求偶不得的那几年,那时他是一个全身除了荷尔蒙就是荷尔蒙的“纯1”,成家立业之后,就在那“纯1”的光杆子上面添了不少累赘,天长地久地把他压折了。
他终于问道:
“你是1还是0?”
仍是那副没心没肺、大而化之的口气。
我没说话,只是呆了几秒,“哇”一声呕出来,弄脏了地上的白袜。
“抱歉。”
“没事儿。”他倒是瞬间酒醒,利落地打扫了一番,把那白袜随手丢进垃圾桶。
我们没再继续聊下去,盖上被子睡了,一宿无话。
第二天起床,凯又像没事人一样地热情招呼我起床,给我做早饭;
“喝点热粥,暖暖胃。”他递给我一碗。
“谢啦。”
“你也该有个老婆照顾你了!”他嘴里塞着半个馒头,囫囵地笑道:“至少找个女朋友哇。”
我顿了顿,决定关上薛定谔猫的匣子,便也顺手拿了个馒头:“没人看得上我啊。”
反正昨晚他喝醉了,就当他听到看到的都是梦。
“不可能!我都想不到什么样的女人能配得上你!”他也决定不打开匣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们在晨光中笑作一团,继续保持了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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