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那死丫头总算给我来电话了。
莫名其妙消失了几天。
“哎,你怎么还活着啊?”
“自杀未遂啊,想见你了呗。”
“我吐。。。”
我与宋相识于2009年10月1号早上7点。
“丫的,你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啊!”
“滚,姐们儿的性取向还是挺正常的!”
那是我进大学第一次做兼职,跟她在电话里联系见面的时间地点。
“我穿一身黑。”
“我是粉色T恤白色短裤。”
就这样,一眼认出了彼此。
从此,勾搭上了。。。
用她的话说,咱两前世是恋人,她把我甩了,我自杀了。。。
“晕,凭什么是我自杀呀?”
“所以这辈子我来还债了,动不动就想自杀。”
。。。
一个很特别的女孩,长得特别,行为特别,思想特别。
长得特别美,行为特别怪,思想特别乱。
五官分开看不咋地,凑到她那张小脸上,就有一种很别致的美,让你一眼就会记住。
喜欢穿一身黑,衬得她的皮肤愈显得白,她的世界,除了黑就是白,而且,黑白一定要分明。
常思考关于死亡之类深刻的问题,会把心理咨询师弄疯掉。
哎,我也是被她弄疯了几次,才有跟她相依为伴的今天。
一个星期见两三次面,一起吃饭,手拉手在校园里晃荡,哦,准确地说,是小手指勾着小手指,逛过了所有情侣逛过的地方。
一起去海边吹风,午后懒懒晒太阳,躺在草地上看落日。
静静地,各自做各自的梦。
相互陪伴,互不打扰。
前一秒斗嘴吵架,后一秒共吃一份清补凉。
“我单身了。”语气就好像在说“我吃完了”。
“哦,那恭喜你啊。”我没心没肺地说。
半个月前的一幕还在眼前。
昏黄的路灯下,她一个人蹲在路边,埋头抽泣。
我走上前去搂着她的肩帮她擦眼泪,什么都没问。
泪珠还挂在脸上,她却笑着对我说:“看,我流泪的样子,还是那么美吧。”
“是是是,哭得梨花带雨,那叫一个美呀。”
“我想把鞋子扔了,你给我买双鞋子,好不好?”她撒起娇来,真让我受不了。
“好!”
这双鞋子还是去年从我这里强取豪夺去的,我的东西,她看上了,就会想尽办法得到,除非我很坚决地说“不”。
她站起来,也不顾裤子上的灰尘,抬脚把鞋子扔了,赤着脚,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步子依旧潇洒。
认识她以来,第一次看她哭得那么伤心。看来,她对他动真情了,不再是之前随便玩玩而已。
在遇到他之前,她恋过N次,没爱过一次。
我的担心有点多余了,几天后,她又告诉我,和好了。
所以,今天她告诉我,真的分手了,我很淡定。
她说,她要自由,自由比她的生命还重要。
这次,没哭也没闹,我也懒得问了。
一切已经发生的事,都是命中注定该发生的事。
20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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