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 ——余秀华《我爱你》
不管怎么说,余秀华都和大多数诗人不同,她要面对的,常常不是动笔写诗,而是动手干活儿。为什么呢?因为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每天的日常就是和土地、庄稼打交道。
和大多数农民也不同,余秀华并没有因为时常劳作而拥有一副强壮的身体,恰恰相反,她常常被病痛打扰。所以她才会这样写道,当我注意到我的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
余秀华生在一个偏远的农村,从小就患了脑瘫,在疾病的折磨下,她的半边身子都不能正常活动,时常蜷缩,手也不能正常地握笔。她走在村子里的土路上,就是摇摇晃晃的。
与霍金用手指书写类似,余秀华的诗作也是她用唯一能用的一根手指一个字一个字在电脑上敲击出来的。在一次采访中,有人问为什么余秀华最终选择了写诗,余秀华很直白地回答说,诗相比于小说、散文,字数更有限,更适合自己的身体状况。
不过,果然只是这样吗?我觉得诗人是在故作轻松。我想,在那样一个狭小的村子和不便的躯壳里,她一定想过挣脱出去吧,去找到属于自己的春天。诗,正好提供了这样一个条件。
于是,在一个又一个万籁俱寂的夜里,月光洒落,余秀华艰难地用手指敲击键盘,写下了一首首动人的诗。这样的夜还会有很多,她在无数个这样的夜里,被诗击中,也被诗解救。
一个农民怎么能写诗呢?怎么配写诗呢?这就是余秀华的丈夫固有的想法,他认为那是不务正业,只有种地才是本分。这和向往自由的余秀华产生了矛盾,不仅是丈夫,包括儿子也不能理解妈妈的这种“怪念头”。
余秀华在这种时候,又能怎么做呢?她无法对抗,只好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因为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了,这样的美好会让她更加失落。
因为连最亲近的人都说不通,余秀华选择了沉默,一头扎进诗的海洋里,她知道,在这里,博尔赫斯、海子、泰戈尔会给她些许安慰。不过丈夫仍然会经常虐待她。这个时候,她一声不吭,她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但是余秀华的诗是多么炽烈而温暖啊。在那些动人的诗中,她仿佛成了一个飞舞在天空之上的精灵,世界不再摇摇晃晃,而是顺理成章。看来她还是选择把最真实的那个自己留给了诗,留在了,春天里。
这几句诗的节奏感是十分美妙的,就仿佛在听一首动人的旋律。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作者特意运用词语、短句、长句进行了划分,错落有致,避免读起来单调重复。在我们的写作中,也要注意情绪的表达适合用怎样的节奏。善于搭配长短句,注意节奏,会使文章的音乐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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