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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二节 古风时代(2) 斯巴达(2)

第五章 第二节 古风时代(2) 斯巴达(2)

作者: llRO | 来源:发表于2020-06-03 22:15 被阅读0次

    3.斯巴达的政治制度

    贵族专政。国家机构由国王,公民大会,长老会,监察官组成。

    国王有二人,由两个家族分别世袭。平时主持国家祭祀和处理家族有关案件;

    战时,一个外出领兵一个国内坐镇,权力较大。

    公民大会实际作用不大,30岁以上男子参加。对长老会无讨论权,只有表决权。长老会成员和监察官由公民大会选出。(表决选举以呼喊声高低判所结果)

    长老会最高权力机关,30人。除国王其余28人都为60以上的贵族。终身制。一切国家大事由长老会讨论决定,然后交给司法机关,一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国事案件都由它来审理。

    监察官五人,由公民大会一年一选,贵族充任。监督国王,审理国王不法行为,监察公民生活和镇压希洛人反抗。公元前七世纪后半期起,权不断加大,代替国王主持长老会和公民大会。原归长老会议审理民法案件的权力也落入其手。

    4.伯罗奔尼撒同盟(利用军事先进性:如北约、华约)

    向外扩 张。公元前六世纪前半叶以来,迫使几乎整个伯罗奔尼撒半岛各邦接受它的领导,组成“伯罗奔尼撒”同盟。希腊人称之“斯巴达及其盟友”。

    同盟规定:斯巴达有权召集会议,决议须大多数入盟国同意(实际由斯巴达操控)。还规定对外作战时,名邦须提供兵力军费,由斯所巴达指挥。借“伯罗奔尼撒”同盟控制加盟国,干预各邦内政。同盟成了对外扩张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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