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众

作者: 無湦 | 来源:发表于2018-10-04 22:27 被阅读0次

    我们为什么要追求别人的认同?

    为什么要让别人觉得我们拥有美丽、有钱、能干、有趣等特质?

    在社交场合上装有趣很容易,多看书,少说话,提高信息输出的效率,根据脸色调整信息内容就是了——信息库大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一个什么都可以聊得有意思的人。

    但问题是:我不需要别人来判断我有趣还是无聊,我自己知道我活得有趣不有趣,不行吗?

    人真是一种矛盾的动物,有时候喜欢高调宣布自己多么与众不同,有时候迫不及待跟风怕被人说不一样。当大家都想要与众不同的时候,就成了被跟风的与众不同。

    于是就形成了一个千古悖论——

    当大多数人追求“非主流”的时候,就意味着“非主流”已经成为“主流”,此时不甘主流的我是投入到“非主流”的主流中,还是保持主流状态不变,成为滚滚时尚中的“非主流”?

    先锋派的存在是为了反对大众化和商业化,直到它自己也变成大众化和商业化的东西,然后它便反过来攻击它自己。如果非情节“艺术电影”有朝一日火起来,大赚其钱,先锋派将会反叛,谴责好莱坞将自己出卖给呆板刻画式的影片,并将经典形式据为己有……一部艺术史即是一部复兴史:传统的偶像被先锋派砸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先锋派又变成新的传统,到头来又会有一个新的先锋派利用其祖父的武器来攻击这个新的传统。摇滚乐本来得名于黑人指称做爱的俚语,它发端于一个反对战后时代迎合白人中产阶级口味的音乐的先锋派运动。现在,它已成为音乐贵族的定义,甚至能被当作教堂音乐而广泛使用。

    ——《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罗伯特·麦基

    这个悖论表现在某些小众歌手的粉丝上,就是这样的心态:我喜欢我的偶像,希望他成功走红,但我又不希望他走红后成为大众歌手。

    很多演员、歌手一不小心走红后,老粉丝和新粉丝之间会爆发某种微妙的内部对立:对老粉丝而言,新粉丝剥夺了他们“喜欢一个小众歌手”的优越感,对新粉丝而言,“粉丝和粉丝之间还有高低贵贱?”

    老粉丝中大多数会抱着一丝遗憾继续支持下去,而另一些人则会走两条路线:

    1.转移爱好到其他小众的领域,去喜欢另一个艺人。

    2.强化粉丝群内部的细分领域,让自己的爱好不那么大众一点,粉丝还分“剧粉”“颜粉”“角色粉”“综艺粉”,指定某对“CP粉”(CP:couple的缩写,指将两个人凑对,CP粉即粉一对儿,CP不限男女、男男、女女)“真人CP粉”“角色CP粉……如果一个演员在走红之前拍过大量剧,无论那剧多烂多冷门——相信我——都会有人表示“这是我的最爱”。

    随着人们对物质和精神需求的不断细化,以及这种“不从众”心态的暗示下,小众文化的崛起势不可挡。衣服不能撞衫,香水不能“街香”(爆款香水),手机因为就那么几家无法避免“街机”,那就用各种手机壳包出个性。大量年轻人在有意无意宣告着:我不在乎“大众的有趣”,我要“小众的有趣”,我追求小范围内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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