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如东县通报了一起离婚的案件,妻子起诉与成为植物人的丈夫离婚。案件一出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争议,但网友并没有过分苟责这一位妻子,反而认为她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
成为植物人的丈夫名叫曹雨,妻子名叫叶凡,2015年两人有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幸福并没有照顾曹雨太久,3年后曹雨遭遇交通事故成了植物人。此时孩子还很小,家里的顶梁柱却倒下了。
为了凑齐医药费,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耗尽了积蓄,甚至欠下了一屁股账。为了维持生计,也为了丈夫的继续治疗,叶凡不得不外出打工。丈夫和孩子交给了爷爷奶奶照顾,叶凡外出挣钱。
就这样维持了4年,这样的日子让叶凡身心俱疲,同时也看不到丈夫有任何好转。终于叶凡坚持不下去了,提出了离婚。公婆看到了儿媳妇的付出也是很心疼,于是他们替儿子走上法庭应诉。
老两口知道照顾一个植物人的艰辛,并没有反对儿媳妇离婚的诉求。最终法院因曹雨处于植物人状态,夫妻感情破裂,准许离婚。虽然离婚了,但是叶凡并不是对前夫和儿子不管不顾。叶凡主动表示愿意每月支付抚养费,至于儿子,可能老两口也不愿意放弃这个孙子,所以由他们抚养。
当然叶凡并没有做到最具有道德的那一种可能——照顾植物人丈夫一生。但是叶凡的离开大家也能接受,至少比偷偷离开强上百倍。现实就是这样,面对意外,你不能要求每对夫妻都患难与共。可以提倡,但是不能强求,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对于公婆来说,岁数这么大了,照顾植物人儿子肯定力不从心。但同样对于叶凡来说,年纪轻轻就被“困在”丈夫床前也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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