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唉,真难为情。
我没再多看那血腥的画面,转而找到了自己的坑,就一动不动的睡了起来。
一夜无话。我也找不到谁来交流,真怕有一天,我自闭了,然后变成一只疯蚂蚁。
我抖了抖我那两排腿,然后施施然的爬出了坑洞。
我又来到蚁丘的最高处,只有在这里,我才觉得我拥有这片蓝天,拥有这片土地。是的,我觉得我脚下的土地,包括整个蚁群,都是我的。虽然那些同类,只认那只蚁后。
但我觉得我是这里的主宰者才对,谁叫我的灵魂如此活跃呢!
今天,微风,层云密布。所以太阳就没有那么热情了,倒是让我觉得甚是舒适又惬意。
我仔细分析着附近的气味因子,辨别着那些食物的方向。
真恨不得自己能拥有翅膀,那样我去回就方便多了。就能检验检验我分析的气味对不对。
正想七想八的我,忽然感觉地面在微微的颤动。
可惜我所在的位置,什么也看不见。
当颤动愈发剧烈起来,我明白了有大型动物,正朝我身处的这片山坡而来。
慢慢的,我嗅出了鲜肉的味道。当远远的声音传来,我发现了是两区马朝我这边来了。
马上是两个人,一个是青衫长裙,一个是黄褐色的短襟装扮。
原来是两个人,骑着马正往我这边策马扬鞭。
我并不惧怕,反而有点兴奋。几个月了,我终于看见人类了。虽然装扮上,与我想像的不太一样。但我心里上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是人类。管他们是后世装束还是古装装束,我总得接受我所在的世界,然后让这个世界也接受我。
“就是这棵树?”那个男人骑在马上,回头问了一句青衫女子。
“就是这一株,叫血脂木。”青衫女子顿了顿又说,“我以前有幸在另一个地方见过。等再过几个月,这树上的血脂果成熟了,就可以采摘了。”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去年冬天发现了,可惜血脂果都过了季节,全掉地上烂掉了。”青衫女子叹息了一声。
“师门一直都想购买这个血脂果,赵师妹,我想你也知道血脂果的价值,有了它们,我们南都门肯定能再上一层楼。”
“刘师兄,我清楚这其中的利害,这株血脂木,我只禀告过师父。”
这时候,我才知道这两个人,来自一个叫南都门的门派。男的姓刘,青衫女姓赵。
“等这批果子成熟了,我会带人来把这株树,移栽回师门附近。”刘姓男子,想了想又说,“好在这里地外偏僻,这树才便宜了我们。”
“要派人来守住此地否?”赵姓女子问道。
“不用了,这里本来够偏僻了。附近也没什么门派,估计就算有人能发现这株树,最多也是采点果子充饥,不会打这株树的主意。”刘姓男子,笑了笑又说道,“谅也无人识得此木。又有几个人认识血脂木,除了师妹你,还有我们的师父。”
“也是,这血脂木,能认识它的人,万中无一。”青衫女回应道。
“这可是传闻中难得一见的血脂木,除了你赵家还能有人认识,也就我们师父清楚这血脂木的用途了。”
我静静地听了许久,已经知道这血脂木的不凡。成熟的血脂果,能够对练武之人有大用。练武之人如果能服得上血脂果,会有大机率突破到下一境界,如果,能有足量的血脂果服食下去,更是对练武之人大有裨益。
从这对男女的口中,知道每服食一枚血脂果,大致能提高三成左右破关的机率。
他们已经走了,似乎是一点也不留恋这处偏僻的角落。
但我还在思考个不停。比如,他们说的语言,我为什么能听得懂。又比如,他们这个南都门,在哪里,离我远不远,这个门派有多少人…
我要不要也试试血脂果?
忽然其来的想法,让我一阵的激动。其实我更想把树上的果子,全啃个小缺口,让他们都吃我这个小蚂蚁的口水。
只是血脂果,还未成熟。
我得努力了,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也觉得,这株树也是属于我的。
说做就做,我马上想行动,去爬树,找个果子啃啃,管它熟不熟。
但一看树下那些茂密的野草,对刚才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对我这只惜命的蚂蚁来说,还是暂时算了。
我刚鼓起的一点勇气,马上就消散无踪。毕竟我是只蚂蚁而已,又不练武,吃了又能怎么样。
我继续趴着,一动不动的。只是眼睛,总是有意无意的,瞟向了那株我刚认识的血脂木,瞟向树下那些'高大'的杂草。
原来我不再在原时代的年代了。这是个穿古装的时代,且有着门派的世界。
好想离开蚁巢,出去走走,出去看看。这应该是有利于让我了解这个世界。只是,我缺了副翅膀。
我知道,有不少蚂蚁会飞的。但我偏偏就是不会飞,真的算是附体失败的典型了。
以前看人家写的小说,就算不会飞,但所附体的东西,都是大个的居多。哪像我,附体成了一只蚂蚁。有句话这样说,说“我捏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蚂蚁真悲哀,那些狠人,总是拿我们来作对比对象。当然是容易弄死,而且又没有后遗症的对象。所以,我也甚觉悲哀。
我又试探着转圈圈了,今天比昨天,我又多走了十来米。我不再为此高兴,因为离那株我刚知道叫什么名的大树,还有段距离呢!
天忽然变得黑了起来,这还是早上呢!我知道可能要下雨了。忙急匆匆的,又扯着六条腿,爬回了蚁穴内部。
“轰隆隆,轰隆隆…”几声响雷过后,下起了大雨。当然,我什么都没看见,因为我正躺在我的小凹坑里睡觉,没什么比睡觉,更让我舒心的事了。
因为下雨的缘故,我许多在外面的同类,都躲回了我附近。我眼里的蚂蚁,傻归傻,但生存的本能,总是一直存在。
这场雨,下得特别的久,以致于我分不清日与夜。躲在蚁巢内部,总是那么的黑,哪又能分得清是白天还是晚上呢?
但我想,这场雨应该是下了几天了。只是我没法去量化时间,我只能量化自己。
吃了睡,睡醒了发会呆,饿了就窝里找点吃的。
我觉得我应该感谢下我的那些蚂蚁同类。是它们平日不辞辛劳,弄回了这么多食物,贮藏在蚁穴内部,才让我有心情继续躺死。
作为蚂蚁的我,也一样有饥饿的时候。如果没吃的,我也一样会觉得饥饿。所以,平时看着忙忙碌碌的它们,心底不由自主的起了几分敬佩。
手里有食,心中不慌。看来在食物一事上,是不会区分动物大小与种类的,因为所有的动物,都喜欢攒积食物,以备不时之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