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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招!【初级核心考点速记】来了,都是精华,考前一定要看!

放大招!【初级核心考点速记】来了,都是精华,考前一定要看!

作者: 瀚科会计学校2 | 来源:发表于2018-05-11 09:38 被阅读789次

    有的学员说开始没有认真学习,现在时间不够了,心态快爆炸了,怎么办?

    瀚科会计学校的老师告诉大家,最后的时间不要浪费,一定要高效利用。下面根据初级两科200多个单选、多选、判断常考的知识点整理出了一篇考点速记,希望对大家有用。

    经济法基础速记

    1第一章 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 :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 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 :法人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 :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 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 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 :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 :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 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8周岁(<8)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 (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 :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 (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

    宪法 法律 法规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 全国人大 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

    (3)法规 : A: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条例

    (4)规章: A: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 ××办法 ××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

    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

    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 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注意1】超期丧失“胜诉权”(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注意2】当事人不能约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15、不能仲裁的有: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16、仲裁裁决:

    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和解亦可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 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

    17、 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

    (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3)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4)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

    (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

    (6)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

    (7)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 【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岗位的范围:

    ①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

    ②出纳

    ③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④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2、会计法律文件:

    (1)全国人大常委会 《会计法》

    (2)国务院 《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财政部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2)责任 :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但不要求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不得“随意”变更

    5、原始凭证违规处理流程:

    不真实、不合法:不予受理+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会计档案仅保存电子档案条件:

    (1)来源真实,以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2)电算化系统完善;

    (3)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

    (4)能防止被篡改;

    (5)已备份;

    (6)非需永久保存或有重要价值

    7、会计档案移交时应:

    由“会计机构”编制档案移交清册

    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

    永久和定期

    9、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的情况:

    (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2)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10、政府监督内容: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注意】没有对“税”的监督

    11、会计岗位设置要求:

    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12、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会计师“或”“3年”工作经验

    13、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应承担的行事责任:

    (1)罚款(5000~5万元)

    (2)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14、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应承担的行事责任:

    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支付结算的出票日期规范:

    (1)“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小写银行不受理

    (2)日期的中文大写方法:汉语规律,数字构成,防止涂改

    2、支付结算的签章规范:

    (1)单位、银行:财务(汇票)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2)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3、伪造与变造责任:

    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伪造人亦不承担“票据责任”

    4、票据的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5、谁可以行使票据的追索权:

    票据收款人;最后的被背书人;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可以行使

    6、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

    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提交“汇票+解讫通知”两联; 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

    7、支票授权补记事项:

    (1)金额;

    (2)收款人名称。

    4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1、税法十大要素:

    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

    2、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

    (1)“外购”货物用于简易方法计税的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管理不善+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造成的“非正常损失”;

    (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

    (5)按简易办法征收;

    (6)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注意】(1)(2)(3)为考核重点

    3、小规模纳税人判断标准:

    生产型≤50万 非生产型≤80万 提供应税服务≤500万

    4、视同销售主要情况:

    (1)委托代销货物;

    (2)销售代销货物;

    (3)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

    (5) “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

    5、不征收增值税情形有:

    (1)资产重组 (2)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非在境内提供(“提供方在境外”并“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应税服务 (5)“无偿”向“公益事业”提供运输服务 (6)存款利息 (7)保险赔付 (8)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6、即征即退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实际税负“>3%”的部分

    7、超豪华小汽车特殊规定:

    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

    9、高档化妆品不包括:

    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

    10、小汽车税目中不包括:

    不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箱式货车;“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11、电池税目中不包括:

    不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12、消费税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

    A.扣除条件

    (1)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B.扣除范围

    (1)不包括“酒类产品、表、烧油的、电池、涂料”;

    (2)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

    (3)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

    【注意】不定项选择题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结合

    5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

    包括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居民企业纳税规定:

    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3、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

    一般25%  小微20%

    4、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高新15%  小微20%

    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6、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7、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意】与免税收入进行区分,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

    8、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意】区别“银行罚息”与“签发空头支票罚款”

    (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9、企业所得税免征具体政策:

    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 【注意】“农”不包括“部分经济作物”;“渔”指远洋捕捞

    10、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具体政策: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

    11、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具体政策:

    (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

    (2)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12、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具体政策:

    研发费用 一般企业加计扣除50%;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75% 残疾人工资 加计扣除100%

    13、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规定: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4、个人所得税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

    (1)居民 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 无限纳税义务

    (2)非居民 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 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注意1】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

    【注意2】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15、个税(工资)的计算:

    工资 月工薪收入-3500(4800)元 定额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6、个税(财产租赁)的计算: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1-20%)

    【注意】每月修缮费扣除以800元为限;判断是否超过4000的基数为净收入

    17、个税(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计算方式: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1-20%)

    18、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情况有: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6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1、房产税的纳税人:

    【总原则】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注意】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征税范围:

    (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确实是房屋

    3、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4、房产税税收优惠中免征的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租金偏低的公房出租;

    (6)公共租赁住房;

    (7)高校学生公寓;

    (8)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

    (9)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

    5、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

    已测定——以“测定”面积为准; 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 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6、耕地占用税加征规定:

    (1)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加征“不超过50%”

    (2)占用“基本农田”的,加征“50%”

    7、印花税纳税人:

    书立、领受、使用人

    8、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扣除规定:

    扣除项目5项 【注意】

    (1)判定利息是否明确;

    (2)印花税不单独扣除;增值税不得扣除

    9、土地增值税免税规定: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

    10、车船税纳税人:

    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拥有并使用) 【注意】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11、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12、车船税免税的有:

    捕捞、养殖渔船 军队、武警部队专用车船、警用车船(白牌)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黑牌)

    13、车辆购置税准予申请退税的情况: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

    【注意】自“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年限”,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不满1年的全额退税

    14、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15、关税纳税人是: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注意】不包括代理人

    16、关税税率有:

    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

    17、关税计税依据:

    从价:一般货物; 从量:啤酒、原油等;复合: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

    18、关税免税规定:

    (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19、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 天然气 煤炭 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原矿;固、液体盐

    20、资源税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21、资源税从价计征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2、资源税计算(以原矿为征税对象):

    煤炭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

    23、资源税计算(以精矿为征税对象):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24、烟叶税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包括名录内和名录外)、烤烟叶

    7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1、纳税申报方式:

    自行申报 邮寄申报 数据电文申报

    2、税款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

    196、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1)计划单列市 地税局 省税务局或本级政府 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

    (2)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 所属税务局

    (3)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 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

    (4)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 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5)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6)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 A,对加处罚款不服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 B,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3、税务检查权利有:

    查账、场地检查、责成提供资料、询问、交通邮政检查、存款账户检查

    4、偷税行为特征有:

    以造假或不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

    5、骗税法律责任:

    追缴税款,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停止办理退税

    8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1、建立劳动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用工之日”

    2、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是: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界定: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能力、无过错)

    4、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1)满1年不满10年 5天 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

    (2)满10年不满20年 10天 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

    (3)满20年 15天 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

    【注意】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

    5、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1)部分人放假节日 有工资无加班费 2.平时加班 ≥150%

    (2)周末加班 ≥200%(或调休)

    (3)法定休假日加班 ≥300%

    (4)罚则 责令支付,逾期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5)扣工资 “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6、试用期的规定: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不满3个月 不得约定

    (2)3个月以上,不满1年 不得超过1个月

    (3)1年以上,不满3年 不得超过2个月

    (4)3年以上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 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注意3】违法约定试用期已履行,以“正式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

    7、服务期的规定:

    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服务期长,合同顺延 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扣除已履行服务期比例

    【注意】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效,若低于计算结果则以约定为准 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 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

    8、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年”

    9、补偿金的规定:

    (1)法定情形 【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

    (2)年限 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

    (3)基数 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注意】“高薪职工”(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10、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规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11、视同工伤的情况:

    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

    【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成)

    12、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注意】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

    13、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有)

    (2)生活护理费

    (3)伤残津贴

    【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

    (4)辞退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4、工亡待遇:

    (1)丧葬补助(6个月工资)

    (2)遗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意】1-4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可以享受(1)、(2)

    15、失业保险享受条件:

    已缴保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6、社保(单位)缴费规定:

    自行申报、足额缴纳

    17、社保(个人)缴费规定:

    职工:单位代扣代缴,按月告知本人


    初级会计实务速记


    1第一章 会计概述

    1、会计主要的计量单位:

    货币

    2、会计的主要目标:

    提供经济信息和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3、会计的基本职能:

    核算与监督

    4、会计基本职能之间的关系:

    核算是监督的前提,监督是核算的保障

    5、会计的拓展职能包括哪些?

    参与经济决策、预测经济前景、评价经营业绩

    6、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关系:

    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 在同一个法律主体中,也可能存在多个会计主体。

    7、划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基础:

    会计分期假设

    8、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原则的举例:

    前后各期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9、资产的特征,哪些不属于资产?

    (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即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

    (2)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 资产不一定都有所有权

    (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已经没有经济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10、收入和费用的日常活动包括: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

    11、会计科目按反映经济内容的性质不同的分类:

    会计科目按反映经济内容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六 大类。

    12、账户余额和发生额的计算公式(计算解方程):

    本期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发生额 -本期减少发生额 =本期期末余额

    13、成本类账户的内容:

    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和研发支出

    14、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内容: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和本年利润

    15、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哪方记增加,哪方登记减少,取决于什么?

    账户的性质和结构

    16、试算平衡的公式及结论:

    1个发生额平衡+2个余额平衡 不平衡一定有错;平衡不一定没错,因为有些错误不影响平衡关系,例如:

    (1)漏记某项经济业务;

    (2)重记某项经济业务;

    (3)某项经济业务记错有关账户;

    (4)某项经济业务在账户记录中,颠倒了记账方向;

    (5)借方或贷方发生额中,偶然发生多记或少记并相互抵消,借贷仍然平衡;

    (6)某项经济业务同时借贷双方多记或少记相同金额。

    17、哪些是外来、自制原始凭证?哪些不属于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例如:(购货)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等。外部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性凭证。自制原始凭证例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凡是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的文件或证明,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如:经济合同、材料请购单、生产通知单、银行对账单等。

    18、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业务如何填制记账凭证?

    同时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业务,为避免重复入账,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从 银行提取现金,编制银行付款凭证;将现金存入银行,编制现金付款凭证。

    19、哪些记账凭证不需要附原始凭证?

    结账和更正错误

    20、账簿按账页格式和外形特征分类及适用范围:

    账页格式:三栏、多栏、数量金额 外形特征:订本、活页、卡片

    21、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内容:

    账账:总账之间、总账与明细账、总账与日记 账、明细账与明细账 账实:现金日记账与现金实有数、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对账单、存货明细账与实有数、债权人与债务人

    22、错账更正方法及其适用条件:

    划线、红字和补充登记

    23、各账务处理程序之间的主要区别:

    各账务处理程序的区别主要在于登记总分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

    24、财产清查的分类:

    全面与局部;定期与不定期。

    25、各主要资产清查的方法:

    (1)现金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核对。

    (2)银行存款的清查: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

    (3)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采用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两种。

    (4)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26、财务报表的组成:

    4表1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

    2第二章 资产

    1、现金清查的重要结论: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计入管理费用。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计入营业外收入。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作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记账依据。(不是原始凭 证,不能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账目,待有关结算凭证到达后入账)。通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的存款余额表示企业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数额。

    3、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 存出投资款 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外埠存款等 注意:

    (1)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通过“应收票据”、“应付票据”核算。

    (2)支票通过“银行存款”核算。

    (3)存出保证金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4、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的内容: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应收账款包括企业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不包括企业给予客户的商业折扣。企业收到款项,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5、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核算内容:

    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

    (5)事业单位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

    6、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计算公式:

    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的借方余额 +“预收账款”借方余额 -“坏账准备”的贷方余额 其中:“坏账准备”科目是“应收账款”科目的备抵科目。

    7、当期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计算当期期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科目应有的贷方余额 -计提前坏账准备的贷方余额(或 +计提前坏账准备的借方余额) 如果结果为正数,就是本期期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的金额。如果结果为负数,就是本期期末应转回的坏账准备的金额。

    8、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的计算(入账价值):

    购买价款,不是面值,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但不包括交易费用

    9、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计算:

    (1)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

    (2)交易性金融资产整个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 -购买时交易费用 +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10、存货采购成本的构成:

    买价、相关税费(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运杂费、合理损耗和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等

    11、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 +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 /(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12、计划成本法下,发出材料和期末材料实际成本计算公式: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率=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1+材料成本差异率) 期末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1+材料成本差异率)

    13、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构成(一般纳税人):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内容:

    ① 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② 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③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不包括:

    ① 加工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先记入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科目的借方,不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14、包装物会计核算: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应反映其实际销 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和出借同上。

    15、存货盘盈和盘亏会计核算:

    存货盘盈的核算:冲减管理费用;存货盘亏的核算:管理费用(因管理不善、一般经营损耗、收发计量差错造成) 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造成)

    16、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空间和时间范围:

    计提折旧的范围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 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④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⑤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仍然需要计提折旧,改良停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改良完毕后继续折旧。闲置 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

    17、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

    双倍余额递减法除最后两年,其他年限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2/预计使用年限 ×100%(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累计计提的折旧 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100%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18、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改造前固定资产的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本 化的更新改造费 -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19、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会计核算:

    (1)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

    20、哪些不属于无形资产?

    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21、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的会计核算:

    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借记 “研发支出 ——费用化支出 ”科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记 “研发支出 ——资本化支出 ”科目,计入无形资产成 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记 “研发支出 ——费用化支出 ”科目,计入当期损益。研发支出如果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那么发生的支出应该全部费用化处理,通过管理费用核算。

    22、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和时间:

    不能合理确定使用寿命的不摊销。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 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23、无形资产摊销的方法: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无法可靠确定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应 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24、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可以转回?

    (1)可以转回的减值准备: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存货的跌价准备。

    (2)不可以转回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5、长期待摊费用业务举例?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记入“长期待摊费用 ”科目。

    3第三章 负债

    1、无法归还的应付账款如何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商业汇票到期无力偿付如何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偿还,转为对银行的短期借款;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偿还,转入应付账款

    3、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其他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4、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的会计处理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价税合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5、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有哪些?

    A. 将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B. 购进的货物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损失。

    6、初级常用的损益类科目:

    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7、应付股利包括哪些内容?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 “应付股利 ”科目核算。

    4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1、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资产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如何核算?

    通过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科目核算

    2、股票发行费用的会计核算: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果溢价发行股票的,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无溢价发行股票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抵扣的,应将不足抵扣的部分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计提盈余公积的基数:

    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有盈余,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年初未分配利润;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有亏损,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的含义:

    (1)年末,只有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有余额, “本年利润 ”、 “利润分配 ”的其他明细科目 都得转入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

    (2)“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如果余额在借方,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

    (3)“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明细科目的余额就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的填写金额。

    5、亏损弥补的方式:

    (1)盈余公积弥补

    (2)税前利润弥补

    (3)税后利润弥补

    注意:本年利润补亏,属于自然弥补,无需作会计分录,因此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化。

    6、期末未分配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计算公式:

    (1)期末未分配的余额 =期初未分配利润余额 +本年净利润(或 -本年净亏损) -提取的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补亏 -宣告的现金股利 -发放的股票股利

    (2)期末所有者权益的余额 =期初所有者权益余额 +本年净利润(或 -本年净亏损) -宣告的现金股利 +追加的投资额

    5收入、费用及利润

    1、其他业务收入的内容:

    出售原材料、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等

    2、主要销售方式下确认收入的时间标准: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3)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的,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业务处理:

    (1)商业折扣: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也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计算)

    (2)现金折扣: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 “财务费用 ”科目)。

    4、销售退回的业务处理:

    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冲减上年度的收入和应收账款等),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 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5、完工百分比确定方法及收入、费用计算公式:

    交易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可以选用:

    a. 已完工作的测量,由专业的测量师对已经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

    b. 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c. 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本年应确认的收入 =总收入 ×完工百分比 -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本年应确认的成本 =总成本 ×完工百分比 -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

    6、哪些税费记入“税金及附加”,哪些记入相关资产成本?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也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但是不包括增值税)。记入资产成本的有:进口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7、财务费用包括的主要内容?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不包括:发行股票的手续费和佣金

    8、三大利润计算公式: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其他收益 利润总额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9、营业外收支的主要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盘盈利得(仅限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盘盈)、捐赠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非正常原因造成的盘亏)、公益性捐赠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10、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公式:

    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费用)

    6第六章 财务报表

    1、表结法和账结法的主要区别:

    (1)表结法:月末,损益科目不转本年利润,年末,损益科目转入本年利润

    (2)账结法:月末,损益科目转本年利润。

    2、货币资金报表项目的填制方法: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总账余额之和

    3、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报表项目的填制方法: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 +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 -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坏账准备相关科目贷方余额 预收款项=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 +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

    4、长期借款报表项目填制方法:

    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 -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5、长期待摊费用报表项目填制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总账科目余额 -一年内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

    6、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表项目填制方法: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报表“存货”项目填制方法:

    存货 =材料采购 +原材料 +低值易耗品 +自制半成品 +库存商品 + 包装物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委托加工物资 +周转材料 +在途物资 +发出商品 +材料成本差异借方余额(或 -材料成本差异贷方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注意】 不包括工程物资。

    8、我国主要报表的常用格式:

    资产负债表(账户式)利润表(多步式)现金流量 表(报告式)

    7第七章 管理会计基础

    1、成本计算时需要划分哪些界限?

    ① 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② 成本费用、期间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的界限;

    ③ 本期费用与以后期间费用的界限;

    ④ 各种产品成本费用的界限;

    ⑤ 本期完工产品与期末在产品成本的界限

    2、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

    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顺序分配法和代数分配法等。

    3、直接分配法的特点:

    辅助车间之间相互不分配辅助费用

    4、交互分配法的特点:

    二次分配,一是辅助车间之间分配,二是对辅助车间之外部门分配

    5、顺序分配法的特点:

    按照受益由少到多顺序依次分配

    6、完工产品和期外在产品成本关系:

    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成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

    7、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方法有哪些?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2)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3)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

    (4)约当产量比例法;

    (5)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6)定额比例法 ;

    (7)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价法。

    8、废品损失的计算公式:

    (1)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废品的直接成本

    (2)可修复的废品损失:追加的费用;

    (3)废品净损失=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回收的材料或赔偿

    9、停工损失的含义及分类:

    停工损失:指生产车间或车间内某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应由过失单位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

    (1)正常——计入成本:节性停工、正常生产周期间的停工、计划内减产停工

    (2)非正常——计入当期损益:原材料或工具短缺停工、设备故障停工、电力中断停工、自然灾害停工

    10、品种法的主要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是产品品种;

    (2)品种法下一般定期(每月月末)计算产品成本;

    (3)月末一般不存在在产品,如果有在产品,数量也很少,一般不需要将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划分,当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总和就是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如果企业月末有在产品,要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11、分批法的主要特点:

    (1)成本核算的对象是产品的批别;

    (2)产品成本计算不定期。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生产周期基本一致,但与财务报告期不一致;

    (3)在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时,一般不存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成本的问题。

    12、分步法的主要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是各种产品的生产步骤;

    (2)月末为计算完工产品成本,还需要将归集在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3)除了按品种计算和结转产品成本外,还需要计算和结转产品的各步骤成本。

    13、货币资金时间价值计算中的三组倒数关系:

    复利现值系数和复利终值系数;年金终值系统与偿债基金系数;年金现值系数与资本回收系数

    14、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关系:

    实际利率=(1+名义利率/计息时间)^(计息次数) -1 1+名义利率=(1+实际利率)*(1+通货膨胀率)

    8第八章 政府会计基础

    1、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5+3):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2、经营结余期末非对称结转:

    正数结转,负数不结转

    3、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的主要区别:

    非独立核算与独立核算的区别

    4、事业单位期末结转内容:

    (教材314-316)比如哪些账户转入财政补助结转或者非财政补助结转等

    电话:15046773968、15546409555

    校址一:哈市呼兰区电力小区

    校址二:哈市江北学院路志华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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