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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一个不会老去的情人

雨天,一个不会老去的情人

作者: 努力是为了活得性感 | 来源:发表于2018-08-21 20:12 被阅读126次

    我很喜欢下雨天。

    如果说每一段关系,都是为了让自己学会成长,懂得自己是谁。那么在这么多的关系中,我觉得大自然才是我最好的老师,它身上有我成长的痕迹,我最喜欢的就是雨天这件外衣。

    雨天,它是活泼烦人的小妖精,承载了我童年的记忆。

    还记得刚上小学那会,特别喜欢下雨天,因为这样就可以穿上爸妈给买的粉色卡通透明雨衣、塑胶雨鞋以及可以撑上花边雨伞,雨水打在雨衣上的感觉让我觉得好惊喜,凉凉的,又不会湿身。每次雨天跟妹妹一起放学回家,我会稍微走得快一点,然后深脚一踩前面的水坑,水花四溅全洒在妹妹的身上了,哈哈,我知道回到家肯定又得挨揍了,她是个爱告状的小气鬼。

    雨天,它也是一个可怕的江洋大盗,逼着青春期的我直面厮杀懦弱与恐惧。

    初三的暑假,我和妹妹去做暑期工,在一家食品厂打下手,做最简单的手工活。旁边是一个亲戚家,印象中,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亲戚,因为平时接触的时候,她会在我面前说我爸爸的坏话,她家很有钱,也嫌贫爱富。

    暑假就是台风天的季节,恰巧有一天晚上干完活得回家,雨下得特别大,像天塌下来一样,整个天空都在泼着水,风呼啦啦地吹,有点冷,这会儿家家户户都已经在吃晚饭了,我和妹妹也很饿。那个亲戚过来让我俩去她家吃饭,也可以在她家过夜。我回头看了一眼妹妹,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抗拒,所以我就拒绝了亲戚的邀请,因为我知道她跟我一样,跟这个不太亲的亲戚在一块吃饭会很不自在,那就回自己的家吧。

    我和妹妹两人骑着自己的自行车、穿着雨衣在风雨中一路摇摆前行,风真的很大,几次都把我们雨衣的头套给吹掉了,就算裤腿都挽到膝盖还是全湿了,我回头看看妹妹,两人一起哈哈大笑,因为彼此的头发已经全湿了,雨水打在眼镜上,已经完全模糊了前进的视线,那就把眼镜摘掉放进裤兜里,两个近视眼看着这个雨天的世界,反而落得清晰明朗。

    自行车走到路的一半,雨越下越大,我们还在桥的这边匍匐前行,路上的行人几乎没有,平时车来人往的大道这会儿只剩下我和妹妹。我停下来问妹妹要不要躲雨,等雨停了再走。妹妹说,听你的。我决定还是继续往前走,因为这会我俩已经很饿了,又冷,估摸雨会越下越大,如果停下来的话,后面会更加不想走。

    于是,我俩干脆就不骑车了,推着车,把雨衣头套的绳子往脖子扎得紧紧的,气势浩荡的往桥上走去,因为我们知道只要过了桥,再走一段路,距离家就很近了。当走到桥中央的时候,路上的水已经漫到了我俩的膝盖,我看到桥下的河水已经很满,平时清澈可见青苔的河水,这会像得罪了河神一样,嗷嗷汹涌,颜色已经完全变成了浑浊的黄色,感觉深不见底,快要把人给吞没进去。

    我好害怕。但心底又有一种莫名的勇气支撑着我站直了腰杆。

    这会我俩已经完全湿透了,雨衣就是形同虚设,风雨吹了这么久,身体觉得冷,雨水劈在皮肤上,觉得有点重,会疼,双腿泡在水中行走,能明显感知到有点麻,像有很多只蚂蚁在身上爬行,痒痒的,也热热的。

    我冲妹妹笑了一下,问她,怕不怕。她也回应我笑了一下,不怕。两人哈哈大笑了一会,觉得好刺激,用笑声为自己的勇敢摇旗呐喊。

    雨越下越大,我和妹妹越走越远。当慢慢走过了桥,发现了很多的叔叔阿姨都躲在路边村舍的屋檐下躲雨,我俩继续一路向前,已经默契地知道,我们不会停下来。

    这会路上的水也已经完全没过了膝盖骨,我和妹妹推车的手已经很酸了。但我们知道,很快就到家了。不管了,累就累吧。这会我唱起了歌,大声嘶吼,妹妹也附和上来,反正整条大马路就属于我和妹妹的,才不需要管歌声怎么样,“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说走咱就走哇,你有我有全都有哇……” 《好汉歌》让我俩充满了勇气,尽管路边的树枝一直在摇晃,风依然是呼啦啦地吹。

    在风雨的洗礼中,我和妹妹终于到家了。果然爸妈担心得不得了,一进门看到我俩全身都湿透透的,又不忍心骂我们。妈妈埋怨了一句,为什么不留在亲戚家过夜。我说,因为我觉得我们家比她们家温暖舒服,我想回家吃饭。家里热锅热灶的,妈妈还给我们准备烧好了洗澡水。那一顿晚饭,我和妹妹吃得好饱好饱。

    雨天,更是一个婀娜多情的曼妙女子,让我懂得生活中浪漫的诗意。

    上大学以后,每当下雨天,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窝在床上带着耳机听音乐,床头放着好多自己喜欢的书,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被窝里全是清香的洗衣液的味道,耳朵里萦绕着一圈圈的浪漫情歌,脑海里出现无数细腻多情的画面:金韵蓉笔下身着黑纱的沙朗魅力女子、三毛与荷西在沙漠的刺激探险、渡边君喝着小酒写情书、蔡澜老头子吃着小菜说着半荤的段子……下雨天,就适合做这些不务正业且能满足自己某种幻想的事,就算真的很颓唐,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喜欢就行。

    工作 以后,自己务实了很多,但还是偏爱雨天的,没有大段大段的时间用于浪费了,但骨子里的浪漫情愫实在是消散不去,毕竟性格野惯了的人,怎么会被生活的一地鸡毛所裹挟?于是乎,下班后,把高跟鞋脱掉,疲惫了一天的双脚踩着清凉的雨水回家,脚触碰大地的感觉,就像大自然母亲给了我一个很柔软的拥抱,这也算是跟自己谈了一小段亲昵的爱恋,好轻松,好喜欢。

    我在慢慢长大,也在慢慢变得成熟,但雨天就像一个不会老去的情人,总是会时不时跑出来撩拨一下我的情愫,让我时刻明白,我不能暮气沉沉地老去,要向上,要向善,要勇敢,要享受美丽,要懂得生活,更要保持自我。这样的我,它才会一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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