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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的《长恨歌》

王安忆的《长恨歌》

作者: 依然温暖 | 来源:发表于2018-12-11 20:15 被阅读26次

今天在得到听朱伟老师解读王安忆的《长恨歌》,现在与大家分享!《长恨歌》是王安忆最著名、也最畅销的小说,这本书获得了中国文学长篇小说的最高荣誉茅盾文学奖。

王安忆的《长恨歌》

小说的主角是昔日的上海小姐王琦瑶。王琦瑶本是弄堂女孩,偶然的机缘被选成上海小姐后,人生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本上无法自己掌控。王安忆用非常华丽的语言写了王琦瑶的一生,40多年岁月娓娓道来,功夫全在王安忆对人物关系细致精彩的判断。在这本小说里,王安忆特别深刻地阐述了红颜薄命这个话题。

《长恨歌》的故事写得是主角王琦瑶的43年,这个“琦”和“瑶”都是美玉的意思。王琦瑶长在上海的弄堂里,说明她是小家碧玉,不是大家闺秀。大家闺秀是住在花园洋房里的,但是社会底层也长不出王琦瑶来。

王安忆写“王琦瑶”们,用了一个词:待字闺中。她们追潮流,崇拜明星,也想把时代精神披挂在身上;但她们又知道,家底没有实力,于是常常就感伤。王安忆写:伏天晒霉的日子,王琦瑶望着母亲的垫箱,就要憧憬自己的嫁妆。红颜为什么薄命,其实也不新鲜。《长恨歌》在结构上分成三部。

王安忆的《长恨歌》

第一部写40年代王琦瑶美的发现和释放,从1943年她16岁开始,到1948年她21岁结束。

第二部写王琦瑶已经成了零落之花,回到乡下外婆家邬桥,一个干净的少年阿二说了一句,要到上海做工去养她,就触发她回到了上海。

第三部是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15岁写起。薇薇是1961年出生的,1976年是15岁。写薇薇是为了带出她的同学张永红,这是一个“文革”时候的名字。写张永红是为了王琦瑶最后的落幕,这是一个新时代了。结尾的王琦瑶死在了1986年的春节。

小说王琦瑶的一生与生命中遇到了一连串的男人分不开,也决定了她的命运的跌宕起伏。

16岁,她被同学吴佩珍带到电影厂,遇到了一个导演。这个导演特别看好她,就让她试镜头,在镜头里,导演觉得王琦瑶不适合拍电影。她说,导演发现王琦瑶的美是家常的,是在客堂里头给自己人欣赏的,她的美是忠诚老实的,不是戏剧性、兴风作浪的,是拘泥的美。于是王琦瑶和导演就错开了。

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程先生。这就有了王琦瑶的第一个男人,程先生是做铁路工程的,业余爱好是摄影师,小说里描写他是分头,金丝眼镜,三件套的西装,英文很地道,戴礼帽,手里还拿着手杖。程先生给王琦瑶拍了照片,刊登在《上海生活》的封二上。程先生又和蒋丽丽联手,帮助王琦瑶,让她在上海的选美比赛中成了第三名。蒋丽丽是王琦瑶同学里家境最富裕的,住在花园洋房里头,有汽车间。蒋丽丽是王琦瑶的经济支持,程先生是她的气质支持。蒋丽丽其实是被程先生推动着走的,她喜欢程先生,程先生却喜欢王琦瑶。

王安忆的叙述中间有很多很精彩的评述。她说,程先生虽是男人,却因为温存的天性,又要投合王琦瑶,也就成了女人。李主任,王琦瑶的第二个男人,却是大世界的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来去都是由他的。李主任不是接受别人的爱,是接受别人的命运,将人的命运拿过去,一一给予不同的负责,王琦瑶要的就是这样的负责。

李主任让王琦瑶住进了爱丽丝公寓,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的木盒,里面是金条。

王琦瑶的第三个男人就是第二部里的康明逊。康明逊是富裕人家严师母的表弟,他在北京读的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甘肃,他不在家里靠着父亲在银行存款的利息过日子,是严师母拉到王琦瑶聚会圈里的第三位。

第四位就是萨沙,他是革命烈士和苏联女人留下的混血儿,是康明逊为了满足严师母想打麻将的要求,拉进来的。

康明逊是先知道王琦瑶的身份的,但他是小老婆生的,家里的独子,一个想要又没有骨气的男人。

喜欢上这样的男人,王琦瑶就只能委屈了。她怀孕了,也没让康明逊承担责任,找到了那个烈士子弟萨沙,这是一个俄罗斯的名字。委身给他,又跟他说是怀了他的孩子,然后让萨沙带她去做人流。萨沙知道了王琦瑶是在欺负他,后来就回苏联了,王琦瑶就决定要留下这个孩子,这时候就又碰到了垫底的程先生。

王安忆写60年代的王琦瑶和程先生,写得比较复杂。她先写王琦瑶的心理,她发现程先生没变,她却是变了的。倘若是程先生变了些也还好说,程先生不失毫厘,反而使她心生愧疚。程先生守身如玉这么多年,等来的却是千疮百孔的一份生计,于是她不敢认他为底了,她觉得自己失去了资格。

王琦瑶对程先生只说情义,不提一个情字,看出她心里喜欢的还是康明逊。

王琦瑶是既耽误了真爱她的程先生,也耽误了真爱程先生的蒋丽丽。后来蒋丽丽得了癌症死了,程先生成了“文革”的第一批自杀者,他被造反派说成是特务。

最后一个让王琦瑶失去自尊的男人就是老克腊。老克腊是上海从60年代开始出现的一个名词,老是老派,克腊就是古典。用今天的说法就是还固守着考究的腔调,腔调是上海人一直看重的。这个老克腊是个中学体育老师,会弹西班牙吉他,有上百张爵士唱片。

王琦瑶最丧失尊严,丧失已经守了许多年的尊严的举动是,把李主任当年给她那个雕花木箱推给了老克腊,说这么多年,她明白什么都靠不住,只有这个靠得住。她说:“现在我想把这个底交给你了。我不会拖你那么久的,我只想让你陪陪我。”很可怜。可惜,老克腊他流泪逃了出来,托张永红把王琦瑶家里的钥匙还给她。张永红是王琦瑶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就把钥匙给了她的男朋友长脚,“长脚”就是个子特别高的意思。长脚其实是社会上的混子,他就在半夜两三点拿了钥匙,开门上楼,掐死了王琦瑶。

这部小说结尾的描写是,看到了这个城市罪孽的鸽子,天亮就要准备起飞了。而对面花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小说看完了,让读者唏嘘主人公的一生,感慨红颜多薄命,由此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道出了千千万万像王琦瑶一样旧社会上海小姐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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