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逼格最高的一个词是海德格尔的“向死而生”。
人们的烦忧,始于自己的侥幸心理。总以为我们所经历的一切,包括人和事,生和死,会是与众不同的。
我就是我,每个人都争做不一样的烟火,结果鞭炮残骸横尸遍野。
放眼望去,皆大同小异。
情感亦然。
我们都难以接受,曾几何时,他我之间,无论多热烈都好,有一天也会变得陌生、淡然,甚至面面可憎。一个转身,就在你的生命长河中,永远地退出了。
能否成为一家人,其实也得讲缘分。基因相似度不再是爱的充分必要条件。记得一次访谈上,哥哥张国荣说起,他年过六旬的母亲偶尔过来家里看看,都会客客气气地问声我可不可以借用一下你家的厕所。当时觉得心里受到震撼,现在回想,竟也无关痛痒。大概亲人之爱所遵循的逻辑应是这样吧:我爱你,而你刚好有我的DNA;而不是,你有我的DNA,我才决定要爱你。如此看来,亲人的爱,得之我幸,失之也只是平常。
有次刷朋友圈,一哥们儿发动态说,小时候同穿一条裤子混大的兄弟,久别重逢,彼此竟陌生得像新识。这也让我想起当年的几个最佳损友。那时我们满身的中二病,一个个都是爱穿肥大校服的装逼骚年。放学后不想回家,就在最严寒的气温里三五成群地坐在操场看台,嘴叼五毛一根的小布丁思考人生。那时我们说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啊,嗯一辈子。我们的口头禅是,“让这个世界因为我而变得有一点点的不一样”。
很快就挨到了毕业,升学的升学,工作的工作,大家各自纷飞。当问候变成寒暄,陪伴化作不带感情色彩的朋友圈按赞,唯有那段热血记忆可在某个严冬被点燃吧,然后继续前行,直至下个站口,结识新的朋友。如此重复。
爱情亦如此。单看个人的话,爱可能有千种面孔,八十亿人有八十亿种爱情的样子。但总括而言,我们身边的爱却又是大同小异。以前觉得谈恋爱一定要找soulmate,二话不说,屁一响,对方就能透视你整个灵魂。以前老想着改变谁谁谁,最后才发现其实是我们在不断修改自己的标准,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主动的妥协罢。以前觉得真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现在明白,真爱是始于电光火石一刹那,止于爱上另一人之时。
一言以蔽之:我们不过是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胸膛,让上次犯的错反省出梦想。爱情起初无论多么绚烂,最终也会逐渐衰弱、死灭。我们都爱听“永远”、“唯一”、“最爱”这样的情话,但其实有效期也长不过几盒凤梨罐头。接着又换个新对象,一字一句地重复同样的话。我们自欺,也欺人,并甘之若饴,乐此不疲。每个人大抵如此,你我都不会是例外。
所以啊,人生不都是由一场又一场的告别堆砌起来的么。
那还有什么可歇斯底里的?
爱降临,我们欣喜;爱淡然,也无可奈何。人来人往,只是日常。
于是,“向死而生”的姿态便显现出一种结实的超脱和气量。
为了世事如棋的人间冷暖,我要爱着;
为了抓住刹那的电光火石,我要爱着;
为了奋不顾身的累累伤痕,我要爱着。
我一直在活着,爱着,可也想着周围在发生着许多死,譬如情感的死。
可我能做的,只是问心无愧。
当不得不告别时,我有那么一点理直气壮:老娘不欠你,慢走不送。
最沉重的爱是,我是爱你的,你是我的;
最高尚的爱是,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最后借用黑泽明电影《梦》中的一句台词:
“一个人好好地生活,热爱他人,辛苦一生后死去,是件值得被歌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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