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我这个人大约是特别作的。
14岁那年,偷偷早了个恋,情窦初开的年纪。当时正好被欺凌,类似于校园霸凌又没那么严重。那会儿的同桌还是个不成熟的小男生,不给看日记会被打,顶嘴会被打,不给做作业会被打,反抗会被打,一时兴起让你站起坐下站起坐下,你得照做,不然会被打,那会儿经常身上都是伤。我记得那时候住校,周末回家,我妈见我两条手臂都是淤青,问我怎么了,我还得拿从床上摔下来这种借口搪塞过去。
小初恋是那会儿出现的,你应该懂得那种感觉,你特别孤立无援的时候,你被欺负时室友都在笑你,但有个人会安慰你,会逗你笑,那个人简直就是小太阳。
我记得有一次上自然科学课,那会儿我应该课间刚被欺负过,还正难过着,眼睛瞟到他那里,他翻开了书上的一页指指,好像是挺搞笑的内容,然后在那里逗我笑。
后来同桌欺负我的事情东窗事发,我换了同桌,也就是小初恋,生活开始平静,上课时递纸条,然后被表白了,然后就在一起了。
然而我真的很作,有一回数学考试,我考砸了,那年家穷我又有志气,于是我提出了分手,然后结束了初恋。
若干年后,我和欺负我的那个同桌,却是见面还能调侃当初往事的关系,和小初恋却再没了联系,我也从一个一米四的小矮子蜕变成长成体格很大的一只XX。所谓欺凌,虽然回忆起来有点难受,但却未对我的性格塑造产生影响,我觉得我自我调节能力真的挺好的。
这个故事并不是来怀念初恋的,因为我觉得这应该不是喜欢,只是人在特别悲惨的时候,正好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所以我觉得我是利用了小初恋,我觉得我挺对不住他的。幸好后来他交了个不错的女朋友,而我也越来越糟糕,所以我觉得也没那么愧疚了。
再然后我想说的是,我觉得我大约是遭了报应的,因为从那以后,我身上再没有发生过两情相悦这种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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