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人来说,对某种事物一以贯之的爱,是极难维持的。从小到大我都很喜欢读书,按照爱屋及乌的道理,似乎也应该喜欢书店。的确,小时候总喜欢周末去逛书店,青岛的新华书店书城,印象里有4层,每层都有自己的主题类别;地下还有一层,是后来修的,主要是人文社科以及一些畅销书。我最喜欢文学,常常在负一层读书,一读便是半天。在青岛的书店从来没有见到过塑封,摆放在书架上的样书和售卖的图书都是随便翻阅,除了个别过于畅销的会有污损,大部分的书都还算整洁。从小就爱看西方名著,对中国的古典名著看的就少多了。在书店看书会觉得很累,但是在书店能看到买不起的书,这本身的乐趣让这种累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有了通宵书店这样的场所。它大概是给喜欢读书,白天又没有时间看书的人设立的福利吧。有的人白天工作,晚上下班想找个地方独处,浏览书架,选一本书静静地阅读,让一天紧绷的神经慢慢放松下来;有的人白天学习,晚上找到一个角落,从书店翻出最新出版,学校图书馆还未来得及购买的专业论著,细细品味;有的人只是寻找一个栖身的场所,四季常温的书店适合各色临时驻脚的路人,打发时间,阅读再好不过了。
研究生三年,来往北京天津多次,有两次在北京三联韬奋24小时书店过夜的经历,两次都是周末,北京的周末的旅馆既不好预定,价格还翻倍,独自徘徊在北京冷清的中关村大街的我满是的尴尬,想起新闻中的通宵书店,于是决定去体验一下。第二次倒没什么特别的,第一次却令人难忘。
15年的11月,北京的东北风,让本身还很抗冻的穿着羽绒服的我,也瑟瑟发抖。高中好友在中国音乐学院举行了个人钢琴演奏会,我专门从天津前去欣赏,因为高中毕业前曾承诺过,未来一定要给她的独奏会捧场。演奏会本身很精彩,结束后去北大同学那里取了几本帮师兄复印的书,然后就到了晚上十点。靠着手机的定位,一个人提着复印的厚厚的书,慢慢找寻几公里外的书店。大概是第一次半夜还在外面游荡,内心的新鲜感被恐惧吞噬,怕黑,怕疾驰而过的车,怕找不到地点迷失了方向。在错误的十字路口拐弯,多走了十几分钟才发现,又退回去。再定位一下,冻僵的手,迟钝的手机和网络,疲惫的身躯。
过了熙熙攘攘的五道口地铁站,拐到正确的岔口,突然一切都变了。马路变窄了,周围从商业区变成了安静的居民区,路灯也昏暗异常,风更大了,行人几乎没有,个别的路人也是匆匆而过。想来想去,还是坚定地走下去。因为太过忐忑,竟错过了书店,到了北林的地铁站,猛然发现自己走过了。于是退回继续慢慢寻找,最终在四座高楼下发现了书店。绕到门口,徘徊了一下,就提着几本书,背着自己的书包进去了。
虽然只有一层,书店却很大,种类也很丰富。悛循许久,选了一本《金雀花王朝》,找了个空位坐下,此时已经十二点半,不到5公里的路程,我整整游荡了两个半小时。店员很好,巡视过程中也不做过多干扰,彼此间的交谈都压低了声音,怕打扰到读书的顾客。旁边咖啡店的桌椅坐满了人,有的在奋笔疾书,有的在聊天,有的在悠闲地看着书,各取所需。书店的读者或席地而坐,或像我一样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有的看书看乏了便进入了梦乡。
被店员拍醒,提示我看好自己的手机和电脑,另外不要使劲压坏了书脊。这才意识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睡过去了,连忙表达歉意和感谢,然后看了一下手表,不过凌晨两点半。周边的人少了一些,留下继续阅读的也还是不少。我继续读着书,等待早晨最早一班到南站的地铁。读书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但是等待某个时间点的到来又是一件能在感官上拉长时间的行为,于是这种期待和阅读的矛盾,让这次阅读体验变得支离破碎。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是因为在前一天到了北京的那一时刻收到了延迟的信息——手机网速有限,在高铁上难以收到实时信息,有个人,约我第二天见面。那个人,曾经对我很重要。所以要赶着最早的地铁,尽早赶到南站,赶回天津。《金雀花王朝》只看了一半,后来再也没看过,自己之前买的借给朋友,索性毕业的时候送给他了。
一晚上没怎么睡觉的日子,印象里不过三五次,因为第二天太难熬。通宵书店的设定,方便了不同需求的读者,有些人真的精力旺盛,第二天也能自如行动。我却没有那种本事,所以在回去的高铁上、公交上,都昏昏睡睡,时睡时醒。好容易在中午前赶回学校,给师兄复印的书,又联系了那个要约见的人。因为一种承诺——对不同的人的承诺,是需要履行的义务。然而,与之通行的还有其他人,极其不方便见面,所以我就顺其意推脱不见了。之后因为种种原因,特别是跨年音乐会他直接忽略我帮他要票的努力,我们再也没见过了。
这个人在我这三年的学习生活中蛮特别的。初见于图书馆,那是研一的时候,我们并不相识,感觉他很阳光干净,恰是我喜欢的类型。那时候像其他大部分时间里遇到的人一样,我不认识,也不会分别,但是已经心有异样感;后来的认识过程就像小说里的那样,一个在图书馆共同学习过的女生有天找我下资料,因为她已经毕业,能凭借以前的校园卡进图书馆却无法下载资料,于是我们便相识,后来旁敲侧击,把这个已经毕业的她的好友介绍给我。
我和他吃过几次饭,见过几次面,也就有了更多不一样的感觉。但我知道他对我没有意思,傻傻地想听到他的消息,后来听说他有异性对象,我还想做英雄,后来才知道是形婚的对象,但已经晚了,因为先前我已经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三天之后,我得到的又是意料之中的回绝,丝毫不意外。再后来他有了自己的男友,我也突然死心了。但这并非意味着我不在乎,相反,我很在乎,心情沉郁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从9月到11月,再到12月底。后来能够坦然面对了,也再也没了主动或被动的联系。我以为,已经坦然,直到不久前在游泳馆看到一个人,恍惚间以为是那个人,那一晚我睡得并不踏实,做梦甚至梦到了他;毕业季在朋友圈发出的毕业照、转发的一首歌被点了两个赞,意外中,又隐隐有点惊喜。我这才知道,自己并没有完全排除这个人。说来讽刺,自己以为履行的承诺,或许会改变什么,其实什么都没有,只是感动了自己罢了。自欺欺人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吧。
我在通宵书店的经历是相当特别的。不过也明确了一点:从小到大我其实都没有真正喜欢过书店。它太吵,让人感觉太累,太难受。它是我幼年时穷的买不起书的遮羞布,又是成年的旅途中的我的临时的安身场所。物质的贫困并不可怕,精神的空乏才让人绝望。好在还有书,读书之乐还未消散。即使因为从未喜欢过书店,又因为某些事情和经历而让通宵书店的记忆背负负面的情绪,我也没有道理厌恶它,因为它本身并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将自己的情绪置气于不相关的事物,是一种很幼稚的行为。有了某些经历,便不再轻易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装点上保护色,也是人之常情了吧。
通宵书店给我的感觉并不美好,但是至少没有那么冷,是我暂时的栖身之场所。我走啊走,寻寻觅觅,期待能带着一本书,走下余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