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的区别就在于都具有自我独立的思维方式!
在公共场合,你率先不遵守公共秩序,即使你违停了1分钟,那也是违停。你就要承受相应带来的责任。
很多人看到这里,肯定认为我在帮那个骂人还想大人的车主说话。
你们错了!这个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人,在公共场合,要想最大化的保护自己以及财产和人身安全。
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约束自己的行为,尊重最基本的社会秩序。
那么假如今天你违停没有人骂你,明天你是不是又继续违停?
后车车主并不是无缘无故骂你,而是你挡住了路,你挡路是事实,更是别人骂你的起因。你不挡路别人骂你是别人恶意滋事。你挡了路别人骂你,所有人都可以说他素质低,但是你的素质就高?不骂人挡路就素质高?素质高下不仅仅是靠嘴巴讲什么来定,还要看行动上如何做。
正常人的思维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但法律法规调查的顺序是:时间的起因与结果,也就是经常说的犯罪动机,你的违停是对方骂人的起因。你正常停靠他人骂人是他人的责任,你违停别人骂人,即使是警察来了,也会对你罚款,最多对他批评教育让他对你赔礼道歉。
再举一个不恰当但很形象的例子!狗有温性的也有恶犬,你怕被狗咬,就不要去逗狗,你粗心大意逗到了恶犬,就不要抱怨自己有多委屈。
同理,你不想被人骂,就不要违停,遵守公共秩序,别人都能遵守为何你不行?当然你可以有钱任性不遵守,大不了罚款,但是这时别人骂你,你就得承受这样的“委屈”,你的结果是因为你自己种下了因,说破了天,任谁也不能说你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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