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顾 】
小奇今年上六年级,在老师和父亲老吴眼里他是个非常上进、懂事的孩子,所以老吴一直以来都会给小奇尽可能多的自由,让他自己安排学习和生活。
放寒假了,小奇完成每天的学习计划后都会用老吴的手机玩玩游戏放松一下,有时还会看一些游戏主播的直播。
有一天小奇跟老吴说想在网上买教辅材料,希望老吴能告诉他手机支付的密码,老吴欣然同意。看着小奇这么懂事,老吴觉得生活美好极了。只是,老吴的幸福感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他惊觉自己银行卡里有20万存款不翼而飞,查询记录时,老吴发现自己的钱都流向了一个网络直播平台。
原来,小奇迷上了一个游戏主播,每次直播必看,为了引起主播的注意并让主播带着自己玩游戏,小奇学着其他人的样子,看直播时不停地给主播刷礼物。每次连刷几个高价值的礼物时,主播就会带着小奇玩几局游戏,小奇沉浸在游戏的欢乐中,早已顾不上思考自己是不是犯了错。
老吴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这个“懂事”的儿子竟给自己闯了那么大的祸。老吴急忙联系直播平台和主播,希望直播平台和主播能退还小奇的打赏。但主播表示打赏都是小奇自愿的,自己没有退还的义务,这让老吴苦恼不已。
【 案件分析 】
小奇向游戏主播打赏的行为其实是一种赠与行为,其将财产无偿赠与游戏主播,游戏主播接受赠与,双方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那么小奇的赠与行为有效吗?
小奇作为六年级的学生,其年龄应当在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所以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否则其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监护人老吴同意或者追认才能生效。结合案例来看:
第一,小奇作为六年级学生,对金钱概念并没有特别清晰,所以拿20万人民币打赏主播的行为并不符合其年龄及智力;
第二,小奇重金打赏的行为是瞒着老吴偷偷进行的,其行为并没有获得老吴的同意,且老吴在事后要求主播退还这部分赏金,证明老吴对小奇的打赏行为并不认可。
所以,小奇的打赏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因此,老吴有权要求游戏主播及直播平台退还小奇打赏的全部款
【 律师心语 】
家长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应当及时与娱乐平台及主播协商挽回损失,或者收集、保留打赏行为是未成年人所为的相关证据以便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要求对方退还赏金。
未成年人的年龄较小,对世界的认识尚不完全,再懂事的孩子,认知水平也是有限的,现今社会出现了许多新兴事物,孩子很难分辨孰优孰劣,家长在生活中既要给孩子自由,也应适当引导和监督孩子的行为,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降低出现这种情况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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