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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芝士布丁和红豆沙的适用性

论芝士布丁和红豆沙的适用性

作者: 迷梦七旬 | 来源:发表于2016-09-22 05:20 被阅读28次

    一天傍晚,我和朋友散步到小区附近的糖水店,于是顺便过去坐坐吃点东西。

    每次到这家店我都会必点红豆沙,虽谈不上特别好吃,但至少每次吃都不会腻。

    而这天我点了红豆沙之余又鬼使神差的点了我一直都想尝试,却怕味道会让我失望而不去尝试的芝士布丁,还和朋友达成了如若不好吃就给他清空的协议。

    在我心里,对一些规模不大的小店有着些许偏见。认为狭窄的店面低廉的价格,相对来讲做出来的东西肯定也不会多好吃。所以不会对食物抱有很大期望,只要饱腹就好。尽量会点一些保险的食物,例如红豆沙,再怎么厨艺低下的师傅只要把豆子煮烂加上适量的糖做出来的味道都不会差。

    不一会儿服务员把芝士布丁端上桌,我拿起小勺轻轻的舀了一点送入口中。“唔”简直太让人惊喜,口感非常润滑香甜,芝士的味道也很浓郁。完全不敢相信这里居然能吃到在其他地方,贵上几倍价钱也不一定有这么好吃的芝士布丁。朋友也紧接小试了一口,于是我们俩便边吃边沉浸于赞叹之中。还许下了以后一旦心情不好就来这里吃布丁的约定。

    吃东西之余我小小的恍惚了一会儿,突然有一种想法冲入脑海。芝士布丁固然第一次吃让我惊喜连连印象深刻,但假如说让我每天都吃的话,我肯定会选择红豆沙。

    一,喜爱的东西就应该保存起来,天天吃会失去对它的新鲜感。就像我经常穿的衣服肯定不是我最喜欢的一样。二,天天吃芝士类比较重口味的食物固然会腻,倒不如红豆沙温婉平和些。

    我突然问朋友,我是不是就如芝士布丁一样的女生。可能会比较容易吸引人,但不适合长久交往。他笑了笑,说不知道怎么回答。后来,偶然知道这个朋友在相识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就喜欢上我。后来,在他表白我委拒之后不到三个礼拜,我们的友谊也就此烟消云散了。

    果然,我就是如我观念中的芝士布丁一样的女子。

    初尝猛烈回味却不甘长。

    虽然我想要的是初尝清淡回味却连绵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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