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涂生活做喜欢的事,过想要的生活,爱自己
与明天交手 | 我想去的目的地,从来不是某个地方

与明天交手 | 我想去的目的地,从来不是某个地方

作者: 紫苜 | 来源:发表于2016-09-18 04:17 被阅读0次

    ◢►

    ◆◆◆◆◆

    慢慢喜欢南方的一个理由是:爱下雨天。

    一言不合就给你来点儿。

    不像我们大西北的黄土高坡,烈火干柴的性格刻印。

    记忆很深的小时候,还有大片种地的老百姓,那种农田对雨水的渴求,是生活的头等大事,却是不易得来的稀缺。

    在成都,也不像江浙的细雨绵绵,小家碧玉的温柔是少有的,通常是特别会迎合人们的习惯。白天来一股,不长,就迅速撤退;夜晚来一大股,一整晚。

    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节奏,窝在书桌前写写画画,也是经常的享受,留恋夜深人静的时光,有雨滴的陪伴更是曼妙。那是可以掂量出来的分量,是冷眼观世界  最好的时段。

    相伴的,必然是第二天又美又鲜的空气。舒服惨。

    痛快,相得益彰的降雨方式及频率。

    苏州呢, 记得刚去,住在一个类似家庭旅社的地方,潮湿,也不宽敞。住客中有来旅游  待几天就走的;有直接包了半年  好几个月,为了考试的学生;也有工作着全当节省开支租了个床铺的。

    我边等面试结果边去外面看风景,连着一周没停过的雨水记忆,特别性冷淡的风格,不说收也不说放。最要命的莫过于不给人一点点晴朗的希望~几天下来,整个人都“潮”(湿)爆了。

    但还是与生俱来喜欢下雨出去晃,在那个刚结束一段失望的工作和感情的空白期,清空,沉淀,带着无比贴合天气的心情去漫无目的地感受一座城市。买一把好质量的大伞,走过街道小巷,迷路了才想起导航,难得的欢愉,缓慢。

    接着被发配到古镇 上班,那一年的时光,应该是人生中不会再有的,美而温柔的不自知。尽管住处依然潮湿,吃的寡淡,手背及身上常被不知名的虫子咬。但每每下雨天,就觉得仙境一般   复古不被打扰。。。置身于此,没有了争论,不需要辩解,不再有欺诈,和谐了一切。不必寻找安慰也可以自愈伤口,于是度过了特别珍惜的时光,再也不像从前。消磨了戾气,精简了交际,明白了这个世界上,

    没有什么  值得巨大的情绪。

    刚到古镇,去看大片油菜花开的小路(那天也是被雨劫在回去的路上。。。)

    居民 · 民居

    每天上下班走过的小桥石板路

    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坐在河边  看夕阳

    它的夜,别提多美

    不下雨的时候,基本全是这般的天~(ps 糙皮肤也被滋润的不需多操心 哈哈哈)

    水土养人,不得不感激这份安排。离开的那天,拖着行李,跟街道商铺做买卖的阿姨,姑娘们说再见,坐着人力三轮,出景区,看着缩小的眼前,觉得这辈子再也不会有这么热爱的时光,难过到掉泪。

    嗯,抱着这样的态度行走过的版图,是有温度的。

    不会是过客。

    想到最近看过的一句话:

    "流亡者  才得到故乡。守成者,故乡因拆毁而渐成他乡。"

    于像我一样的,漂泊异乡之类,自己的家乡是那个永远跟随却面目全非的存在。

    我们在另一个城市驻扎,幸运地会留下,同样是际遇,是被选择,是更为美妙的意识形态。

    而今,同样热爱着脚下  大蓉城的土地,坐拥千万家符合胃口的美食之境。走在吃货的路上不停歇。清楚地为自己想要做的事努力积累,不害怕每一个明天和未知。

    一个人的目的地,不是一个地方,

    而是去尝试去了解不同的自己,

    是观看世界的方式拓展。

    愿,每一个离家的人,都有与明天交手的勇气。

    ✤✤

    呐  有信心

    可不是我的强项

    但未来仍值得努力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与明天交手 | 我想去的目的地,从来不是某个地方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vabns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