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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认他乡是故乡

反认他乡是故乡

作者: 琴瑟沉香 | 来源:发表于2018-02-11 22:29 被阅读126次

    这是一篇迟到的文字,从开始写到搁置起来已经快有一年时间了。


    我是那个手握一把好牌却没有打好的姑娘,所以,最终我只是进入了一所不入流的大学度过最美的青春岁月。是的,我得承认,它不入流。可是,也正是因着这不入流,才让我得以在世俗“流”转之外自由生长,也可以说,你现在看到的我,就是多年前我想要成为的样子。当然,现在的我,相对于我的终极目标来说,依然还是个半成品。

    ——此刻,我无比感谢冥冥之中的自然之天与主宰之天,能够成全我、放任我的自我雕琢。也感谢那时微风的吹拂、阳光的照耀、雨滴的濡湿以及寂寞光阴里这个城市给我的接纳,对我任性的包容,在我爱做梦的年龄里一切的成全与所有的锦上添花。


    我的大学校园所在的城市是个风景秀美的小城,小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个性却低调内敛,仿佛一位隐居于山林的名士,不喜浮华富贵。

    如果我是一株植物,那么在我的大学时光里,我一直在做着的就是努力向下扎根、向上生长,然后循着阳光的方向、空气的轨迹、雨露的滋养不顾其他地舒展枝叶。我从不去去关注其它植物是不是比我高,也从不去比较其它花朵是不是比我美。或者说,我根本就忘记了还有其它植物的存在。

    那时,我总爱在窗前静默伫立,有时候读书读烦了,推开窗户,一眼就看到远处的一黛远山,也隐约听得到近处有一湾流水。青山绿水,必定是钟灵毓秀的好地方。晚春时节,各种花香混合着湿润的泥土香,在阳光的搅拌下,散发出浓烈的酒一般的香味,温柔的风吹过,你不由得想要醉倒在这迷人的春天里。

    小城远离灯红酒绿,有时候下着细细的雨,有时候就是迷蒙的水汽在空气里氤氲。我喜欢闻小城雨后土壤的味道、墙角边青苔的味道、以及初初成熟的樱桃的味道。因着小城多雨,很多时候,都是那种迷蒙而又迷离的不甚清晰的画面感,仿佛老电影里模糊的蒙太奇手法。

    小城的色调不是大红大绿,而总是一抹不甚明晰的翠色,清晨,那翠色清亮些,傍晚,那翠色带着些许幽深感,白日里,翠色是明媚的。春秋,那翠色带着些寒意在微风里摇曳,冬日,那翠色在广阔的天地间醒目地存在,夏日,那翠色在明亮的光束里流淌……

    ——我痴迷于这翠色。有时候,我觉得我自己也在这翠色之中。那时的时光,丰盈而又充足,日子总是一天天慢慢地过。我变得和小城一样地安静,或者说静默。闲下来我就写字,直到写了厚厚的几大本,写到我长发垂到腰际,也写到我爱上独处,一个人品尝大米粒的味道,一个人逛街听音乐,一个人在樱花树下坐到夕阳西下然后回到我那一推窗就能看到远山的房间。

    多少个清晨,我走过玉兰树,经过荷花池,又经过贴根海棠最后沿着砚湖湖畔拾级而上,和我青葱岁月的同伴们弹琴唱谱。多少个自在悠闲的日子,我一个人沿着那条古色古香的街道,淘弄到具有自我标识性的物件。


    我真的爱上了这个地方。

    有时候我觉得,我本该就是属于这里的。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我与这里失散。几经辗转,命运又让我回来。小城,在某种程度上隔绝了物质与浮躁、世俗与功利。它如同一个纯净的培养皿,在循环往复的青山秀水中、在跨越千年的文化底蕴的基液里,让我在水墨丹青般色调的世界里迅速成长,然后,让我也成为那水墨丹青的一部分。

    仿佛,我在这个美丽的地方,给自己画了一张喜欢的皮。然后,从骨到皮,我就长成了我自己。

    当我的步调、节奏,一切一切与这小城契合无比的时候,我却后知后觉地认识到已经是该离开的时候。我在路灯下漫无目的地走,不知今夕何夕。

    ——梦里不知身是客!


    离开那里,已有十年。

    人生能有几许十年?

    说,相见时难别亦难;说,相见,不如不见;又说,相见,不如怀念。

    离开后,突然觉得自己如同下了凡。从前,一言一笑,自然而然。一花一木,每每怜爱。而如今,都是耳边的风尘,眼前的人群。


    离开九年后,我第一次回去。离开时是烂漫少女,归来,却不再年少。

    小城依旧如水墨丹青。

    其中,再没有我。

    然后写了此文。急急开头,却不能继续。就连草草煞尾,也是做不到。

    在今天,划上一个句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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